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孙广军被劫持两月余 妻子呼吁营救

更新: 2017年07月23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孙广军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被南塔区分局警察绑架,现在已经被劫持两月余,据悉构陷他的所谓“案子”已经送到法院。孙广军妻子呼吁正义善良人士关注、营救,让他尽早回到家中和家人团聚。

孙广军与妻子
孙广军与妻子

下面是孙广军妻子的一封求助信。孙广军十岁的女儿说:“爸爸,女儿盼你回家!谁能来帮帮我,帮帮我的爸爸!”

孙广军的女儿
孙广军的女儿

我是孙广军的妻子,丈夫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外出,不知什么原因被朝阳市南塔分局抓去,迄今已有两个月有余,我心急如焚,不知道他的情况如何,身体瘦弱的他,是否承受得了?

从他被绑架,我没再打工赚钱,如今我们母女失去了生活来源,还要帮他请律师打官司。我带着十岁的女儿到各个政府部门去打听消息,得知孙广军已被送到朝阳市喀左看守所,他的“案子”已送到法院。

几天前,高烧中的女儿对我说:“妈妈,我都想不起来爸爸长啥样儿了,一想到爸爸就要哭,爸爸啥时候回来呀?”这句话不知道女儿问过我多少遍了,我的心顿时揪心般的疼,轻轻的对女儿说“快了”,不敢让她看到我早已泪流满面的脸。

在这个漆黑的夜晚,在租来的没有一丝暖气的房间里,守着发烧的女儿,我的眼泪一直一直的流,我不敢发出声音,怕惊醒了女儿,怕惊扰到邻居;怕发泄后没有活下去的勇气,埋在心底的那段最不愿想起的往事就象潮水般涌上心头。

不愿想起的往事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九日早晨,我开门准备上班,被早已等在门外的便衣抓住,抢走了手机和钥匙,争吵中丈夫把房门反锁,便衣就乱踢猛砸房门,还说用电锯把门割开,年仅四岁的女儿吓的哇哇大哭,惊惶失措的丈夫从窗口用床单做成绳子往下走,当时我家住五楼,因不忍扔下缩成一团大哭的女儿,就把女儿捆在胸前,结果中途绳子断开,父女俩双双从中途摔下,丈夫满脸是血,神志不清。女儿也摔断了腿,在这种情况下,我却还是被劫持到看守所。

在看守所的几天时间,我的头发白了,我没有时间去想我将面临的是什么,因为我年幼的女儿和丈夫生死未卜,我没去体会狱警的打骂、训斥和犯人的欺凌,因为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眼前全是女儿和丈夫的身影,我怕我一眨眼就再也看不到他们,我不敢哭,因为我怕我的哭声会给他们带来噩运,任眼泪在心底流淌。人家是一年一年的过,我是一秒一秒的过,你知道什么是度日如年吗?在看守所的那九天日子里,我体会到“度日如年”,那是揪心的痛,那是无助,那是血、那是泪。在痛苦的煎熬中,支撑我的唯一希望,就是他们能活着,只要他们能活着,因为我的女儿才仅仅四岁呀!

家里更是乱作一团,亲人们忙着照顾老人、孩子,还要为我担忧,托人找关系、求爷爷告奶奶。

因四岁的女儿腿摔断,做牵引时、撕心裂肺的哭声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流下了眼泪。如今她已十岁了,当遇上阴天、下雨,她的腿就疼的只能拖着腿走路。丈夫更是满口的牙摔没了,手留下了残疾,手腕上有一块大骨头支了出来,不能干体力活。

原本健康的婆婆受到极度的惊吓,在对儿子及孙女无限的担忧中突然离世;丈夫的哥哥在担惊受怕中染上了严重的心疾。短短的四个月,原本不富裕但其乐融融的家,死的死、残的残、伤的伤、病的病,真是家破人亡呀!

女儿被吓破了胆,走到街上怕见到警车、警察、怕敲门声,只要是带警灯的车都怕,甚至是消防车,有一次在楼道里碰见一个穿警服的邻居,脸都吓白了。

几年过去了我们一家还没从阴影中走出来,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丈夫再次被抓,对我们又是雪上加霜。

修炼后处处为别人着想

我的丈夫从未伤害过任何人,在修炼法轮功前抽烟、喝酒、打麻将,身体不好,修炼后处处为别人着想,什么事宁愿自己吃亏都不愿给别人带来麻烦。我母亲生病住院期间,他精心照料、细致入微。有一次我妈妈拉裤子了,他没有一丝不耐烦,细心的把里外的衣服都给洗了。

去年夏天,他买了一盒粘力胶,刚一开盖,胶就喷出来,溅了一脸,眼睛也喷上了,他一下倒在地上,捂着脸,家里人都吓坏了,赶紧冲洗,可刚洗完,他忍着眼睛的刺痛,红着眼睛跑到五金商店,告诉店主以后千万别卖这种胶了,伤着人就完啦,他想的是别人,不是自己受到的伤害。这样的例子很多。

法轮功强调以“真善忍”的理念约束自己做好人,对稳定社会、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和道德水准起到不可估量的正面作用。一九九三年八月三十一日,公安部所属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致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一封感谢信,感谢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为近百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提供气功康复治疗,且疗效显著。中央电视台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五日晚十时在第一套节目《晚间新闻》和第五套节目中分别报道了国家体育总局伍绍祖局长视察长春,广大群众修炼法轮功的盛况,时间大约十分钟。

一九九八年,前人大委员长乔石组织离退休干部对法轮功进行调查,得出的结论是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这些都是有证可查的,说明我国政府对法轮功是充分了解的,是支持群众炼功的。

我们只是普通人,只想通过修炼提高身体素质、思想境界,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不仅没有伤害到任何人,而且处处为人好。对于贫寒的我们,能够一家团圆就是我们莫大的幸福,真的希望善良的您,在不会给您带来任何不方便的情况下,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给我们个完整的家,给孩子一个依靠。

珍惜别人就是珍惜自己

今天我写这封信,不仅仅是为孙广军,更是为了更多的法官、检察官朋友而来,我想和你们说说我的真心话,请你们不要再参与迫害法轮功(法轮佛法)的事了。

历史上的教训已经太多了,经历过文革的人都知道,文化大革命平反的时候,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第一个畏罪自杀。而那些积极迫害老干部的,执行毛泽东错误命令的八百多名军人、警察被拉到云南,秘密处决。在此期间,不执行毛泽东错误命令的人,当时可能没有升官发财,甚至被排挤,被打压,历史走到今天,他们成为了英雄。

对法轮功的打压形式和当年的文革极其相似,正如中国法律权威专家、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所讲:“江泽民作为国家主席,更应当知法、守法,应当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然而,江泽民对法国《费加罗报》的谈话,将法轮功定性为邪教组织,不经过人大立法就将一个信仰团体定性为犯罪组织,并通过内部讲话的方式,对法轮功进行取缔,对所有的法轮功修炼者,运用公权力强行转化,要求放弃信仰。对不肯转化的或劳教、或投入监狱、或关进精神病医院……这显然是违宪与违法的,是一种严重破坏国家法律的实施的行为;具体破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的实施。”

直到今天,法轮功被江泽民集团迫害已经十八年。我之所以说是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而没有说“国家”在镇压法轮功,是因为到目前为止,在中国的法律中,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能够充分的说明修炼法轮功是违法的。也就是说抓捕法轮功修炼者,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警察对法轮功学员的抓捕,都只是在执行着江泽民的错误命令而已。警官、法官、检察官们,你们每个人都知道炼法轮功的是好人。坚持信仰的、不写保证就要被判刑,有的被判十二年的重刑?而放弃信仰就可以回家。为什么反差会如此的巨大呢?炼与不炼,差距如此之大,也没有一条法律能够解释得清吧?在这十八年里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抓捕的人千千万万。据明慧网报道,近四千有名有姓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没有伤害到任何一个人,仅仅因为自己的思想不符合了某个领导人的思想,仅仅因为坚持了自己的思想,坚持了自己的信仰,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是让人多么痛心的事实啊!

警官、检察官、法官,相信你们的心都是善良的,你们的每一个决定都关系着一个家庭的未来是幸福美满,还是天塌地陷。为此,诚恳的请求你们,珍惜你们心中的良知,珍惜你们手中的权力,珍惜你面对的每个生命!因为珍惜别人,就等于珍惜你自己!

从现在的形势变化来看,全国各地都出现了警察不愿再抓法轮功,检察院不起诉,法院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的情况,而且这样的事情出现的越来越多。

例一:山西侯马市法轮功学员李美玲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在贴真相资料时被绑架。法院不管,检察院退卷,公安局只好放人。

例二:河北张家口法轮功学员杨建平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开车外出去向人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万全县膳房堡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检察院决定对法轮功学员杨建平免予起诉,理由是证据不足,释放回家。

例三:辽宁省昌图县法轮功学员刘亚民、孙洪兵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绑架,非法关押在昌图县看守所。检察院明真相,不予批捕法轮功学员刘亚民、孙洪兵释放回家。

例四:江苏省苏州市光福镇顾荣峰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因给保安讲真相,被派出所警察劫持到江阴市看守所。江苏江阴市检察院不予批捕,公安局放人。

例五:北京市延庆区检察院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对法轮功学员秦守荣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例六: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职专教师法轮功学员刘巍,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被绥中县国保大队绑架,于十一月十六日回家。国保在绑架刘巍之后六、七天,就把构陷材料送到了检察院,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无条件释放了刘巍。国保归还了抢走的电脑。

我们希望这样的事在朝阳也能大量出现,希望政府能听听百姓的心声,结束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耗尽国家财力的镇压换来的是亿万中国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换来的是司法严重腐败;换来的是更可怕的社会危机……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看到这一切都无比痛心,结束迫害才是真正的爱国。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中共持续十八年的血腥迫害中,朝阳市内的几县区有数以万计的法轮功学员被投进劳教所、看守所、洗脑班、精神病院;近千人被投入黑监狱,至少有近百人间接或直接被迫害致死;多人被活活折磨致残、致精神失常;无数人被开除公职,被迫流离失所;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迫害之惨烈,伤害之广泛,影响之深远,皆属旷古未有。

事实上,报应早就已经开始了,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张跃、苏宏章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高官已经落马入狱。现在落马的大大小小腐败官员,哪个不是积极参与过迫害法轮功的呢?

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不要对信仰犯罪。历史上有三武一宗灭佛、罗马帝国昏君尼禄迫害基督教达三百多年之久。这些残暴的统治者迫害信仰的结局都是悲惨的,他们的结局都是折福折寿、不得善终,甚至殃及到他们的子孙后代。第二次世界大战已经结束几十年了,在这几十年里,全世界所有的国家都在始终如一的抓捕着希特勒命令的执行者们。哪怕你是九十岁的高龄,最终也要被判刑。哪怕你曾经仅仅是一名护士,或者只是一个记录员,都不能逃脱正义的审判。

《纽伦堡大审判》讲述的是希特勒杀害犹太人,审判那些执行他命令的军官,发生在一九四五年十一月,审判前,希特勒和追随他的几个高级头目自杀的自杀,失踪的失踪,只剩下二十一人接受审判。判处十二人绞刑,三人无期徒刑,二人二十年徒刑,一人十五年徒刑,一人十年徒刑。后续审判,起诉的是当时为纳粹德国提供战争资源的人,如工业家、军事人员、还有集中营医生、看守和一些不太著名的战犯等。超过五千人被控有罪,八百余人被判死刑。很多护士被送上了绞刑架。

《窃听风暴》讲述的是一九八四年的东德,警察在剧作家的家中安了窃听器,可是他把窃听到的内容并没有报告给他的上司,而是保护和帮助作家,他因此被调离工作岗位,到地下室去糊信封。四年后,柏林墙倒了,他的故事被搬上了荧屏,他成了英雄。这部电影获得了七项大奖。

其实还是那句话:衙门口好修行,今天你善待保护法轮功学员,未来你也可以成为英雄。说这些历史的目的,就是希望你们能够慎重的思考,不要听从某个人的错误命令。请你们真正的维护和捍卫良知和正义。

炼法轮功的人没有杀人没有放火,没做任何伤天害理的事,他们没有给社会,给其它任何一个家庭造成过伤害。我衷心的希望你们每一位警官、检察官、法官都能成为铡美案里面的包拯、包青天一样,不畏强权,刚正不阿,因为只有这样才是国家的希望,中国的脊梁。我绝不希望,你们每一位法官成为窦娥冤里面的县官一样,把窦娥宣判死刑,结果是害人害己,甚至那些良知麻木、不敢为窦娥说句公道话的当地百姓还要承受大旱三年之苦。在我的心里,你们都是我的亲人,都是我的兄弟姐妹,我们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二零一三年八月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中政委 [2013]27号),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这是明确的告诉公检法司人员,将要进行的清算不是只对高层的清算,而且还包括最基层的具体工作人员在内的所有人员都在清算范围之内,任何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终身负责。而且《新警察法》里明确规定,执行上级错误命令的警察要负法律责任。

请各位公检法司的官员们,请您一定要明是非,辨善恶,维护公平正义,在对待法轮功的事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我真的不希望看到有一天,你们因为参与迫害法轮功而被调查,衷心祝你们都拥有美好的未来!希望你们在看到这封信的时候能帮帮我,让我的丈夫不要再受冤屈,尽早回到家中和我们团聚。

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