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经济截断,敲诈勒索
(一)经济掠夺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修炼者实施“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罪恶指令,导致中共体制内的各级政府、公安、国安、六一零办公室等人员俨然成了土匪强盗。随随便便就闯进法轮功学员的家,砸窗撬门,入室抢劫,不管昼夜年节,无论婚丧嫁娶,不管你家里是不是有老人需要照顾,不管你家里有幼儿是不是会受到惊吓……,几次到几十次的绑架、抢劫,恐吓、谩骂、拳打脚踢、翻箱倒柜,现金、存折和贵重物品成为首选目标,电脑、打印机是必抢商品,电视等各式家具想要就搬毫不迟疑…… 这种经济掠夺令人触目惊心。
明慧网上揭露出来的有具体细节的经济迫害案例达两万余例。其中迫害案例达三千例的省份有:河北、山东、黑龙江,辽宁排第四位,1344例(详见下图)。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一年三月发生的经济迫害案例的各省分布表。本图表是根据明慧网历年报道的案例所作的不完全统计。
二零一三年二月十八日刊文及表图。二零一三年二月十三日,笔者用“抄家”、省名在明慧网搜索,得到了“下表”的结果。
省市 | 个数 | 百分比 | 省市 | 个数 | 百分比 |
河北 | 6962 | 11.90% | 贵州 | 1154 | 1.97% |
山东 | 6535 | 11.17% | 安徽 | 1059 | 1.81% |
辽宁 | 5000 | 8.55% | 江苏 | 900 | 1.54% |
吉林 | 4340 | 7.42% | 江西 | 872 | 1.49% |
黑龙江 | 4335 | 7.41% | 山西 | 813 | 1.39% |
四川 | 3992 | 6.82% | 陕西 | 642 | 1.10% |
湖北 | 2790 | 4.77% | 广西 | 576 | 0.98% |
河南 | 2589 | 4.43% | 浙江 | 561 | 0.96% |
湖南 | 2239 | 3.83% | 新疆 | 539 | 0.92% |
重庆 | 1993 | 3.41% | 北京 | 539 | 0.92% |
天津 | 1978 | 3.38% | 福建 | 472 | 0.81% |
广东 | 1941 | 3.32% | 宁夏 | 277 | 0.47% |
上海 | 1460 | 2.50% | 青海 | 107 | 0.18% |
云南 | 1252 | 2.14% | 海南 | 120 | 0.21% |
内蒙古 | 1244 | 2.13% | 西藏 | 3 | 0.01% |
甘肃 | 1211 | 2.07% |
从上表我们可以知道,邪党人员抢劫法轮功学员最严重的地区,首先是河北、山东、辽宁、吉林、黑龙江、四川。辽宁居东北三省之首。
下面让我们再看看发生在辽宁地区经济掠夺的部份案例
1、发生在锦州地区的疯狂经济掠夺
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恶党迫害法轮功以来,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遭受的经济迫害是非常严重的。迫害初期,部份统计被勒索的金额就有七八百万元,十六年来大法弟子直接经济损失数千万元不止,仅举几例:
▲贫困县区善良人被勒索现金二百三十七万元
辽宁义县是一个只有五十多万人口的国家级贫困县,据不完全统计,十四年来竟被邪党恶人从经济收入不高的法轮功学员身上非法勒索现金近二百三十七万元之多! 而且在前十年统计的四百多笔非法罚款中,只有可怜的十三笔开了收据,有上百万的昧心钱不知去向?
据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报道,义县法轮功学员被勒索现金的部份案例统计:一百八三人被勒索现金二百三十七万零四百四十七元。其中被勒索万元以上四十三人, 两万元 以上的二十四人,三万元以上的十一人,五万元以上的七人,十万元以上的四人,最高勒索金额达四十万元。
▲北宁市不法官员搜刮民脂民膏,四年勒索一百三十万元
锦州北宁市(县)政法委、公安局和国安队的邪恶之徒,对非法被抓的法轮功学员实行高额罚款,大部份罚款不给开收据,不给出证明,恶警们乘机大发横财。二零零一年,一上访的法轮功学员被抓回看守所后,派出所百般刁难家属,家人在无奈的情况下不得不拿出五万元求安(没给任何收款凭证),但以后的日子恶警还是不断骚扰。不少农村法轮功学员实在交不起巨额罚款,恶警们就毫不留情把家里的电视机、摩托车、三轮车及所有值钱的东西拿走。从九九年“七﹒二零”起至二零零三年底的四年间,北宁的法轮功学员被罚款的就近千人次,有一人竟被罚款四次,最多的两人被勒索近十二万元,据对全市十三个乡镇的不完全统计,被他们勒索侵占财物总额高达一百三十多万元,不开收据、不出证明。
▲黑山县邪党公安迫害好人、勒索钱财达百万元
自1999年江泽民及中共邪党发动迫害以来,截止到2014,黑山地区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10人以上,被判刑的至少6人,被劳教的至少有60人次,被抄家、罚款、拘留甚至酷刑折磨的已超过一百三十人次,被以罚款、缴“保证金”等各种名义勒索的钱财总计达一百万元。
▲锦州公安局“六一零” 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勒索巨款
据二零零二年,对锦州市区(古塔、凌河、太和三区)法轮功学员被罚款、缴“保证金”及各种名目的勒索部份统计金额就近四百万元。后期的经济迫害,邪党公安恶人更是敛财无度,仅二零一二年下半年,锦州地区就有四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被以白宁为首的锦州市公安局反×教支队、“六一零”和国保大队等绑架,二零一三年一月又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在绑架过程中,白宁等大肆抢夺法轮功学员的私人财产:电脑、现金、银行卡、摩托车等,甚至连私家车都被开走。白宁抓住法轮功学员家属想尽快让亲人回来的心理,勒索钱财。他公然叫嚣“拿十万元、把别人咬出来、写保证就回家”。勒索的金额在不断攀升,从最初每人的几千,到一两万,到五万,后来到十万甚至十多万。据不完全统计,半年来被白宁等勒索的钱财高达一百五十余万元,而这些钱没有任何收据,都被白宁等人私吞。家属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写控告书,向各级检察机构曝光白宁的罪行。
▲几个私人存折(计三十多万元)全部抢走
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上午九点多,锦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十多名恶警非法闯入古塔区大法弟子李新的家。之前恶警先往李新家打电话,探听到有人接电话,没等回话就挂断了,随后开着两辆车扑到李新家门口,用拉电闸的手段诱骗主人开门查看电闸之机,突然像一群土匪闯入室内,进屋后到处乱翻,不但非法抄走大法物品及书籍(折合人民币近七千元),还将室内一些私人贵重物品(如数码相机、CD宝等)强行拿走。不但如此,还将翻出来的几个私人存折(计三十多万元)全部抢走。
2、朝阳市“六一零”、公安恶徒贪赃枉法、巧取豪夺
据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三日报道,十多年来,朝阳市公检法司的部份人员,在中共对法轮功残酷迫害的十几年中,借机疯狂抢夺与搜刮钱财据为己有,贪赃枉法、巧取豪夺已达到肆无忌惮的地步。而且勒索与搜刮钱财的名目繁多,如所谓的“罚款”、“押金”、“保证金” 等,他们惯用的手段以判刑、教养相要挟向家属敲诈巨额钱财,甚至有的要求家属宴请,还要妓女作陪,花天酒地、无恶不作。比强盗、劫匪更加公开化、合理化,毫无顾忌。频频榨取法轮功学员的血汗钱、养老钱、供孩子念书钱,有的孩子因此而失学,有的家庭负债累累,甚至最终被敲诈的倾家荡产。仅据当时的部份统计,朝阳法轮功学员被勒索金额,合计数百万元不止。
▲朝阳市公安局恶人抢劫法轮功学员的公司
二零零五年朝阳市几名法轮功学员共同投资购买了一项专利技术,成立了一家股份制公司,名为朝阳市天正清洗剂公司。公司营业不久,就迅速的开辟了良好的销售渠道,打开了市场,远销东北、河北、浙江、江苏等省市的二十多个大中型机加企业。成立三年来效益一年比一年好。公司经理是李文生、吴金萍夫妇均是法轮功学员,该公司安置了诸多待业人员,使其有了稳定的经济收入。
当时的朝阳市天正清洗剂公司办公楼 |
然而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四日,朝阳公安局副局长张明华指使朝阳市国保支队和光明分局鞠凤恩、乔凤群、方克、焦艳颖等二十多名警察,突然将李文生、吴金萍夫妇家包围。李、吴不给开门,恶警找来消防车架起云梯进入李家。警察进屋后,疯狂翻找钱物,实施抢劫。将李家工作用的电脑、打印机和学生专用的电脑抢走,将李家供孩子上学和生活用的一万多元现金和两万多元存折抢走。李文生、吴金萍夫妇遭绑架。恶警又将李文生夫妇劫持到公司,逼李文生打开现金保险柜,李说没有钥匙。恶警当场对其毒打,然后将保险柜抬走,将公司的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可以从账户取钱的东西全部掠走。为了给用户一个转换产品的时间,员工皮永利将剩余产品发给用户,刚到车间就被恶人绑架,没有任何理由就非法劳教一年,送往沈阳马三家劳教所关押迫害。
张明华等恶徒公然抢劫公司财产,绑架公司员工,迫使合法公司停业,经济损失达百万元,数十家用户企业因供应中断而蒙受严重的经济损失,使李家老人孩子断绝生活来源,失去照顾。诸多员工失业,家庭也处于经济困境。
▲双塔区“六一零”、龙城区公安恶徒勒索钱财,买豪宅
多年来,朝阳市双塔区“六一零”、政保科科长白文友等公安恶徒们充当江氏打手,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侵吞法轮功学员钱财,罚款最多的达五万多元之巨。二零零一年十月以双塔分局和红旗派出所为首的恶警对大法弟子胡建国家进行洗劫。胡被抢走打印机两台,电脑三台,速印一体机一台,以及大量耗材,存折两个(共存有五万元钱),现金一万多元,手机、呼机、手机卡等。所有物品都没有清单,没给任何手续。白文友在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曹志勇和胡建国等人后,又野蛮地霸占了他们的私人用车,并换了车牌号为“辽O--N117”。白文友经常开着此车四处打家劫舍,私闯民宅。
国保大队长(政保科后改称为国保大队)白文友,不仅直接抄家、野蛮霸占法轮功学员的财物,还经常以劳教、判刑来威胁学员的亲属,进行敲诈勒索,白文友用搜刮来的钱财购买豪宅。几年来的巧取豪夺,使白文友成了暴发户,在长江路二段购买了一座豪宅,所需资金大部份是从法轮功学员身上搜刮来的血汗钱。
龙城区公安分局政保科孙旭、黄殿相积极追随中共残害善良,并对所有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利用各种卑鄙手段勒索搜刮钱财,有的家庭被多次勒索造成负债累累。几年中这伙恶人借手中职权明目张胆的勒索法轮功学员钱财,二零零五年前被龙城区公安分局迫害的百余名法轮功学员被勒索的保证金高达:十八万四千六百零四元。
▲朝阳县公安恶人不择手段勒索法轮功学员钱财
朝阳县公安局原国保大队队长吴宝良等屡次扣押法轮功学员的车以此勒索钱财。二零零三年法轮功学员陈宝凤(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在吴家洼看守所被迫害离世)开的出租车被吴宝良扣押,共勒索六千元钱才肯罢休。 吴宝良一次把贺洪军的出租车扣押,理由为曾出租给了法轮功学员,向家属勒索一万五千元钱,才让把车取回。
二零一二年六月,朝阳县公安局赵强等人为抓捕二十家子法轮功学员韩明兰,疯狂绑架韩明兰的数位亲人做人质,并借机敲诈巨额钱财,抢夺财物。县公安局开价十万放回韩明兰的丈夫修树军,过程中抢走韩家三辆私家车。后因看到韩家家业大,继而又绑架了韩明兰未炼功的儿子、儿媳及多位亲属与当地法轮功学员共十四人,对已放回的人质敲诈几千至上万元不等,此事在当地引起民众的公愤。
▲凌源市公安抢劫法轮功学员的钱财超过二百万
十六年来,凌源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抄家、罚款勒索八百六十人次,勒索钱财二百一十多万元。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日凌源法轮功学员侯延双被凌源公安局、“六一零”、派出所及凌钢保卫处的恶警绑架、抄家,被抢走电脑、打印机、房产证及财产、现金合计九万多元,不给任何说法。后侯延双被秘密枉判十四年,屡遭迫害,含冤而死。二零零六至二零零八年,凌源公安局副局长杨明辉、国保大队队长王桂林、副队长陈志等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抓捕、抄家、勒索二十余起,致使七十多法轮功学员直接受其迫害,已知其中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直接损失现金总额至少三十四万六千元之多。很多法轮功学员被勒索数额在万元以上,有的直接经济损失近三万元。
从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一二年初,凌源市派出所所长刘景奎直接组织、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的犯罪行为超过百次,勒索百姓的血汗钱累计达百十余万元。贪赃枉法、巧取豪夺已达到肆无忌惮的地步。刘景奎利用抄家恐吓的卑鄙手段,有时多日连续逼供残酷迫害,恐吓家属准备巨额罚款,不交钱不放人。刘景奎的所长职位是花费十万元所买。其疯狂敛财是为了吃喝嫖赌,在外就包养二、三个小姘,除此之外还嫖娼。嗜好吃喝赌,在沟门子派出所期间,就欠外债十万余元,包括赌博输款、赌博借款、吃饭借款、个人借款。与结发之妻离了婚,又找个小的,贷款在福临佳苑四区买的房。这些的支出,仅靠工资远远不够,况且还要养家,所以就靠敲诈、搜刮钱财支付这些开销。
▲朝阳建平县公安局恶人榨取钱财
建平县公安局潘占先、姜杰等人,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充当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昧着良心绑架法轮功学员,毒打、拘留、教养、判重刑迫害,巨额罚款,抄家抢劫。在恶警非法抄家过程中,暴力抢劫的法轮功学员私人财物约合人民币二十多万元;抄家、勒索、罚款、强迫缴“保证金”等方式敲诈勒索现金四十余万元,合计法轮功学员的经济损失达六十余万元。姜杰到一家饭店吃饭,老板向姜杰索要欠的饭费,是很大的一笔钱,姜杰说:“你再等一等,过几天抓几个法轮功就有钱了。”这帮恶徒们已经把法轮功学员作为他们发财的对象,乘机榨取法轮功学员辛勤劳动挣来的血汗钱,肆意挥霍、吃喝嫖赌、无恶不作。
3、抚顺政法委、公安的敲诈勒索三百五十万元
▲清原县法轮功学员被勒索近一百七十万元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报道,清原县法轮功学员纷纷控告前中共党魁江泽民。据跟踪统计,现又有二十九位法轮功学员给最高检察院及最高法院寄出刑事控告状,要求对迫害元凶江泽民进行公诉,将其绳之以法。据不完全统计,截止二零零三年四月初,在清原县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三人;迫害致残七人;打伤多人;判刑十一人;教养一百九十人次;拘留三百五十五人次;绑架洗脑四百一十三人次;罚款一百三十七万之多;抄家七十二人次;掠夺财物折合人民币七万八千七百元。
抚顺公检法勒索清原县五位法轮功学员家属现金二十三万元。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抚顺国保警察经过几个月的电话监听、蹲坑、跟踪等卑鄙手段,绑架了抚顺清原县的贾云龙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他们的亲朋好友担忧他(她)们生命安危,纷纷前往抚顺公安局要人,通过亲戚或朋友找到有关人员(抚顺市公安局、检察院或国保大队人员)。结果听到的都是一样的口吻:你家的谁谁是县里的头、是政治问题得判多少年……有的告诉法轮功学员家属:你们得意思意思……有的直接提出让家属拿两万或拿四万或拿五万元钱,才帮助摆平这件事。据不完全统计,在“九·二五”绑架案中,不法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家中抢走电脑、播放器、大法书一百本、手机等等大量私有物品,抢走现金、银行卡二十多万。明细如下:贾云龙的儿子被敲诈十一万;胡凤菊的女儿四万;刘英杰家属四万;王凤军家拿出二万,张广英家人被勒索二万。
▲新宾县善良民众被勒索一百二十五万元
抚顺新宾县政法委、公安邪党恶人,对法轮功学员勒索现金、掠夺财物拿手的阴招,就是动不动就抓人,其目的就是要趁机敛财,“不拿钱就劳教”已经是他们恐吓人的口头禅了。十三年来勒索金额至少一百二十五万六千五百零八元。勒索手段:罚款、保证金、饭费、车工费、偷、抢、骗、扣发工资等等。
▲抚顺市区法轮功学员被勒索巨款
杜景琴,法轮功学员,原在抚顺县县志办公室工作,被绑架四次,开除工职已七年,被克扣工资二十多万。 二零零三年杜景琴在马三家劳教一年,工资被克扣一年,退休待遇都没有。二零零九至二零一二年,四年间,杜的家属被女子监狱勒索一万七千元。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二日,杜从监狱回家后,每月只给三百五十元生活费,现在每月给三百九十元,其它工资全部被克扣,医疗保险待遇也被解除。至今大约被勒索二十多万。
刘凤兰家中被洗劫一空,敲诈勒索七万余元。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四日,抚顺国保便衣特务,在恶警耿聃(丹)的策划下,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奚立国和老伴刘凤兰。绑架的当天,国保恶警就非法闯进他们的家中翻了个底朝天,这群恶警如入无人之境,把老俩口家中洗劫一空,仅有的二千二百元现金抢个一干二净,一分不剩,这伙强盗还把老俩口家中的师父法像、经文、《明慧周刊》、笔记本计算机、六部手机、四把钳子、螺丝刀五六把等物品都抢走了,家中狼藉一片。然后还趁机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的亲属,刘凤兰二儿子准备结婚的七万元钱被这群恶警给敲诈去了。恶警们拿着巨款得意洋洋的扬长而去。
4、丹东地区法轮功学员被勒索现金近千万元
▲丹东市三区一县法轮功学员直接经济损失达七百余万元。
据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三月八日《十五年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调查报告》报道,自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开始,十五年来丹东市振兴区、振安区、元宝区和宽甸满族自治累计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二千五百五十三万六千零一十二元。直接经济迫害:一百七十五人次;经济损失七百二十四万八千五百五十二元;
▲丹东东港市公安、国保、政法委、以及各级政府不法人员,在对法轮功学员绑架、非法关押、判刑等迫害过程中,公开抢劫法轮功学员的私有财产、无理罚款、肆意勒索、抢劫法轮功学员的物品、财产等。经调查核实,有五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抢劫私有财物,折合人民币达八十四万四百元;有二十九人被非法抢劫现金,合计总额达三十一万六百四十七元;有六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无理罚款,合计金额达十九万零六百元;有二十五名法轮功学员家人被要挟,合计金额达六十四万七千四百元,合计一百九十八万九千零四十七元。
5、盘锦地区法轮功学员遭受的部份经济迫害
据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二日报道,据不完全统计,自九九年七月的八年来,盘锦辽河油田法轮功学员被罚款、扣工资、奖金,甚至退休金及造成经济损失超过一千五百万元以上。兴隆台的局部地区就达近千万或超过千万元。特别油田地区涉及金额更多,近八百多万元经济损失。
6、葫芦岛地区善良人被勒索现金四百六十七万元
十六年里,葫芦岛地区法轮功学员由于被迫害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难以准确计算,不完全统计,被勒索性罚款现金(包括逼交保释金、逼交保证金)高达一百七十二万四千九百一十一元。扣押不还及被抢劫的现金高达二百九十五万二千零六十六元。间接经济损失之大更是难以估量(即法轮功学员在被非法关押、劳教、判刑期间的误工损失、出狱后失业或因迫害丧失劳动能力等损失无法计算)。所列出的数字只是案例总数的局部。
遭迫害被抢劫部份物品:卫星接收设备、刻录机(刻录塔)、复印机、影碟机,电视机、塑封机、切卡机、切纸刀、打孔机、订书机、插卡收音机、MP5(MP4、MP3)播放器及移动硬盘、U盘、打印纸、空白光盘等电脑附件和耗材,还有各类法轮功真相资料,包括:神韵光盘、《九评》光盘、真相光盘、《九评》书籍、真相信、真相传单、真相小册子、真相印章、真相不干胶、大法真相台历、大法真相年历、护身符、学员心得交流稿等等,数量之大难以计算,这些财物都是法轮功学员合法的私人财产,此外,还有面包车、出租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自行车(新)、金项链、炼功坐垫、存折、银行卡等等私人财物。
7、其他地区经济迫害案例
▲铁岭市两任公安局长勒索现金八十万之多
据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报道, 铁岭市两任公安局长(王立军、谷凤杰)及其马仔(各区县公安局长),共五人被判刑、一人被调查。据不完全统计,在他们任职期间,四百多人遭受迫害:其中一百五十人被非法拘留,一百多人被非法劳教,二十多人被非法判刑,三百多人被抄家、罚款,勒索的现金达八十万之多。
▲大连市老人十七万现金、三张银行卡被抢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大清早,大连市法轮功学员马瑞田老人在家门口被哈尔滨路派出所警察孔世学、邢天宝、 姜袆山、李小龙等二十余人绑架,他们从老人身上抢到家里钥匙,自行打开其家门,并将马的老伴肖桂兰骗到派出所非法关押。恶警们抢走马瑞田老人家中现金十七万、三张银行卡、法轮大法书籍多本、手机多部、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
▲营口市法官审案,漫天要价,知法犯法
据明慧网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三日报道,刘玉琢被勒索五万三千元。刘玉琢,营口市大法弟子。二零零三年六月五日,营口市东风派出所两名警察闯进刘玉琢家,强行把她绑架到东风派出所,后又转到看守所。在被关押期间,东风派出所欺骗说给办取保候审,向刘玉琢的丈夫索要二千元钱,营口烟一条(一百一十元)。站前公安分局局长李长玉也敲诈刘玉琢家人一千元。后来刘玉琢的丈夫发现受骗了,去找东风派出所。派出所负责人威胁刘的丈夫说:“你也是炼法轮功的,你家人炼功你能不知道吗?我们有权给你下教养证。法院审理案子也有价钱,案件审理完了要合议,合议庭七人,每人五千元。”就这样,刘玉琢的丈夫为了救出妻子,光在法庭就花了三万五千元。后来法院判刘玉琢六个月刑期,但营口市政法委、还不同意放人,刘玉琢的丈夫又拿出一万五千元才同意释放。
据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报道,毕淑娥被勒索三万元。毕淑娥,女,六十六岁,法轮功学员,营口鲅鱼圈教师。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一日,海星派出所的陈兴国将毕淑娥绑架到海星派出所非法审问,又劫持鲅鱼圈看守所迫害。毕淑娥被非法关押三十八天,家属被勒索一万元才被放回。二零零三年中秋节,因毕淑娥写的控告江泽民的信落到鲅鱼圈公安局手里,鲅鱼圈国保大队的二个警察闯进她家,将她绑架到鲅鱼圈公安局,对她非法审问,让她签字,毕淑娥不签,并用善心给他们讲真相,规劝他们不要迫害学员,六一零的王洪奎强迫她签字,并向家属勒索二万元,没出任何手续,晚上才将人放回。
▲金镯子、金戒指、金项链、玉戒指、电动自行车被强抢
下面是辽宁昌图县黄家村张佩环老人口述她自己的亲身经历。零八年五月十二日,我骑车去离家八里的同修李永新家。这天是我丈夫去世二十一天祭日,又因她家地里的庄稼苗没出齐,大家商量着准备帮她及时把地补种上。除我之外都是她家跟前的几个老太太,又是她家的亲戚,一共六个人。中午吃完饭正在说话,昌图县县六一零、县国保大队、通江口派出所的,并且还有防暴警察,一行足足有二三十人,带队的是国保大队长刘建新和通江口乡派出所所长孙生,闯入李永新家,不由分说,进来就翻东西。这些恶警,根本不让人说话,就连我的女儿(没有修炼)跟他们说:我是来家给我爸今天烧三七祭日的,你们不能这样对待我们。恶警根本不听,并动手开始抢她手上的金镯子、金戒指和脖子上的金项链,还细看看是不是真金的。我女儿包里有一块长命百岁玉戒指,价值四千多元,还有一个银的长命锁和一对银镯子,这些都是她四岁小孩的。包里的七百元钱,两部手机,全都被恶警们抢走了。李永新家东屋抽屉里的二百元钱也被他们抢走了。再就是电视机、录音机、VCD机、小孩玩的游戏机、听音乐的小喇叭,几本大法书、大法资料也抢走了,李永新家里值钱的东西和我骑去的电动自行车都被洗劫一空。
上面所选择的案例片段可以看出,中共邪党人员对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的抢劫物品包括了从房屋、生产、日常生活、学习、交通工具等方方面面,从巨额现金、金银首饰到……,哪管你是活命的钱,物,还是什么学费、养老钱,哪管你是借来的钱还是什么婚礼礼金钱,他们统统据为己有。中共邪党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不讲法律,不讲程序,更没有良心道义。
仅以上列举的辽宁部份地区部份直接经济迫害案例的金额统计就五千万元之多,实际金额远不止于此。
(二)血汗榨取
中共对法轮功的经济迫害手段和范围仅于敲诈钱财,抢劫财物,还包括逼迫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做超负荷的奴工、苦工来敛财。十一年来,数万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劳教所、监狱,被逼迫加班加点做奴工,给狱警创效益。下面是辽宁省部份监狱、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奴工迫害的简要举例。
1、沈阳监狱城的奴工血泪
按照法律规定,监狱劳工执行八小时劳作制和节假日休息制度,日加班加点,应当安排补休或给予加班报酬。然而这一规定对于监狱来说就是一纸空文。辽宁女监规定奴工劳作时间是早上七点到晚上七点,星期日休息。服装加工车间的现场灰飞尘飘,最严重的时候,裁剪工、机台工的脸都被飘飞的布屑染成了布的颜色。可是,就这样的劳动现场几乎没发过任何劳动保护用品。
辽宁省女子监狱监狱长杨莉与沈阳安娜服装公司签订所谓的“服装生产协议”(网络图片) |
辽宁省女子监狱劳动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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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马三家教养院超负荷的奴工苦役(见本篇之二中所记)
3、铧子监狱强制劳役致死多人
二零零四年二月,铧子监狱给二监区下达劳役指标,要求年底向监狱上交六万元产值,于是铧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劳役迫害开始了。二月底,法轮功学员白鹤国、李文松、刘土维、曾宪志等首批被调到“缝纫组”,有的学员制作仿真花等工艺品,还有的学员被送到其它现场干活的监区。沈阳法轮功学员范学军(男,三十二岁)在生产水泥的九监区进行劳役(注:铧子监狱所属一大中型水泥生产厂──铧子新生水泥厂)。九月十二日十一时,范学军被狱警指使刑事犯从水泥罐上撞下,身亡。
铧子监狱内范学军从上面摔下的那种存储水泥的大罐 |
铧子监狱新生水泥厂正门目测约有三十五、六米高 |
为铧子新生水泥厂生产的袋装水泥 |
刑事犯在装运水泥 |
带有辽K30553字样牌照运送水泥的卡车 |
铧子监狱暨铧子新生水泥厂一瞥 |
辽阳铧子监狱恶警利用狱中烧杀抢掠、流氓成性的罪犯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残酷迫害。惯用的手段包括:体罚、暴打等等,并且加大劳动强度,把本来就超越劳动强度极限的几个人劳动量强加给一个大法学员承担,使大法学员在高压下承受着难以想象的皮肉之苦。
二零零四年,法轮功学员白鹤国、曾宪志被强行安排做服装,这是铧子监狱里劳动量最强的活儿。每天工作时间长达十四、五个小时。白鹤国反抗迫害,结果遭到恶警李成新、慧怀浩(分队长)毒打,白被打的鼻口出血,身上青紫。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日,在四大队,法轮功学员连平被强迫推三、四百车的料,因身心承受到了极限,当场死亡。近六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在铧子监狱,每天从事超负荷的奴役劳动(手工制作一种类似花草、小动物的工艺品),有的还要出外役。活忙时,凌晨五点开工一直干到午夜十二点。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多数死于超强度劳役。
4、本溪劳教所的奴工产品
在本溪劳教所,除了利用精神洗脑、抻床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外,还强迫法轮功学员生产奴工产品,从而对法轮功学员实行进一步的迫害。恶警一方面利用生产奴工产品来消耗法轮功学员的体力和精力,另一方面用来赚取钱财,满足自己谋财的私欲,同时也解决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经费,以便维持迫害。以下是本溪劳教所生产的奴工产品:
*球团
*空心砖
*苯板
*二极管
*手绢花
被关押在“法制中心”地下室中的法轮功学员,则被强迫用皮板搓二极管,每人每周要搓三、四十箱,每箱十几公斤。法轮功学员早上搓二极管,上午被强制上课洗脑,下午、晚上搓到九点多钟才让睡觉。每年被强迫给恶警创益三万元。
被搓直的二极管 |
手工绢花 |
5、大连教养院牟取暴利,榨取在押犯人及法轮功学员的劳动价值
大连教养院在法轮功学员以及普教身上榨取的劳动价值,以拣豆算每天每人拣五包二十五元(最低平均数),一个中队五十六人,25元×56=1400元,女队三个中队1400元×3=4200元,一个月按三十天计算,净产值十二万六千元,一年一百五十一万元(最低的平均值)。
年份 | 产品名称 | 工艺 程序 说明 | 销货地区 |
2001 | 绣品 | 床罩 枕套 桌布 抽丝 锁边 绣花 (麻布) | 出口地区不详 |
2001 | 干花香色 | 香料熏蒸的干花 装色 装饰外观 | 韩国 |
2001 | 钩手机套 | 钩织 棉线 丝线 浅粉 浅蓝 浅灰 绿等 | 韩国 |
2001 | 织帽子 | 各色 中粗毛线 加工贝雷冒 | 韩国 |
2002 | 拣豆子 | 1.红、白、黑、紫等各种花豆,此各种花豆至今在大连市场没见过,都是外销; 2. 黄豆分大中小,即浆豆、油豆、菜豆; 3. 绿豆分大小两种 | 出口韩日美,在外包装上有产地中国的字样,还有日文韩文英文和其它文种等。 |
2002 | 海带结 | 把裁成12公分的海带打成结(批量很大) | 台湾 |
2002 | 干群带菜 | 撕成条状分成几个等级 | 韩国日本台湾 |
2002 | 串塑料花(公司以前在中良大厦,现搬到甘井子) | 各种各样的花形,花扣,还有仿水果形的几十个品种,用细银铜丝串起装袋装盒贴标签,价签是欧元标识,据 说是欧盟地区用于墓地祭祀用的(此产品用的胶水有毒,许多人因此呕吐不能吃饭) | 欧盟国 |
2002 | 棉签 | 包装大小袋 回厂二次包装 ,根本不消毒 | 不详 |
2002 | 筷子 | 是大连市干井子区辛寨子的一个日本人开的筷子厂,名称不详。长年定点干此活,高中低档都有。唯一的卫生 标准是防止毛发混入袋中。普教中有性病的人也干此活,用筷子挠痒见怪不怪。 | 日本 |
2002 | 雪糕棍 | 普教用机械压 ,然后包装 | 非洲 |
2002 | 咖啡棍 | 普教用机械压, 然后包装 | |
2002 | 钉扣子 | 哺乳服 、睡衣, 钉扣子 | 日本 |
更令人震惊的是,劳教所居然把法轮功学员作为奴工进行买卖。如二零零九年五月,朝阳西大营子劳教所从北京新安劳教所开始“购买”劳教人员和法轮功学员充当奴工。二零一零年六月又购买了第四批劳教人员和法轮功学员。每批购买四十人,每人八百元钱。比如,二零一零年从北京被“贩卖”到辽宁朝阳的法轮功学员有:刘文(河北涿州人);邢亦新(河北承德人);李谦(山东德州人);刘兴东(黑龙江人);王方甫 ( 河北张家口人);胡庆(贵州人);张晓东(新彊乌鲁木齐人);于洪涛(黑龙江伊春人),任宏伟(辽宁抚顺人,王彦明(山东人),曾泰(四川人),还有不知姓名的。另外,被非法关押在北京新安劳教所的河北籍法轮功学员李子明,于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被转往朝阳市劳教所继续迫害。
(三)挥霍国库
据相关报道,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发起迫害法轮功运动以来,迫害支出每年消耗四分之一的国家财政,近年来仅中共政法委系统耗费的所谓“维稳”经费超过了军费开支。二零一二年为使各地迫害法轮功的洗脑班死灰复燃,中共当局专门拨款二十多亿给各地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非法组织,用于迫害法轮功。二零零四年前辽宁省一个司法厅高级官员曾在马三家教养院解教大会上公开表示:“对付法轮功的财政投入已超过了一场战争的经费。”然而,迫害持续十六年,这是多么巨大的财政投入,仅耗资六十亿人民币的“金盾工程”,被用来封锁法轮功真相,为了拦截和过滤关于法轮功的真实信息,江泽民集团投入巨资建立和维护全方位的监视系统。“金盾工程”被广泛应用于监控、迫害法轮功学员。其中包括建设一支强大的“网络警察”。目前,监控网上信息的网络警察已达几十万人,其工资和费用也是一笔巨大开支。用百姓的纳税钱去对付一帮道德高尚的好人,只有邪恶的中共才能干得出来。
据不完全的部份统计,辽宁省为迫害法轮功新建、扩建监狱、劳教所、洗脑基地的投资近二十亿元!在辽宁迫害的巨大经济投入更凸显江氏邪党的邪恶本性。
1、“沈阳监狱城”耗资十亿元人民币
“沈阳监狱城”是时任辽宁省省长的薄熙来亲自主持兴建的,于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六日(正式动工)——二零零三年夏天(完工),耗资十亿元人民币。这个被中共吹捧为“中国监狱建设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是薄熙来的“重要政绩”——中国首座监狱城。是中共罪恶政策下扼杀与残害信仰“真、善、忍”法轮功学员精神与肉体的“罪恶之地”,是名副其实的“人间地狱”。辽宁省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大多被关押在这里,遭受非人的迫害。
沈阳监狱城整体效果图(网络图片) |
2、中共用金钱和名利支撑起“罪恶累累的马三家”
▲“六一零办公室”负责人王茂林、董聚法于二零零零年七月初视察马三家教养院,对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进行吹捧,并向江泽民作了详细汇报。江泽民拨出专款六百万人民币给马三家,命中央“六一”头子刘京速建“马三家思想教育转化基地”。后来该工程造价一千万,不足款项由辽宁省自筹。
▲司法部曾拨专款一百万元给马三家教养院扩充环境,中共恐怖组织“六一零”的头目罗干、刘京等都曾亲自前往坐镇指导;用金钱和官职刺激基层警察迫害信仰者的“积极性”,女恶警苏境曾因迫害积极被中共评为“二等功”、获奖励五万元,并赏她“全国英模二等奖”。
▲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轮功开始,辽宁省内非法押送到马三家教养院的法轮功学员,由当地政府按每人一万元拨款给马三家,从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二零零四年四月,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达四千余人,十年前各地政府拨款给马三家用于迫害的费用就已高达四千万元。邱萍,马三家女子劳教所中队长,被中共喉舌央视称为“东方之子”,如此夸耀她的成绩:“在近三年的工作中,经邱萍亲手转化送出马三家的学员就有近百人。”劳教所每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上级拨款一万元,也就是说,邱萍已经为该所创收近百万元了。其每一笔创收都是以对法轮功学员残暴的肉体折磨和精神虐杀换取的。
▲辽宁省长薄熙来下令辽宁所有劳教所、监狱“集中全部力量转化法轮功”。二零零三年经薄熙来批准,仅在沈阳马三家一地就耗资五亿多。二零零三年,薄熙来又投资新建、扩建了张士教养院、龙山教养院等,很多新建的劳教所专门关押法轮功学员 。
3、大连最先扩建、新建大型监狱和劳教所
曾任大连市长的薄熙来在江泽民的暗示下,很快成为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正是在权力欲的驱使下,薄熙来使大连很快成为迫害法轮功的重灾区,与此同时,在江泽民的拨款批示下,从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零年期间,薄熙来最先在大连扩建、新建大型监狱和劳教所,如大连监狱、南关岭监狱、瓦房店监狱,还有周水子教养院、姚家看守所等。
▲单建大连教养院就投资了二个亿左右;
▲后来又投资二亿二千七百万元建了一座全国一流的现代化劳教所,专门用作法轮功转化基地,对外称“大连市矫治所” ;
▲仅大连南关岭监狱,占地面积超过五十七万平方米,设置了拥有三百五十多个摄像头、八台矩阵、七个二级卫星站点的完整监控系统,属现代化高度戒备监狱。南关岭监狱拥有水泥、铸石、水源热泵、服装加工、玩具等产业。此处也显见在大连迫害投资之巨。
南关岭监狱大门 |
4、划拨上千万的专款建立所谓的辽宁省 “转化”基地
本溪劳教所,又称本溪威宁营劳教所,地处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镇,是中共邪党在辽宁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场所。在一九九九年中共开始迫害大法不久,中共便开始大量的往本溪劳教所投钱,划拨上千万的专款用以迫害法轮功。本溪劳教所加强警力,建造楼群,更换设备,改换外观面貌,假装提高被关押人员的生活条件,建立所谓的辽宁省法轮功“转化”基地。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六年间,该劳教所建成一栋专门用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楼。图片一上的五层大楼就是建成的用来迫害法轮功的基地,准备用来关押迫害大批的法轮功学员,但后来并未如中共所愿,大楼被闲置,所以改成现在的机关办公楼,只有地下一层为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地方。
本溪劳教所的机关楼 |
前面的是本溪劳教所的机关楼,后面的是劳教人员的宿舍楼 |
本溪劳教所在中共邪党和本溪钢铁集团的物资和金钱资助下,自一九九九年以来分批分期举办了二十四期洗脑班,共绑架了两千多法轮功学员。当地恶警把法轮功学员强行绑架到本溪劳教所进行洗脑,本溪劳教所恶警再从社会上雇佣一些犹大和恶警们一起迫害法轮功学员。因为迫害法轮功学员做的积极,其它城市劳教所也送来法轮功学员来这里“转化”,同时交给本溪劳教所一笔所谓的“转化”费,每人每年一万元左右。本溪劳教所每“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上报辽宁省六一零,省六一零,拨款几万元。于是在重金的诱惑和驱使下,本溪劳教所恶警的良心天平完全失衡,肆无忌惮地迫害法轮功学员,不计代价,不计后果地草菅人命。
5、专项拨款扩建辽阳铧子监狱
辽阳铧子监狱,后改称辽阳第一监狱,被专项拨款扩建监楼,用以非法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开始先后非法关押约有近六十名法轮功学员。
6、中共拨款奖励迫害法轮功积极的沈阳龙山教养院
据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报道,……在五一期间,院里开庆功会,因转化法轮功学员有“功”,上边给奖赏四十万元,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宪生也到场,从院领导到各个分队长,每人都有红包,为此他们转化法轮功更加卖力。在二零零二年六月份,老楼搬迁到新楼(是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拨款四百万)共有四层。一楼:作为转化学员的场地(新来的都必须在这里强制转化,才能入队)。二零零一年年底,辽宁龙山教养院由于积极参与迫害,获四十万元奖金,张士教养院获五十万。狱警公开说:“不给钱,谁干这种缺德事。”
7、朝阳建 “法轮功”劳教人员转化综合楼
辽宁省朝阳市劳教所(又称西大营子劳教所)无数朝阳本地及从外省市调入的法轮功学员在这里遭受古今中外最恶毒、最卑劣、最泯灭人性的折磨摧残。
google map搜到的劳教所全景,红线标出的及此“综合楼”的位置。 |
朝阳市劳教所内有座所谓“法轮功”劳教人员教育转化综合楼,是当地为迫害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二年拨专款三百七十万元新建的楼房。
右侧的建筑及此楼的后面,左侧的建筑(在院外)是办公楼 |
从左侧拍到的楼名 |
从上图可以清楚的看到如下内容:
工程名称:“法轮功”劳教人员教育转化综合楼 建设单位: 朝阳市劳动教养院
设计单位:朝阳市建筑设计院 施工单位:朝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负责人:刘国辉 开工日期: 二零零一年十月 竣工日期: 二零零二年八月
楼内除一楼外,其它各层均设有监室,靠右侧。监室内有二十四小时的监控,宿舍,教室,阅览室,厕所等都在其中。里面还有个所谓的“心理咨询室”,从来没有打开过,里面摆放着一张可以捆绑手脚的抻床。人多时每层会有一百多名被劳教人员,活动区域非常狭小。
宿舍 |
8、省委拨款建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
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是二零零二年由辽宁省邪党政法委和抚顺市政法委联合设立,位于大伙房水库风景区,由省委直接拨款一百四十万改建的,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集中营”,对外挂牌是“辽宁省关爱中心”、“抚顺市法制教育学校”。 它是由辽宁省政法委“六一零”操纵,由抚顺市六一零经办的专门强行“转化”、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监狱。
9、扩建锦州监狱、新建辽西新入监监狱耗资千万元
据参与工程建设的知情人透露,锦州地区二零零八年,耗资千万元进行监狱扩建与新建:扩建锦州监狱扩建生产运动服车间厂房等造价约五百万元,新建辽西新入监监狱约五百万元。
10、盘锦监狱的巨资投入与迫害。
盘锦监狱设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新生街,对外挂牌为辽宁盘锦鼎翔农工建(集团)有限公司,占地七十二平方公里,下设鼎翔米业有限公司、生态工程公司、生态旅游公司、橡塑机械厂等多家子公司,产品对外品牌为“粳冠”牌,并远销日本、东南亚等国家。这里的人员具有双重身份,监狱长不仅为辽宁省盘锦监狱的监狱长,还是辽宁盘锦鼎翔农工建(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政委不仅为辽宁省盘锦监狱的政委,还是辽宁盘锦鼎翔农工建(集团)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仅从盘锦监狱的规模已足见投资之巨。该监狱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极其残酷与邪恶。
(四)损失巨大
1、强加给法轮功学员难以承受的巨大经济损失
▲二零一五年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调查报告摘要
据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三月八日报道,……丹东市内三个区振兴区、振安区、元宝区和宽甸满族自治县(不包括东港市、凤城市,这两个市将单独统计)被迫害的情况如下:
被迫害约九百六十三人次;累计刑期一千零二十三点三八年;累计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二千五百五十三万六千零一十二元,
迫害致死五十四人;
非法判刑一百一十九人次,累计刑期五百五十六年;
非法劳教二百零八人次,累计刑期四百三十七年;
非法拘留二百七十四人次,累计刑期八千八百二十九天;
关洗脑班四十七人次,累计刑期一千零八一天;
开除公职十五人,累计经济损六百一十八万二千元
被迫离婚二十二人;致精神失常一人;迫害致残二人;失踪不明三人;其他六十六人次。
直接经济迫害
直接经济迫害的方式有如下八种:抄家、勒索、扣款、降工资、罚款、没收、开除、骗保。八种方式从经济上迫害法轮功学员统计见下表:
经济迫害类型 | 人数 | 金额 |
抄家 | 116人 | 38 万元 |
勒索 | 26人 | 7 万元 |
罚款 | 5人 | 0.28万元 |
开除 | 12人 | 618 万元 |
扣款 | 4人 | 5 万元 |
骗保 | 4人 | 22 万元 |
降低工资 | 3人 | 34 万元 |
没收 | 2人 | 1.6 万元 |
因迫害造成的经济损失
即法轮功学员在被非法关押期间的误工损失。此计算采取估算方法,以人均月工资一千五百元为基础(这个较保守)计算。而对出狱后失业或因迫害丧失劳动能力等损失因无法计算,暂且忽略不计。
下表是因丹东市迫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综合统计表,表中显示不同方式的迫害人数和相对应的刑期总和,乘以月工资乘以年月数的工资损失钱额。
因迫害造成的经济损失 | ||||||||
方式 | 人次 | 刑期 | 人均刑期 | 平均工资(元) | 总额(元) | |||
天 | 年 | 天 | 年 | 月 | 年 | |||
判刑 | 119 | 546.25 | 4.75 | 1500 | 18000 | 9832500 | ||
劳教 | 208 | 437.52 | 2.1 | 1500 | 18000 | 7875360 | ||
拘留 | 274 | 8689 | 24.14 | 31.9 | 1500 | 18000 | 434520 | |
短期关押 | 151 | 1101 | 3.06 | 7.39 | 1500 | 18000 | 55080 | |
洗脑班 | 47 | 1801 | 5 | 38.33 | 1500 | 18000 | 90000 | |
合计 | 799 | 1012.9 | 18287460 |
经济迫害统计:
直接经济迫害:一百七十五人次;经济损失七百二十四万八千五百五十二元;
因迫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七百九十九人次;经济损失一千八百二十八万七千四百六十元;
累计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二千五百五十三万六千零一十二元。
▲辽宁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经济损失的概略统计
(辽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人数统计及在经济迫害中的保守计算)
迫害致死七百八十一人
非法判刑一千七百四十五人次(按一千六百人计),
非法劳教九千余人(按八千五百人计) ,
非法洗脑一万一千六百人(按一万人计)
非法抓捕、拘留约三万人(按二万人计)
第一种计算方法:
按丹东市区(未含凤城与东港)被迫害九百六十三人次,造成经济损失二千五百万元作为参照基数,对辽宁被迫害人按二万人计算,做一概略推算统计,得出经济损失总额为五亿元,计算公式:
20000×2500÷1000=50000000÷1000=50000(万元)=5(亿元)
注:936人次在计算中被上略为1000人次
第二种计算方法:
非法判刑造成的经济损失:1600×5年×1500×12=1.44亿元
非法劳教造成的经济损失:8500×2年×1500×12=3.06亿元
非法洗脑班造成的经济损失:10000×1月×1500=1500万元
非法抓捕、拘留造成的经济损失:2 0000×1月×1500=3000万元
计算公式:1.44+3.06+0.15+0.3=4.95.(亿元)约五亿元
注:非法判刑的刑期按平均五年计,非法劳教的年限按平均二年计,非法洗脑与非法拘留的时间均按一个月计。
以上这两种计算都是很保守的,这还不包括被迫害致死七百八十一人的经济赔偿。但计算结果也足以说明对江氏邪党对辽宁法轮功学员经济迫害之严重。
2、迫害法轮功给国家、人民带来不可弥补的经济损失
中共倾尽国家大量财力迫害法轮功,给经济不景气的中国社会和收入偏低的中国民众带来巨大的灾难。为迫害法轮功而动用的财力,如:
◇ 专门迫害法轮功的警察、“六一零办公室”、各级部门人员达数百万,每年开销达上千亿人民币;
◇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七日拨款四十亿人民币,用于安装监控法轮功学员的监视器等;
◇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投入四十二亿元人民币建洗脑中心或基地;
◇ 二零零一年公安内部透露,维持天安门搜捕法轮功学员的开销为一天一百七十万至二百五十万,合一年六亿二千万至九亿一千万元;
◇ 据北京财政局内部材料,二零零一年前十个月,北京市财政局拨款三千二百万元用于“处理法轮功的工作”;
◇ 用金钱刺激和鼓励迫害,如马三家劳教所所长苏某曾得五万元,副所长邵某三万;“举报”一名法轮功学员奖励数千乃至上万元;
◇ 监控网上信息的网络警察达几十万;
◇ 派遣大量特务到海外活动,仅美国南加州特务人员就达上千名;
◇ 以巨大利益换取一些国家在联合国人权会议等场合对中国人权记录进行谴责的动议投反对票;以直接控制、使用金钱影响与中国有商业往来的独立媒体、购买播出时间和广告时段、利用政府人员任职于独立媒体等手段影响和控制西方发达国家中文媒体。……
辽宁在政法方面的支出增长非常明显,四年来增长了四点六七倍。
江泽民利用国家与执政者的名义,诱惑和胁迫公检法司的大量从业人员,知法犯法,执法犯法,迫害民众,贪腐敛财,违背职业道德,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江泽民集团也毁掉了中国整个司法界的声誉和前途,毁掉了13亿民众对自己政府的信赖,没有法治的集权迫害最终将导致失尽民心,国家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