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参与“敲门行动”人员的心里话

更新: 2017年10月15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你好:

开门见山啊,就是想和你们谈谈这次“敲门行动”。

其实,这次“敲门行动”从何而来,你们比我们更清楚。

十八年了,从九九年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至今已经十八年了。这十八年来,法轮功在全世界的发展形势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首先,法轮功的著作《转法轮》,已经被翻译成近40种语言在全世界传播。

这本身就很说明问题。

江泽民因为迫害法轮功,犯下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违反中国宪法和国际法。目前已超过二十一万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全球审江的浪潮风起云涌。

在这个历史关头,江泽民即将被绳之以法的时候,你们想过你们此时的所作所为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吗?

可能有的人会想:这是我的工作啊,是上级的命令,我也没有办法呀。

为了你们,咱们就一同回顾一段真实的历史故事《将枪口抬高一厘米》,希望能够得到一定的借鉴:

一九九二年二月,统一后的德国柏林法庭审判了一起枪杀案。被告是前东德的一个名叫英格·亨里奇的守墙卫兵。原因是他在把守柏林墙时,枪杀了一名企图越墙逃往西德的青年克利斯。他的辩护律师称,他当时只是执行命令,那是他的工作,所以他是无罪的。

可是,最后这个辩护没有得到认可,这个士兵受到了应有的法律惩罚。

其中最为精辟的一段话,是法官赛德尔的发言,情节如下:

法官赛德尔当庭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每个人都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自主权!这是大家应主动承担的良心和道义!——要知道:当法律和良知发生冲突的时候,良知才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作为一名警察,首先是一个人,具备独立人格和道德品质的人,然后才是警察。所以,在这里,依然要判处亨里奇卫兵有期徒刑!

自此,“亨里奇案”作为“最高良知准则”的司法范例在国际社会广为传扬。这也是“法下之法为非法”这句名言的来历。

是啊,当法律和良知发生冲突的时候,良知才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这句话说的多好啊!而“将枪口抬高一厘米”,在当今明真相而坚持良知的执法人的心中,这是心照不宣的一句话。

十八年来,千千万万法轮功修炼者,为了向被中共蒙蔽的中国民众讲清法轮功的真相,为了更多的中国人免予遭受同样的迫害,他们不顾生命的危险,坚持不懈的用自己的收入来做资料,讲真相,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坚持着,为的就是不希望善良的世人受谎言的蒙蔽,做邪恶的陪葬。

期间,确实有许多人明白了真相,弃恶从善,回头是岸。但也还总有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不辨善恶的人,仍然在追随迫害,参与行恶。

就像这次所谓的“敲门行动”,其中包括瓦房店市新华派出所、岭东派出所的警察,也开始实施了这种骚扰行动,干扰大法弟子正常的生活,引起对方不修炼家人的反感和抵制。

又何必去做这种害人害己、不受欢迎的事呢?

人生短暂,终有一天我们都会老去,试想,当我们白发苍苍的时候扪心自问,这一生,我都做了些什么,我是否伤害过无辜的人,我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无论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无论怎样的无可奈何的境遇,其实,你都有选择。

曾经,这场迫害多么的疯狂,在这场迫害中,多少个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失去了生命,多少个无辜的家庭被迫害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他们,只是为了坚持自己的良知和信仰。

人活着,要给自己积德,更要给儿孙留下福德。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就要有一个人的道德底线和良知,不能随波逐流,否则,如果违背良知和道义而行,等待你的就一定是恶报和天惩。

我们都知道周永康、薄熙来,曾经是何等的风光。众所周知,周、薄被判刑,表面上是“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三宗罪,其实,更深的内幕,最隐秘的两个核心罪状是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和政变谋反。只是出于国家的需要,暂时不能公开而已。

国际互联网上有薄熙来的亲口录音,经认证,他亲口承认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命令是来自江泽民。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凶犯还有罗干、周永康等人。如今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 “六一零办公室”的总头目、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原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全部都锒铛入狱,所有的家产、名声权力,一夜成空。亲朋好友遭受牵连无数。

这一切,仅仅是一个巧合吗?为什么清算全部都是从迫害法轮功的组织和头头们开始!

其实,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因为,迫害善良无辜的修炼人,天理不容啊,尽管你是在执行上级的命令,尽管你说那是你的工作,可是,你错的是,你从来没有用自己的良心作为衡量的标准。

用良心作为衡量的尺度,你便不会迷失自己。

恶报,是因为他们最终选择的是奉行江魔头的旨意,执行的是天底下最邪恶的命令,并且为了个人的利益和提升,充当了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善恶有报是天理!

一些网站把江泽民称做江魔头,不足为过。现在提起江泽民,全国上下没有一个人不骂他的,是不是这样?因为他的荒淫无度,因为他的邪恶疯狂,因为他卖国求荣,因为他迫害正信、已将丑事、恶事做绝,令天地人神共怒,十八层地狱都装不下。

在江泽民利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他必将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因为他反对的是千百年来古今中外人类所信仰的佛、道、神;他打压的是过去正确、现在正确、将来永远正确的普世价值——真、善、忍,他迫害了天底下真诚、善良、和平、理性、坚韧的法轮功修炼群体,他亵渎的是千年不遇、万年不遇的,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高德大法——法轮大法。

到了今天,谁还会无知的去做他的替罪羊呢?

再想想:为什么各级政法委对法轮功的案件只有口头指示而没有书面材料呢?说白了,就是为了到被追究的时候把责任都推给下面的执法者,因为口头指令是不好收集证据的。但具体的办事人员就推脱不了了,因为谁具体参与的迫害,那可是推卸不了的确凿证据啊!

你也要清楚,专职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办公室”,既不是什么立法、司法机关,也不是什么行政机关,而是一个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组织。就象纳粹时期的“盖世太保”组织一样。

法下之法,为非法也!这同上边讲的那个故事,又有什么两样呢?

最近几年出台的,中央政法委的“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的通告,也是在给迫害法轮功运动找替罪羊和卸磨杀驴的信号。每个人所做的一切,将需要终身为其负责!所以,现在还在追随邪恶迫害法轮功的人,是非常不明智的,将来的下场也一定是凄惨的。

在这里,真心希望被迫参与所谓“敲门行动”的警察和所有人员,都能够深思明鉴,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心中有数,在这个大是大非的时刻,“将枪口抬高一厘米”,是每个人都拥有的权利,也是每个人应当承担的良心和道义。

古语有云 “日月如梭,霎时贫富已循环,须当急急为善;人生若梦,转瞬黄童成白发,还宜事事留余。 ”

好好的把握机会吧,要知道,做人,善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做事,给别人留有余地就是把余地留给了自己。

为了自己和家人的未来,望三思、再三思!

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七年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