发生在锦州的经济迫害

——由“610”恶警绑票敛财引发的历史追述

更新: 2017年07月02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五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修炼者实施“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性政策,十七年来,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163人(明慧网曝光部份统计86人,民间曝光77人);非法判刑158人次;非法劳教694人次(明慧网曝光658人次);遭洗脑迫害超千人(明慧网曝光部份统计264人次);非法拘留数千人次(明慧网曝光部份统计1902人次),遭骚扰、绑架近万人次;失踪11人;被开除公职至少36人。

在这些对法轮功学员的精神和肉体上的灭绝性伤害的同时,每一次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过程中,中共人员还疯狂敛财。据不完全统计,十七年来,锦州七个县区法轮功学员被邪党恶人直接勒索的现金(含少量财物折合)额约计为1272万元;因迫害造成的经济损失额按最保守的统计为4220万元;累计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5492万元。这触目惊心的数据也只是明慧网曝光的部份数据的统计。

在锦州当地邪党、公安、“610”组织等执行江泽民“经济上截断”的罪恶政策,使当地数以千计的法轮功学员因坚持修炼失去了优越的工作、被无理停发工资、养老金等、以至于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他们被肆意抄家、滥收保证金、随意罚款、甚者被勒索巨额钱财、报复投监、倾家荡产、含冤离世。

锦州市女儿河纺织厂职工法轮功学员徐慧平女士,四十二岁,因修炼法轮大法于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被锦州公安国保大队长李嵋珊等恶警从家中绑架,家中电脑、银行卡、现金等大量私人财物被掠夺。十六天后,徐慧平被勒索巨额金钱后释放。后徐慧平上网曝光了被勒索巨款的内幕,被恶警李嵋珊四处追捕,最后被枉判关进监狱,被勒索的12万元至今未还。

李嵋珊之流从参与迫害以来,就一直利用迫害法轮功学员来升官发财,他们利用法轮功学员家属“救人心切”的心理,不断升高价码,从最初的1万元到5万元,甚至超过10万。六、七年下来,仅李嵋珊就聚财百万。

一、锦州发生经济迫害数据的统计

十七年来,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遭受的经济迫害是严重的,本文统计的仅为明慧网曝光的部份数据的概略计算:分为直接经济迫害与间接经济损失(因迫害造成的)两部份,累计经济损失额为5492万元。

(一)直接经济迫害:勒索现金、财物金额1272万元

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遭勒索金额统计
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遭勒索金额统计

据明慧网曝光的部份统计,十七年来,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被经济勒索现金数额为约计1272万元,其中锦州市区(凌河、古塔、太和、开发区)至少610万元;义县237万元;凌海市183万元;北镇县142万元;黑山县至少100万元。由于中共当局严密封锁消息,这些披露出来的案例仅仅是残酷经济迫害中的冰山一角。

1、义县贫困民众被勒索现金237万元

辽宁义县是一个只有50多万人口的国家级贫困县,据不完全统计,十四年来竟被邪党恶人从经济收入不高的法轮功学员身上非法勒索现金近237万元之多!据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报道,义县法轮功学员被勒索现金的部份案例统计:183人被勒索现金2370447元。其中被勒索1万元以上43人,2万元以上的24人,3万元以上的11人,5万元以上的7人,10万元以上的4人,最高被勒索金额达40万元。

2、凌海市法轮功学员被勒索183万元

截止到二零一六年十月的十七年间,仅通过明慧网曝光的民间不完全统计:凌海市有778人被骚扰,167人被非法抄家;18人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227人被行政拘留,60人被刑事拘留,93人被非法劳教,26人被非法判刑;18人因迫害流离失所,4人被迫害致死,17人被迫害致伤残。

经济迫害方面,对法轮功学员抄家劫走的钱和物品折合钱款总数532100元,被罚款745600元;有17人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开除公职,有20人(含家属)被停发工资或退休金,家属下岗1人;找关系花钱总计552600元。因迫害导致家庭破裂离婚7人,子女因家长修炼法轮功导致不让当兵3人,不让升学5人,不安排工作3人,不提干1人。

3、北宁市不法官员搜刮民脂民膏,四年勒索130万元

锦州北宁市(县)政法委、公安局和国安队的邪恶之徒,对非法被抓的法轮功学员实行高额罚款,大部份罚款不给开收据,不给证明,恶警们乘机大发横财。二零零一年,一上访的法轮功学员被抓回看守所后,派出所百般刁难家属,家人在无奈的情况下不得不拿出5万元求安(没给任何收款凭证),但以后的日子恶警还是不断骚扰。不少农村法轮功学员实在交不起巨额罚款,恶警们就毫不留情把家里的电视机、摩托车、三轮车及所有值钱的东西拿走。从九九年“七二零”至二零零三年底的四年间,北宁的法轮功学员被罚款的人数就近千人次,有一人竟被罚款4次,最多的2人被勒索近12万元,据对全市13个乡镇的不完全统计,被他们勒索侵占财物总额高达130多万元,不开收据、不出证明。后来又有增加的被勒索数额12万元,共计为142万元。

4、黑山县邪党公安迫害好人、部份勒索钱财额达百万元

自一九九九年年江泽民及中共邪党发动迫害以来,截止到二零一四年,黑山地区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13人,被非法判刑的至少10人,被劳教的至少有60人次,被抄家、罚款、拘留甚至酷刑折磨的已超过130人次,仅被以罚款、缴“保证金”等各种名义勒索的钱财的就至少为100万元。

5、锦州凌河、古塔、太和、开发区善良人被勒索610万元

据对锦州市凌河、古塔、太和三个区,从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二年初的不完全统计,仅二年余的时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罚款及勒索现金总额达400多万元。二零零四年明慧网报道,开发区法轮功学员被勒索十数万元。近几年仅据明慧网曝光的部份统计,这几个市区的法轮功学员被勒索的现金额已超过200万元。

(二)因迫害造成的经济损失:4220万元

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以来,锦州法轮功学员因信奉“真、善、忍”,维护做好人的公民基本权利,而却遭到中共邪党锦州610、公安、司法单位,非法抓捕、关押、劳教、判刑、办黑洗脑班等迫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计算如下:

按人均月工资1500元计算(实际这是很低、很保守的计算标准,若按高法冤案赔偿标准,每日为219.72元的赔偿额,乘以25.5天所得月工资额应为5600元相比,差距是很大的,1500元也只是维持1个人1个月的最低生活费标准)

▼非法判刑158人次,累计刑期593年,被非法判刑人员在被关押期间的工资直接损失为:1070万元(1500元×593×12);

▼ 非法劳教658人次,累计刑期1274年,被非法劳教人员在被关押期间的工资直接损失为:2290万元(1500元×1274×12);

▼非法拘留与被关洗脑班每人均按1个月计算:

非法拘留1902人次,累计刑期57070天,被非法拘留人员在被关押期间的工资直接损失为:285万元(1500元×1902);扣除非法判刑与劳教的拘留人次后的计算结果:164万元[(1500元×(1902-158-658)]

被关洗脑班264人次,累计刑期7020天,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期间的工资直接损失为:39.6万元(1500元×264);

▼其它(非法短期关押等)51人次,工资直接损失为:7.65万元(1500元×51)

▼被开除公职36人,平均每人按十年的工资补偿计算,累计经济损:648万元(1500元×36×10×12)

合计经济损失额:1070+2290+164+39.6+7.65+648=4220万元(这是最低最保守的计算结果)

二、经济迫害的阶段性特点与典型案例

本文按迫害的时间顺序将经济迫害划分为三个阶段:

初期(1999-2004);中期(2005-2010);后期(2011-2016)。

迫害初期是从一九九九至二零零四年间,对法轮功学员几乎是全员迫害,公开罚款、敛财,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人数众多,非法拘留、洗脑班居多,个体金额相对较小(多数为万元以下)但总体金额巨大,约计为800万元;

迫害中期是从二零零五至二零一零年间,迫害的特点是,阶段性大搜捕,以劳教迫害为主,被勒索人数按批次,个体金额相对较大(多为2万元以下),总体金额较大约计为 200万元。

迫害后期是从二零一一至二零一六年间,迫害的特点是,针对性强,加重迫害,以非法判刑为主,明码实价,敲诈式敛财,人数较少,但个体金额大(多为3、5万元以上),总体金额很大,约计为300万元。

此仅是明慧网曝光的法轮功学员被勒索金额的统计,实际发生的数量远大于此。

下面是迫害各阶段的经济勒索典型案例

(一)李嵋珊、白宁的无度敛财(迫害后期:2011-2016)

六、七年来,李嵋珊、白宁(已调离,其职务由刘兆林接任)等人采用跟踪、监控等特务手段绑架法轮功学员250多人次,已被曝光的勒索金额累计,已超过200万元。每次绑架后,他都吓唬法轮功学员家属说:“××的问题相当严重,得判几年。”并暗示家属可以花钱“摆平”,利用家属“为了让亲人早日回家免受迫害”的心理大肆敛财,很多家属更是被逼得“要多少给多少”。对于家里没掏钱的法轮功学员,李嵋珊就“撕票”,“人质”很快将被送往劳教所或转至检察院,被构陷判刑。

1、下面是被勒索的部份法轮功学员及金额:

二零一一年:赵桂华10万元、石峰5万元、吴桂云5万元;姚素秋0.8万元、李忠云0.8万元、马玉莲0.8万元、李桂如0.8万元、王金生0.8万元;合计24万元

二零一二年:徐慧萍12万元、刘金富8万、李光7万、曹立明7万、曹的妹妹(未修炼法轮功)7万元、董文祥4万元、尹淑萍2.5万元、韩志高2万元、尹淑荣1.5万元、薛润秋1.5万元、赵桂华5万元、高凤琴2万元、杨志平4万、卢秀珍大女儿2万、韩玉霞1万; 合计66.5万元

二零一三年:卢素平的弟媳、卢素英和王红丽共20多万元、王桂霞5万元、秦杰兰3万元、杨玉范3.5万元、娄梦丽3万元、曹玉环5万元、孙立新(丽君)3万元、李小兰7万元; 合计49.5万元

二零一四年:(暂缓曝光)

二零一五年:徐清4(5)万元、马超5万元、王颖5万元、藏瑾4万元、小陆3万;合计21万元

二零一六年:高晓明12万元、李红新5万元、段慧敏4万元、陈佑斌5万元、王鸿3(5)万元;合计29万元

二零一七年:贾永梅7万元、景学良2万元(几万元);合计9万元

时间不详:刘志刚 3万元、尹淑萍2万元、徐弘2万元、李维琴1万;陈亚霞0.7万元、合计8.7万元

以总计:208万元(共49人;2017年 凌海9人40万元未计)

从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六年,锦州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35人;劳教:50人次。按白宁、李嵋珊等绑架 250人次计,减去非法判刑、非法劳教(35+50=85),余数为165人(多为被勒索后放回)。扣除已曝光的(165-49),所余数为116人,多为因家人怕恶人报复,尚未曝光,但被勒索现金数额是不小的(多数已知情,暂缓曝光)。例如:二零一二年黄姓与戴姓法轮功学员分别被勒索5万元与3万元;二零一四年刘姓与范姓法轮功学员分别被勒索15万元与6万元;二零一五年张姓、杨姓、白姓、吕姓、法轮功学员分别被勒索10万元、6万元、5万元、3万元;二零一六年王姓与吴姓法轮功学员分别被勒索5万元与3万元;还有夏姓(锦州铁北)、周姓、李姓、才姓法轮功学员分别被勒索12万元、3万元、1万元、0.5万元…… 区区数例就又近80万元。

2、经济勒索迫害典型案例:

▼杨志平被敲诈4万元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二日,锦州市康宁派出所恶警以查户口为名,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杨志平的家,当时她家里还有两名同修,派出所恶警又叫来锦州610及国保支队恶警白宁、李嵋珊等人,他们开始进屋搜查,搜出大法书、师父法像、3台墨水打印机、1台碳粉打印机、3台电脑、5部手机、1支新钢笔,然后将这些物品全部抢走。

恶警将三名法轮功学员全部绑架。在市公安局,恶警对杨志平等三人非法提审。第二天凌晨三点,恶警将三人送进市看守所。在接下来的提审中,白宁、李嵋珊等恶警对杨志平软硬兼施,白宁蛮横的说:“我真想杀了你!”另一恶警在一旁说:“态度好了判三年,否则就判七年。”不一会儿李嵋珊出现了,他气势汹汹地说:“判你几年到里面你就老实了。”

又一个恶警说花钱可以出去。在被绑架26天后,杨志平被释放。出来后得知白宁、李嵋珊等恶警闯到她母亲家,威胁恐吓杨志平的母亲和妹妹,把她母亲家的电脑也给抢走,并敲诈了她家人4万元钱。杨志平的母亲由于惊吓病倒了,目光呆滞,住了20天的医院,她妹妹也承受了很大的精神压力。

▼绑架刘金富勒索8万元,再欲绑架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早晨四点半左右,白宁、单学志伙同杏山派出所孙涛等七、八个恶警,闯到开发区杏山街道四家子村,绑架法轮功学员刘金富。警察们在勒索他家亲戚10万元卖房钱后,仅释放刘金富三天,就又企图绑架他。当时刘金富被迫离家。勒索的钱后来退回了2万元。

▼李光、曹立明、韩玉霞等被敲诈22万

二零一二年七月,白宁绑架法轮功学员李光、曹立明和他的妹妹(未修炼法轮功),敲诈每人7万元后(共计21万)才将他们放出。白宁还敲诈锦州市太和区胜利村的韩玉霞1万元。

▼卢素平母子被诬判入狱,亲属等被勒索了20余万元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八日,锦州凌海法轮功学员卢素平及其儿子姜楠、弟媳、大姐卢素英和双羊镇法轮功学员王红丽(教师)一行5人开车去锦州办事,他们的车刚进锦州城就被监控到车牌号,回来将要出城时就被以白宁、李嵋珊为首的锦州市“六一零”和锦州反×教支队(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恶警拦截、绑架。之后,卢素平的弟媳、卢素英和王红丽被勒索了20多万元才被放回家;卢素平和姜楠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锦州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间卢素平被迫害的身体非常虚弱,不能干活,看守所恶警还逼迫家属每月交1000元钱作为卢素平不能干活的补偿金。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日,凌海法院没有通知卢素平和姜楠的家人就秘密开庭。后经家人多方打听,才得知俩人已于十一月中旬被非法秘密判刑,卢素平和姜楠分别被非法判3年半和3年,后都被劫持到监狱。

▼李小兰被勒索了7万元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下午,北镇市闾阳镇下肖村法轮功学员李小兰陪同丈夫到沟帮子镇一家牙社修牙,被锦州市公安局恶警绑架,据悉是手机跟踪定位。前段时间,李小兰家被非法抄家,也是这帮锦州市公安局与北镇国保和当地闾阳派出所的警察,她家中电脑打印机和光盘资料等被抢走,因当时不在家,恶警扑了空。这次锦州公安恶警张口就“开价7万元放人”,与绑匪无二,其丈夫不修炼,家境不宽裕,甚是愁苦。后来家人无奈被逼四处借债才把赎金凑齐,白宁等威胁李小兰及家人要是把勒索钱的事上网就再抓人。

▼王桂霞、曹玉环等七人被高额敲诈勒索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晚上,锦州市公安局反×教支队白宁、李嵋珊等恶警绑架了锦州市八名法轮功学员——王林、朱颖、王桂霞、秦杰兰、杨玉范、娄梦丽、曹玉环和孙丽君。午夜12点,这些恶警去八名学员家非法抄家,抢走物品无数。第二天,这8名学员被送进锦州市看守所。

之后,以白宁为首的恶警就开始恐吓、敲诈家属。结果,王桂霞和曹玉环的家属分别被敲诈5万元;杨玉范的家属被敲诈3.5元;秦杰兰、娄梦丽和孙丽君家属均被敲诈3万元。在勒索巨款后,白宁将其中的7名学员放出,却将未被勒索成功的王林交到了检察院非法起诉,后构陷王林的“卷宗”已被送到锦州市古塔区法院。王林在锦州看守所一直被所长马明实施“定位”酷刑折磨,长达4个月之久,后被非法判刑4年,劫持至沈阳监狱。

▼勒索不成,将苗晓坤非法判刑3年

二零一三年八月,辽宁工业大学讲师苗晓坤因在网络上讲真相,被李嵋珊等恶警绑架,他们将苗晓坤送到了拘留所。 就在拘留期限将结束时,为了勒索钱财,白宁和李嵋珊又将苗晓坤转入锦州市看守所。然后李嵋珊恐吓其姐姐:“你妹妹得判十年。”苗晓坤的家人只得找熟人向李嵋珊“通融”。贪得无厌的李嵋珊要价12万,苗晓坤的家人没有给钱。后锦州市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这样,苗晓坤被非法关押20多天后,被放出。苗晓坤所在的学校也以单位的名义保她。

李嵋珊见敲诈勒索不成,便恶狠狠地说:“该批捕的怎么不批捕呢?”不久,他和支队长白宁将此诬陷案塞给古塔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又指使古塔法院非法庭审。李嵋珊还跟到庭审现场“督战”,他阴损地看着苗晓坤说:“苗晓坤,你气色很好啊。你的事,我没办好。” 锦州市古塔法院原定判苗晓坤缓刑,可李嵋珊从中作梗,二零一四年七月七日,苗晓坤再次被恶警白宁、李嵋珊绑架至锦州看守所,进看守所的第三天,李嵋珊就指使古塔法院给苗晓坤送来了判决书,苗晓坤被判3年,一个月后,苗晓坤被投监入狱。

▼锦州市20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勒索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八日报道,锦州市公安局“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及凌河区、古塔区、太和区公安分局的警察,近日有预谋地绑架了多名法轮功学员。截至十一月四日下午,警察共绑架了18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锦州市公安局“610”支队和下属分局、国保警察从早晨五点多钟开始,强闯民宅,先后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赵玉琴、孙秀杰、张春玲、邵明刚、杨玉霞和她父亲、佟秀芳、赵艳芹、劳宝刚、范灵秀。

十一月四日,锦州市“610”警察故伎重演,于早上4点半钟闯入民宅,将太和区温家屯法轮功学员刘玉玲从家中拖走;六点钟后,又先后绑架了王军和朱彩云(夫妻)、王玉清、裴玉凤、彭英及高伟涵;下午,石油六厂退休职工皮殿芬也被绑架,警察抢走其家中的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 后来得知,被绑架的还有刘艳春、薄女士。

此次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邵明刚被凌河区法院在看守所强行非法开庭,枉判6年重刑,劫持到监狱迫害;至少有两人被分别巨额勒索15万与6万元放出;其他被陆续放出来的法轮功学员多数都被勒索数额不低的现金。被勒索15万元的法轮功学员为了偿还被勒索现金所造成的借债不得不去外地打工,偿还债务。

参与迫害单位:锦州市公安局维稳办“610”主任李嵋珊;锦州市公安局“610”支队:支队长白宁;古塔维稳办“610”、凌河公安、国保支队等

▼新任“610”支队长与李嵋珊合伙绑架敛财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报道,据悉,原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610”支队支队长白宁已经离开,由原锦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刘兆林接任白宁的职位。

刘兆林,男,五十多岁。此人一直在锦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工作,曾参与过迫害法轮功学员。自从他接任白宁职位后,积极策划跟踪、绑架法轮功学员,近两个月来,锦州法轮功学员徐清、王颖、臧瑾、马超等都是他主导绑架迫害的,与他同时作恶的还有锦州市公安局“610”支队邪党支部书记李嵋珊等人。

刘兆林将人绑架后,也是使用敲诈勒索的手段,大肆敛财。每当将人绑架后,他就怂恿手下对其勒索:“叫你家找人出去吧。”然后就开始与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讨价还价,家人给1万不行,2万也不行,他们明目张胆地说:“这点钱够分吗?”结果,这几名法轮功学员都被勒索4~5万不等,他们才善罢甘休。他们拿到钱时得意忘形的样子跟土匪毫无两样,甚至迫不及待地当着法轮功学员家属的面就分赃。每次敲诈得来的赃款,刘兆林本人和李嵋珊得“大头”,支队其余恶警得“小头”。

▼高晓明遭绑架,被勒索12万元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上午三名警察闯入凌河区法轮功学员高晓明家,将高晓明绑架,后高晓明的丈夫托人找到李嵋珊,要求放人,李嵋珊要价12万,别人说,这也太黑了吧。家人没办法,只好交了12万元,高晓明才被放出。

▼法轮功学员陈佑彬等遭绑架、勒索

2016年6月 8日,又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其中陈佑彬被勒索5万元,才被放回。法轮功学员何涛被关在看守所,后遭非法判刑5年,现已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迫害。

▼花甲老人遭绑架、勒索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已届花甲之年的两位老法轮功学员段慧敏、曹玉华在给世人讲自己炼功受益和法轮真相时,被便衣警察绑架,后被康宁派出所非法抄家。被劫持到看守所近月余。

十一月三十日上午8时是锦州“反×教支队”(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李嵋珊带人,闯入锦州法轮功学员李红新家中非法抄家、并将李红新绑架。李嵋珊绑架法轮功学员以勒索钱财为主要目的,这些年他一直贪婪的这样干着。

后来、李红新被勒索5万元、段慧敏被勒索4万元放出。

▼凌海市法轮功学员被李嵋珊、张跃直接勒索现金四、五十万元

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至四月十九日,李嵋珊伙同锦州凌海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张跃及国保警察、公安分局王某等十人,有预谋的对凌海市贾永梅、刘建 、王玉红、戴云琴、付国艳、刘学敏、李秀云、张桂杰、李冬梅、张国云、赵月十一名法轮功学员野蛮抄家、绑架、关押、经济勒索。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下午,辽宁省锦州市国保大队的七个警察闯入凌海市法轮功学员贾永梅的家里,将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打印纸及一些真相资料等物品抄走,将贾永梅绑架到锦州,向其家人勒索了7万元后,晚间将她放回。四月十三日上午,锦州市凌海市法轮功学员刘健在单位被凌海市国保大队绑架,法轮大法书籍、打印机、电脑等物品被非法搜走。

四月十四日上午八点左右,锦州市公安局警察伙同凌海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公安分局王某、街道居委会二十余人,跟踪法轮功学员戴云琴到同修王玉红家串门,刚敲开房门,凌海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便衣抢先闯进屋,没出示任何证件,翻箱倒柜,连床板都掀开,犄角旮旯都翻个遍,抄走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手机、彩色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大法书籍等大量物品。警察将王玉红、刘劲伟(王玉红的丈夫)、戴云琴一起带到凌海市公安局非法审问。后将刘劲伟放回家。当天下午一点多,十多个警察又闯到戴云琴家非法抄家,抄走笔记本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打印纸、不干胶、真相币1000多元、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等。下午五点,两人被劫持到锦州看守所。

四月十七日中午十二点三十分左右,锦州市国保和凌海市国保大队对凌海市一学法小组的法轮功学员付国艳、李冬梅、刘学敏、张国云、李秀云、张桂杰共六名,非法跟踪抓捕,并送到锦州市看守所,次日凌晨,其中三名法轮功学员被放回,有的法轮功学员的法轮大法书和真相币被搜去。四月十九日晚五点左右,锦州国保和凌海国保又将刚下班的法轮功学员赵月,在其家楼下抓走,非法关押到锦州看守所。

这些警察抄家时如同土匪抢劫,翻箱倒柜,把手机、手表、项链、现钞等顺手牵羊,相中啥拿啥,衣服、被褥都翻遍,犄角旮旯床板都掀翻,洗劫的一片狼藉。从这些法轮功学员家抄走的东西折合人民币约价值三十余万元。

这十一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到锦州看守所后,亲人们着急了,找公安局要人。没想到,警察狮子大张口,张嘴就要十万八万才能放人。家人担心亲人受苦。想办法托关系找人花钱,目前除王玉红外,其余十人被勒索了钱后陆续回家了。被勒索的金额,每人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根据抄家时东西多少或年龄是否超过七十岁所定),直接被勒索人民币达四、五十万元。仅二十多天,总计经济迫害达七、八十万元。

李嵋珊生怕这些事情败露,吓唬法轮功学员不准曝光,否则他还“撕票”。参与恶警:张海泉、曹文明。

二零一二年十月中旬的一天,李嵋珊在去义县实施迫害的归途中发生了车祸,被撞成了脑震荡,这是上天对他的警示。但他不知悔改,仍在继续行恶。

(二)义县公安、国保、特警对善良人的严重勒索迫害(迫害后期:2011-2016)

▼义县国保大队长恶警姜成,绑架法轮功学员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勒索钱财,否则,一律非法劳教、判刑。 姜成叫嚣:“让法轮功学员‘破财免灾’,我们也好有个吃喝钱。”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二年九月底,不到2年时间,姜成又先后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13人,据明慧网曝光的部份统计,勒索现金累计33万元。

下面所列为明慧网二零一五年报道的部份摘录:

◎张立新,女,2001北京天安门派出所非法关押7天;被勒索现金5000元。2011年7月6日在看守所非法关押,被勒索现金15000元。两次合计20000元。

◎郭凤琴,女,二零零零正月初六看守所非法关押,被乡派出所勒索现金1360元。2002年9月26日看守所非法关押,被乡派出所、刑警大队长勒索现金1万元。2008年冬看守所非法关押;被乡派出所、国保大队勒索现金2万元。三次合计31360元。

◎吴广升,男,2009年1月19日,在拘留所非法关押。被国保、派出所勒索现金7000元,后来被国保又勒索现金13000元,共20000元。

◎艾永,男,1999年10月、2000年、2009年、2010年4次看守所非法关押时,被勒索现金20000元。

◎张丽媛,女,2014年,被义县610和义县公安局国保勒索现金30000元。

◎张殿国,男,1999年——2013年,被义县国保、派出所勒索现金近100000元。

◎付玉菊,女,2010年在拘留所非法关押。被派出所勒索现金13000元。

(以上2008-2014年义县国保、看守所、派出所勒索20多万元,万元以下的,篇幅所限未列出)

▼义县公安巡特警大队长韩亚东,据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月报道,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人组织召开义县公安局党委会,会上正式与义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长韩亚东摊牌:一、自动辞职;二、送进(监狱)去。韩亚东自知自己是怎么回事,被迫辞职。其实,韩亚东担任义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长才三年多,就走到了如今这一步。其原因不只是放赌、贩卖化石等这方面的简简单单的巨额经济上的问题,因为不管什么样的经济问题,在韩亚东看来只要有钱都能摆平,可今天他却无法摆平,这就是在于韩亚东一走马上任,就选择了对法轮功学员这一善良群体进行迫害,才是他走到今天这个地步的致命要害。韩亚东担任大队长职务至今,上了明慧网的有据可查的连续性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犯罪案例就多达八起(私下绑架、勒索现金之后马上就给放了的,没有曝光出来的都没有计算在内):这8起犯罪案例,虽然不是韩亚东本人亲自参加绑架,但都是在他的授意下所为,其在公安内部到地方百姓,口碑极差。韩亚东是义县地区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主要责任人之一,恶行终得恶果。

下面是明慧网二零一五年报道的部份相关摘录:

◎寇素香、女、2011年1月25日被巡特警大队勒索现金15000元。

◎寇素香,女,2010年,被特警勒索现金20000元。

◎薛金秋,女,2010年,被特警勒索现金17000元

◎甄艳,女,2010年,被特警勒索现金10000元。

◎刘会丽,女,2010年,被国保,特警勒索现金20000元。

◎田振武,男,1999年——2013年,被义县国保、派出所勒索现金近100000元,被特警勒索货物近300000元共400000元。

(以上2010-2013年义县公安巡特警勒索38.2万元)

(三)王辉与陆浩迫害好人,借机敛财(迫害中期:2005-2010)

▼锦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王辉,任期内卖命为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刁难下属胁迫犯罪。二零零六年恶警王辉、郝铁军、陆浩等人参与了对锦州市6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抄家、绑架。不但非法抓人,还大肆掠夺、敲诈钱物,除了法轮功资料外,学员家中的所有贵重物品和现金、存折全都被陆浩等人洗劫一空,连5角钱都不放过。其中,朱志宏的妻子就被陆浩敲诈2万元。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上午,以锦州市公安局邪教支队队长王辉为首的锦州市“610”恶人指使各区公安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又一次大抓捕,共绑架了约14人。王辉对大法学员张立田被迫害致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直接参与迫害金城法轮功学员魏秀英。

▼锦州市公安局国保副支队长陆昊,从二零零六年起,一直卖命的跟随中共,参与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100余起,导致2人被迫害致死,3人被判10年以上重刑,数十人被劳教,更多人被迫流离失所。

陆昊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一是想升官,二是借机抢劫法轮功学员的钱财。二零零八年,原公安局长王立军亲自部署大面积迫害法轮功学员,二月二十五日清晨,古塔、凌河、太和三个区的警察在同一时间绑架了市内近30名学员,非法抄家,抢劫大量物品和现金十几万元。据悉,陆昊曾追随王立军调往重庆,后因王立军出事而销声匿迹。

▼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上午九点多,锦州市国保大队10人左右非法闯入家住锦州市法轮功学员李新的家。之前有人先往李新家打电话,探听到有人接电话,没回话就挂断了,随后扑到李新家门口,用拉电闸的手段诱骗主人开门看电闸之机,闯入室内,强行抄家。他们非法抄走其中大法物品及书籍折合人民币近7000元,一些个人物品及合计共30多万元的几个个人存折。

(四)凌河公安孙治安敛财百万,古塔公安单学志行恶、勒索(迫害初、中期:1999-2010)

▼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610”成员孙治安,男59岁,是凌河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凶手之一。一九九九年江氏集团与中共相互利用全面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以来,截止到二零一零年十月,仅据民间通过明慧网曝光的不完全统计:锦州市凌河区的法轮大法修炼者被迫害致死者有11人,被非法判刑者为6人次(其中最长刑期12年),被非法劳教者为71人次,包括凌河区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恶性绑架事件,都是他组织策划并直接参与的。

孙治安任职期间亲自组织策划、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利用每次机会发横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罚款,少则几千,多则数万。抄家时,见钱就拿,见东西就抢。逼学员的亲属请他上饭店、上歌厅。例如,二零零五年三月,被孙志安与锦州白股派出所杨光勒索的11名法轮功学员及金额如下:李艳梅3万元、王杰2万元、张春影2万元、张素琴1.8万元、李秋1万元、孟姐1万元、王姨与丈夫6千元、张月华3千元、刘思久3千元、王凤云3千元;凌河区法轮功学员王林被勒索3次共计9万多元(2001 年7 月被康宁派出所勒索3 万元、2002 年4 月被勒索3万元、2008 年5 月被孙治安勒索3 万多元);二零零九年孙志安勒索法轮功学员:崔美兰5万元、王丽阁5千元;二零零三年法轮功学员王颖被孙治安勒索1万元,二零零一年法轮功学员宋延春、宋德春分别被孙志安勒索2千元。据说仅从法轮功学员身上抢钱就让他成了百万富翁。

▼锦州市古塔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610”成员单学志,男,58岁,是锦州市古塔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元凶之一。自二零零三年以来古塔区发生的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恶性绑架事件,都是他组织策划并参与的。从一九九九年江氏邪党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以来,到二零一零年十月,仅据民间通过明慧网曝光的不完全统计:锦州市古塔区的法轮大法修炼者被迫害致死者有5人,被非法判刑者为16人次,被非法劳教者为64人次,这些迫害案例都与单学志的直接或间接参与有关。

除了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抓捕、劳教和判刑外,单学志还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经济迫害,每一次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都伴随着巨额的经济利益。非法罚款从几千到数万,这种高额罚款大部份不给开收据,不给出证明。在对法轮功学员抄家过程中任意掠夺学员的私人物品、钱财。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单学志带人会同当地杏山派出所到锦州经济开发区杏山街道沟家村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刘金富,并非法抄家,连私家车也开走(后来车被要回),家里留下生活不能自理的妻子和女儿。

(五)黑山县国保大队王娓静的勒索恶行(迫害中、后期:2005-2016)

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王娓静,女,二零零五年年底上任。在她任国保大队长的十一年中,她曾直接参与60多起绑架法轮功学员的事件,参与勒索钱财几十万元,有近30名法轮功学员被送入劳教所,遭受非人迫害,有4人被非法判刑。下面列举她的部份恶行如下: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四日晚,王娓静又直接对已被黑山县公安局迫害致残的法轮功学员姜海岚进行绑架并威胁诱骗姜海岚:如能拿出10万元保释金,就放你回家,在遭到拒绝后,她将姜海岚劫持到锦州看守所。看守所看到姜海岚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不肯收留,她就多次打电话托关系强行将姜海岚塞到看守所进行迫害。之后和检察院、法院勾结将已经残疾的姜海岚冤判8年并劫持到沈阳监狱城迫害。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三日皇历正月初十,王娓静直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全县大搜捕。在全县有11名法轮功学员和1名法轮功家属被绑架。为了找到她认为的所谓证据,她将农村法轮功学员家的门灶子、炉坑、灶坑都翻了。之后她又直接将8名法轮功学员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

二零一一年七月一日,她伙同副大队长肖忠影等一行多人闯入已被迫害得流离失所达10年的法轮功学员高鸿英的父母家,并对其父母进行恐吓,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王娓静从高鸿英身上抢走15800元钱,这是她妈妈给她的钱,高鸿英的家人和亲戚多次去要,恶警都不给。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晚上十点左右,王娓静带人将法轮功学员张英东、寇德英、张耀东绑架。将张英东、寇德英两名女法轮功学员强行送到锦州市第一刑事拘留所迫害,并迅速上报检察院对3人批捕,后均被非法判刑。

(六)锦州“610”李协江等疯狂掠夺法轮功学员钱财(迫害初期:1999-2004)

锦州公安不仅非法抓捕、打骂法轮功学员,还不顾人民死活,如强盗般毫无人性地以抄家、搜身、罚款赎人等形式勒索钱财。如若无钱就百般折磨,超期扣押,真与黑社会的绑架无异。据不完全统计:勒索金额在1万至3万元之间的有几十人(有时多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庭几人同时入狱被勒索金额竟多达4万元之多)被勒索金额在1千至1万之间的有数千人以上。总金额达数百万元,

▼在六年的迫害生涯中,锦州610办主任李协江收入颇丰。为了敛财他事事插手,嗅觉很灵。在迫害的初期,每次抄家见到现金,他和手下人全部装入自己腰包,声称这是“法轮功经费”。那时他们一进屋就直奔挂着的衣服和兜子,然后拿着人家的钥匙打开锁着的抽屉、衣柜。他们还对学员进行搜身抢钱,最后才翻查法轮功材料。有时他们自己人之间为了抢夺现金的多少而相互产生矛盾。后来由于法轮功学员不断揭露李协江等人的恶行,他们才有所收敛。但李协江去掉了强抢,又开始了敲诈,对抓到的学员他都是先罗列罪名,什么“颠覆国家政权罪”、“扰乱社会治安罪”等,然后再给判教养。家庭困难的学员都被他送走了,对家庭富裕一点的学员他就开始敲诈,一般是1年教养1万元,允许监外执行。对有的学员他还威胁说要给判刑,一年刑期得1万5千元,他才给办监外执行。对不够教养条件的他也敲诈数千至1万元才肯放人所有这些所谓的罚款都没有收据。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中午11:30左右,市公安局一处及国安局在凌河区文政园一法轮功学员家中抓捕了9名法轮功学员(锦州学员5人,外地学员4人)抓捕时李协江没在锦州,出差了。市公安局一处的高崇宽、“610”的吴明军和张新财三人对此事做出初步处理:把锦州的两名男学员拘留了,把锦州的3名女学员王志君、王丽阁和刘函英每人罚款5千至7千元后放了。过两天李协江回来了,得知消息后他又带人去王丽阁家中进行恫吓,又对2名男学员朱来成和曲静波反复审讯,他与手下的几个恶警还对二人进行严刑拷打,最后把他们送入市看守所。当他们发现学员王军凯和刘万胜与这两位有来往后,立即派人到王军凯的工作单位——市交通银行北门口储蓄所将王抓来,抓捕时给王军凯上了背铐;他又派人到锦华派出所管区内的刘万胜家中把刘万胜抓来,把这两名学员也送入看守所。然后他便开始了敲诈,结果朱来成、曲静波和刘万胜3人被罚款3.5万元,又被关押了一个多月才被放出;王军凯被罚款2万元放回。这些罚款基本都没给出示任何字据。短短一个多月,李协江就聚财14万多元。据说李协江在点钱时,那洋洋得意的神情与土匪恶棍一般。

▼锦州法轮功学员尹厚梅被抄家、勒索、迫害。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尹厚梅因写严正声明从新修炼法轮大法,还未等发表即被北京市安全局以物业维修为名,闯进家中,将其抓走。当时,北京市安全局抄了她的家,搜走了5千元人民币,及一台清华同方台式电脑(价值人民币1万1千元),和两台笔记本电脑。几天后,尹厚梅被转往锦州市安全局和公安局,锦州市公安局一处企图勒索5万元人民币,因家中只有4万,被全部勒索,本人要求打收条,公安拒绝。

▼锦州铁路车辆段(原锦州铁路东车辆段)。一九九九年邪恶的迫害发生后,车辆段党委书记郭运昌、段长肖兴仁、段纪委书记刘世杰、段团委书记××、保卫科长庞强、保卫干事曾光及各车间的党支部书记,追随邪恶,对本单位法轮功学员进行严重地迫害。从二零零一年七月起,新任段长聂星,党委书记李景发、副书记付邦杰上任,他们步上届领导班子的邪恶的后尘,继续打压本段法轮功学员并造成了的严重后果。

车辆段对本单位的十几名法轮功学员不惜一切手段疯狂打压:他们多次长时间软禁本单位法轮功学员;多次非法举办强制洗脑班;多次对坚持信仰的学员给予各种处分;多次非法长期扣押学员的工资,以断绝学员的生路;多次勾结警方私自闯入学员家中进行骚扰;还与派出所联手将学员非法教养;并且先后非法开除了九名法轮功学员的公职;他们是:袁卡南、葛春玲、王英华、王志刚、郑淑丽、王忠利、王志斌、苗建国、金晓梅。并导致一名胎儿和一名学员死亡。迫害给法轮功学员造成经济损失额达200万元,仅9 名法轮功学员被开除公职的经济损失就按最保守的计算就为162万元之多。

三、法轮功学员因经济迫害离世案例

江泽民在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经济上的截断”的迫害,是最没人性的,截断了作为自然人最基本的生存条件,造成经济上的无度掠夺,给法轮功学员及家人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伤害。数以千计的法轮功学员倾家荡产,贫困交加,难以生存,处于凄苦境地,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这血泪斑斑的迫害事实,凸显了恶党的毒邪与追随者的无耻、贪婪。

江氏流氓政治集团对法轮功学员“肉体上消灭,名誉上搞臭”已是残忍、狠毒,“经济上截断”更是雪上加霜,让我们看看发生在锦州地区因经济迫害法轮功学员致死案例:

1、高凤琴遭经济掠夺,家庭苦难不堪,患绝症死亡。

法轮功学员高凤琴,二零一二年五月七日在工作单位被李嵋珊指使手下人劫持,结果家属被敲诈2万元;人回来后,单位又以她取保候审为由,每年扣发奖金1万5千6百元,几年内累计经济损失10万元。高凤琴有两个双胞胎儿子,亟待买房结婚,她不得不外出挣钱,精神压力加上经济负担,再加上劳累过度,她罹患癌症,二零一五年夏,不幸含冤离世,终年56岁。

2、李广繁夫妻遭迫害 家无分文 凄惨离世

义县城关乡五里村法轮功学员李广繁,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数次被非法抓捕、关押、罚款(2300元)、劳教。释放后,他被迫流离失所到南方打工好几年。二零零九年一月,李广繁带着打工挣的钱回到家中,二十日,他被高台子镇派出所警察孙健等人绑架。后被县国保刘海志、周化来勒索现金13000元。打工挣的钱被勒索给家庭生活带来极大困苦,也给他本人精神造成莫大的痛楚。

李广繁妻子吴凤艳也遭受长期的绑架、骚扰、非法关押的迫害,被勒索8800元。在身心受到折磨、摧残,经济上被多次勒索后,家里竟达到分文没有的地步,靠亲友、法轮功学员的资助,才勉强活下来。二零零八年吴凤艳出现了脑血栓病状,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七日她突发脑出血、不省人事,四天后离世,时年五十一岁。这对李广繁的打击更大了,恶警又经常上门骚扰,内外环境交困。

二零一四年三月李广繁出现病状,走路不能站,身体晃。八月初,义县公安派出所警察、小区街道人员以查户口为名,频繁到他家进行骚扰。这时他病情迅速恶化,生活不能自理。到九月初,县公安派出所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家强行抽血、按指纹、签字骚扰,这时李广繁已支撑不住了,瘫痪在床上。九月十八日,五十九岁的善良人在持续的迫害中含冤离开了人世。

3、八次关押摧残 又遭经济迫害 任桂霞含冤离世

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正月初七下午,凌海市金城镇法轮功学员任桂霞在邪党的经济迫害政策下在痛苦中含冤离世,终年五十七岁。任桂霞曾八次遭受绑架、非法关押迫害,在每一次的关押迫害中都是九死一生。

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任桂霞,一个大家都公认的好人被非法判刑3年,在辽宁沈阳女子监狱被迫害致心脏病、高血压等病症复发,几次被送到沈阳女子监狱医院抢救,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七日保外就医。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任桂霞被通知将在十二月份停发退休养老金。面对此种不公,身心再次受到打击,满腹辛酸,导致整日整宿的咳嗽、胸闷、气短、全身无力,身体状况越来越严重。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任桂霞来到凌海市劳动局时,劳动局和社保局相关人员说是辽宁省近日下发的针对法轮功迫害的新文件,以前曾被监狱或劳教所关押过的,在里边呆几年就停发几年的退休金。

任桂霞面对这次被停发退休金,邪党对法轮功学员的经济迫害,已经写好了《关于取得我应得的退休金的申诉信》准备上诉。让人悲痛的是任桂霞没有完成自己的心愿,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在迫害中含冤离世。

4、费慕珍被迫害、勒索 突发重症死亡

费慕珍,女,二零零零年中国新年期间,因进京上访被押回凌海市拘留所非法关押。为了使费慕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恶警所长王洪余手拿专门用于打人的黑胶棒子,闯进屋里猛打费慕珍,她被打倒在地板上,双腿至臀部被打得青紫、肿胀。费慕珍被打得一个多月不能正常行走,并将她判了劳教。30天后,家属托人办理保外就医,被勒索了6万余元钱才允许回家。

二零零二年中秋节费慕珍又被绑架到凌海市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受尽折磨。由于费慕珍经过这两次折磨,恶警再经常骚扰,费慕珍及家人整天提心吊胆,度日如年地煎熬着,家人也不让她学法炼功。二零零四年十一月突发脑出血,住院期间花费9万多元,三十天后去世,时年五十一岁。

很多法轮功学员在反复的关押勒索过程中,早已倾家荡产,生活无着落,现在不得不靠借钱过日子。这场超文革式迫害的背后,法轮功学员失去的不仅仅是信仰的自由、还有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生存的空间。也就是说在中国大陆你要想修炼法轮功,你就有可能失去正常安稳的生活,时刻都有失去自由,甚至付出生命。

四、参与迫害,恶官、恶警遭恶报

“善恶有报”是天理,害人者最终是害自己。锦州地区是迫害的重灾区,相应参与迫害的恶人恶报也是严重的,从一九九九年迫害至今,恶报发生225例,恶报死亡67人,殃及家人死亡26人,居辽宁之首, 其中公检法司恶人恶报占半数还多。义县恶人恶报居锦州之首,义县始终是迫害的重灾区,对法轮功学员的经济勒索也居锦州县区之首,一个50万人的贫困县十六年累计勒索现金额为237万元之多,但善恶有报是天理、铁律,谁也逃不过。让我们看看这些年锦州地区数位积极参与迫害、勒索的恶官、恶警的亡命下场:

1、凌海市委书记王书忠 暴死宾馆

原义县常务副县长,后调任凌海市市长后升任市委书记的王书忠,在任期间积极执行江泽民的迫害政策,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凌海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罚款、开除公职,都是他拍板指使下令干的。

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凌海市部份法轮功学员在有冤无处诉、有理无处说的情况下,依照《宪法》赋予的权利自发的去北京上访,讨还法轮功和师父的清白。时任市委书记的王书忠3次召开全市局级以上的一把手会议,在大会上布置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并在大会上叫喊“对进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狠狠地打!”在王书忠的命令和指使下,有13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刑事或行政拘留及经济迫害,有多名学员被开除公职;有29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市公安局刑警队和公安分局部份警察对上访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刑讯逼供及酷刑折磨。

王书忠积极追随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个人生活极其腐化堕落。善恶有报是天理,二零零三年底王书忠带着他的情妇,在阜新宾馆突然死亡,他的可悲下场在当地引起很大轰动。

2、黑山县公安副局长 突发癌症死亡

黑山县公安局副局长(第一任迫害法轮功主管)卢兴州,男,五十多岁。从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一年七月的两年间,疯狂的大规模抓捕法轮功学员。在一九九九年九、十月间,抓捕了几十名上访学员,一次把20多名法轮功学员上报劳教(市局未批)。在其任职期间,有几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拘留、罚款、抄家,他个人从中索贿、受贿。卢一次曾对法轮功学员家属讲“法轮功问题可大可小,他们毕竟不是刑事犯”。因而他能从中得到好处的就放人,得不到好处的就送到劳教所或判刑。他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真可谓心狠手辣,可是报应很快就找上了他,卢兴州于二零零一年七月突发癌症死亡。

3、义县公安局政保科长 杨玉祥恶报死亡

原义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杨玉祥,在任职期间,拳打脚踢,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并疯狂无度的勒索法轮功学员钱财,不出任何手续,多数窃为己有。仅一九九九年九月下旬,非法拘留一名法轮功学员在县看守所40天后,杨玉祥又勒索其3千元钱,才肯放出看守所。二零零零年的一天,杨玉祥突然得脑血栓,手脚麻木,花钱无数也未治好,于二零零五年在痛苦中死亡。

4、黑山公安局长高海 突发脑出血命丧黄泉

原黑山县公安局原局长高海,男,50多岁,为保住自己的乌纱帽,忠实执行迫害政策。在其任局长的几年间,本地区众多学员遭受迫害,其中有多名学员被判刑,有数十位学员被劳教,100人次以上被拘留,被以罚款、交保证金等各种名目勒索的钱财总计超过50万。多位学员幸福美满的家庭被拆散、许多学员被逼的流离失所,可高某还是穷追不舍,上网通缉这些学员,学员家属不断被骚扰。这几年间,被迫害致死最少6人。高海终因迫害法轮功遭恶报,于二零零六年年初突发脑出血命丧黄泉。

5、北镇公安局法制科长 温希友暴死情妇家

原北镇市公安局法制科长温希友,从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四年任职期间,迫害法轮功学员相当卖力,绑架、批送几十名法轮功学员劳教;并在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期间敲诈法轮功家属钱物。听北镇警察工作人员的家属说:有一年过年前,收受了满满一仓房的礼品一夜之间被盗得精光,其妻在外破口大骂,闹得北镇公安局家属楼沸沸扬扬。温希友臭名早已在外,上下级都不满意他。二零零四年已身患重病,其实恶报已经开始,但他仍不悔改。零五年左右他被派到赵屯镇派出所,不长时间转到鲍家乡派出所工作。二零零九年到二零一零年四月当地法轮功学员几起被骚扰、绑架、勒索钱财事件中他都参与了。每个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家属都被敲诈了2万元以上。二零一零年中秋节前夕,由于单位发了不少物品,温希友开车去给情妇送物品,却暴死在情妇家中,身败名裂,时年五十七岁。

6、市局恶警郝铁君恶报死亡 殃及家人

锦州市公安局恶警郝铁君,男,52岁。自从其在国保支队任职以来,卖命追随中共,大肆抓捕、迫害法轮功学员,采用长期跟踪、蹲坑、手机定位、秘密录像等卑鄙手段。仅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和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锦州地区就有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数十人被劳教、判刑。其中项英、刘凤梅、宋亚平被非法重判长达10年以上。二零一一年八月九日,郝铁君死于胰腺癌,他的儿媳同年五月一日死于胃癌,年仅二十三岁,扔下一个七个月大的婴儿。两期丧事没过百天,公安内部都在议论郝铁君是迫害法轮功遭恶报了。

7、市古塔区公安分局局长 王俊仁遭恶报

锦州市古塔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古塔分局局长王俊仁,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被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王俊仁今天的下场,是他长期参与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恶果。

王俊仁曾任北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书记、局长;黑山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县长、县政法委副书记。王俊仁任北宁市公安局长期间,二零零四年四月二日上午十点多钟,北宁市警察使用吊车打碎玻璃,从窗户入内,将法轮功学员居住处所有设备物品洗劫一空,学员金继廷等五人被恶警绑架。王俊仁任黑山县公安局局长期间,法轮功学员梁素兰被迫害致死。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傍晚,周玉祯、王彦秋和曲伟三位女法轮功学员发送神韵光盘时,被古塔区恶警杨铁利等四名恶警与市邪教支队恶警绑架。二零一四年周玉祯、王彦秋被诬判四年;曲伟遭锦州市看守所“吊铐”迫害,之后患严重糖尿病,一年后,曲伟含冤离世。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晚上九点多钟,王林等八名法轮功学员在古塔区兴业人家小区贴真相不干胶时,被古塔区公安分局和敬业派出所恶警绑架。后来王林后被非法起诉,二零一四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其他七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被高额勒索3万元至5万元不等放回。

8、升职八天 市支队政委刘文革 遭恶报丧命

锦州市公安局刚刚升职到“反×教”(中共是邪教)支队政委八天的刘文革,二零一六年四月三十日开车,从市女儿河桥上坠落丧命。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刘文革紧随江氏集团,从大薛派出所、太和派出所一直到太和区公安分局,一直积极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并对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多名学员遭到非法劳教和判刑,如王玉兰和许清焱等被非法劳教,胡秋霞、刘立涛、王孝民、景翠珍等被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和明白真相的同行不断的向其讲真相,刘文革仍一意孤行,不思悔改,继续参与迫害。

然而善恶有报是天理,刘文革等不单单是迫害者,同样是受害者,当上天要惩罚行恶者时,谁也逃脱不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是永恒不变。刘文革刚被“提升”,就恶报临头,这不是修炼人所愿看到的,尽管他对法轮功学员犯下了极大罪行。法轮功学员以慈悲之心劝善,就是为了避免他断送自己的前途、祸及家人及子孙。但刘文革没能及时醒悟、终自食恶果。

结 语

综上所述,本文仅以经济迫害的部份事实与有限数据,述及锦州法轮功学员遭受的部份经济损失。但这也足以说明十七年来锦州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严重。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学员所实施的“经济上截断”迫害,是对生存资源无度的掠夺,给法轮功学员及家人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伤害,也是最没人性的,截断了作为自然人最基本的生存条件。绑架后非法抄家是普遍的,私人物品随意拿走,没有任何记录。执法人员的警察不执行法律程序,高压迫害中无法得到全部信息,至于直接损失以外间接损失、精神上的伤害都是无法计算和弥补的。

我们所统计锦州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中,发生的5492万元的经济损失,也只是迫害局部,但足以说明问题的严重,其后果文中已述,而且真正的受害者不仅是法轮功学员,那些不明真相的参与者,为虎作伥,泯灭良知,自然也难逃上天的惩罚。现今政权强力反腐,老虎、苍蝇一起打,李嵋珊之流近年的无度敛财,是否非要作为显眼的苍蝇被拍中呢?!从李嵋珊生怕这些事情败露,吓唬法轮功学员不准曝光,否则他就“撕票”,说明还是“做贼心虚”。即使受害的法轮功学员不过多的追究什么,但天理也不容呀!因为善恶有报,不要等到恶报缠身之时再后悔,为时晚矣!我们真心希望还在参与迫害的人员能审时度势,洗心革面,善待法轮功学员,造福锦州,拥有光明的未来,但何去何从,终需自己选择。

现在很多明理的人在抓紧与江泽民团伙切割,从去年至今,大量的检察院、法院执法官员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的事例就是明证,仅辽宁就已有十多例了。“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即使按中国现行法律,修炼法轮功也是合法的。讲“真、善、忍”做好人,何罪之有?!修炼法轮功利国利民,这是举世公认的。

同为锦州人,应该说缘份深厚,家乡人“幸福平安”是所有锦州法轮功学员衷心希望的。但人生的路得自己走,忠言逆耳、良药苦口,千万得走好啊!因为天象的变化,时不我待,神佛慈悲,但威严同在,所剩的时间、机缘实在是太有限了!必须加倍珍惜呀!否则,将悔之莫及,遗恨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