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上门骚扰 民众依法抵制迫害

——身边小故事三则

更新: 2017年11月09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最近,大连各个地区的派出所警察又开始上门骚扰老百姓,打扰了人们原本平静的生活,同时也给民众带来了很不好的影响。

所不同的是,这次老百姓不像以前那样逆来顺受,他们也懂得了使用中国现行法律来保护自己。下面给大家讲几个有关“敲门行动”被正义阻止的小故事。这里没有具体说明是哪个派出所的哪位警察所为,是因为写出这几个小故事并不是跟谁过不去,只是想告诉大家,时代在变,形势也在变。“依法治国”是当今国家领导人提出的治国指导思想和行动要求,作为执法者该如何去做,当仔细思量。在当今,这也绝不是一句简简单单的口号。

作为警察,一定要依法办事,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利,不要以身试法、执法犯法;作为被非法侵权的民众和亲属,大家也要知道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让对方犯罪犯法,也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警察窃窃私语:“想不到这个老太太还懂法!”

十一月初,大连市郊有位六十多岁的老年妇女(我们这里暂且称呼她为王姨)。这天,王姨正在干活,家里来了陌生人。这两人一看面前不过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妇女,就大声问道:“你是×××吗?”王姨说:“你们是谁啊?”他俩说:“我们是××派出所的,你是不是×××啊?”

王姨一看他俩那个盛气凌人的样子反问道:“××派出所的?你先别问我叫什么名儿,你们俩叫什么名?各自的警号是多少?”

两个警察面面相觑,因为没想到老太太还会这么反问他们,随后便说:“我还能骗你吗老太太!我就是××派出所的警察。告诉你,我们今天是来执法的,就是来找你调查情况,你是不是炼法轮功啊?”

老太太义正词严的说:“你们不报姓名、警号,不出示身份证件,不说明理由,你们这样办公就是犯法!还问我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国家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我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是我的自由,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我也没有必要非得回答你们的问题啊!”

两个警察有些愣住了,其中一个人拿出手机就要对着老太太照相,老太太随手拿起自己的手机对着他们说:“你们干什么?想给我照相啊?我不允许你们照!我告诉你们,我早就听说这些事儿了,你们挨家挨户的给法轮功学员照相、录像。我告诉你们,别以为我不明白,你们这是侵犯老百姓的肖像权。来,我给你俩照个像。跑到我家里来干这犯法的事儿,我给你们都照下来!”

“别,别,别,大娘!”两个便衣警察慌忙阻拦道:“我们不是给你照相,我这是领导来信息了,手机来信息了,所以我拿起来看看。”他们慌不择言的解释道。

最后,两个便衣悻悻的走了,走到大门口,小声说道:“想不到这老太太还懂法呢……”

老太太听到他俩说的话不禁笑了,心里说:这些人呐!明知道这么做犯法,还跟着江泽民跑!

上门的警察笑着说:“谢谢您,大爷!”

××小区的张叔,今年六十多岁,是个国家退休干部。以前身体多病,患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类风湿等,自从修炼了法轮功之后,就扔掉了药罐子,身心健康。

这天,也是两个年轻的小警察上门来了。张叔让他们进屋坐,并沏上茶水。

坐下后两个小警察就开始和张叔对话:

小警察:“大爷,您现在还炼法轮功吗?”

张叔:“炼哪!法轮功这么好,让人身体健康,道德高尚,怎么能不炼了呢?!”

小警察:“大爷,这法轮功国家都不让炼了,不让炼咱就不炼了呗!”

张叔:“年轻人啊,这话你可就说错了。国家不让炼了?国家哪条法律规定不让炼法轮功了?大家都知道国家的最高法律是宪法,宪法明文规定中国公民信仰自由。修炼法轮功是佛法修炼,就受宪法保护。而且,就是翻遍中国其它的各种法律,都找不到炼法轮功违法的字样啊!”

小警察:“可是大爷,江泽民当初不是宣布取缔、打压法轮功了吗?”

张叔:“说到这儿,我倒是真得好好跟你们唠唠。首先,你们也应该知道,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江泽民针对法轮功的讲话纯属个人言论,包括在那种大的气候下,《人民日报》等发表的诽谤法轮功的文章,都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也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他们这么按照个人意愿的散布谎言,肆意迫害那才是真正的在犯法,是一定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小警察:“不对呀,大爷,“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是民政部和公安部正式下发的文件呀!”

张叔:“孩子,你们要知道,民政部和公安部只是国务院的下属机构,他们是没有立法权的,所以,他们制定、出台的这两个公告不是法律,不但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是公然违反宪法。所以年轻人,你们一定要头脑清醒,认真的去思考,不要跟着大帮哄,到头来成了政治的牺牲品。你们看现在的形势变化多快啊!全世界有上百个国家中都有炼法轮大法的,江泽民及其集团中的骨干分子罗干、薄熙来、刘淇等等因为迫害法轮功已经被世界上三十多个国家的法轮功学员以‘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告到法庭上去了!”

小警察:“唉!大爷,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这也只是在执行上级的命令,谁让我们就是干这份工作的呢!”

张叔:“你们工作没有错,但是要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利,不要犯法!你们《警察法》中不也是规定了吗?”

张叔戴上老花镜,拿来一张纸,指着上边的相关法律条文说:“来来,你们看看,这《警察法》的第四章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警察对明显违法或超越法律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拒绝执行!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这场打压完全是违法的!你们再来看看这个……”

张叔指着其中的另一段法律条文说:“就在今年,就是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最高检出台了“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再次重申公检法人员执行上级的错误命令不再免除责任,这说明什么啊?不就是在告诉你们,一定要头脑清醒的办案,不要再稀里糊涂的跟着迫害政策走吗?非法的、错误的命令,就不要再执行,否则的话,按照此条规定,只要人活着,将来所有的后果全部自己承担哪!”

一个小警察听的直冒汗,边擦汗便说:“大爷,我们这次本来是想上门做您的思想工作的,这怎么倒成了您给我们上法律课了呢!”

张叔呵呵呵的笑了说:“这是咱们爷儿几个的缘份!你们今天能听到这些,也是你们的福份。因为你们的工作环境和现在的社会形势,使你们很难看清真相,再告诉你们一件事吧,”张叔指着小警察的手机说:“打开你们的手机,用上百度就可以搜索,输入《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五十号》。”其中一个小警察照做了,另一个头探过来看。

张叔说,“再继续搜索一下废止的161个文件里的第99号和第100号文件,你们看看是什么?”

两个小警察仔细的看着上面的文字惊讶的说:“哎呀,这个我们还真是不知道,这个禁令都废止了呀!”

原来,手机百度里明明白白的显示: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江泽民下达的不许出版和查禁法轮功书籍的命令已经被正式废止了。

张叔语重心长地说,“这说明什么啊?法轮功被昭雪是迟早的事儿。你们真得好好的想想这些事情,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是发动这场迫害的坏人在犯罪,他们也一定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咱们可别临秋末晚的当了它们的替罪羊啊!”

“好的,大爷,谢谢您告诉我们这些,有些事我们再好好的想想。”小警察说。

出门的时候,小警察恭恭敬敬的说了句:“谢谢大爷!”

奶奶说:“你们再来我就去告你们!”

小林是在部队大院长大的。父亲是部队转业干部。小林长大后,跟随自己的亲属开始修炼法轮功。他不像其他年轻人那样没有生活目标,成天就是玩游戏、看手机,甚至随着道德下滑的社会吃喝玩乐,沾染着各种不好的习气。他明白了人的生命的来源及意义,

每天除了工作就是认真修炼,过的很踏实,很快乐。

小林从小在奶奶身边长大。他的奶奶对这个孝顺又懂事的孙子又喜欢又疼爱。

一天,奶奶正在楼前和邻居们聊天,突然手机上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那边问:

“喂,请问你是×林的奶奶吗?”

奶奶答:“是啊!你是谁啊?”

对方说:“我是××派出所的!请你通知一下×林,请他到派出所来一趟!”

奶奶:“你是派出所警察啊?你们让我孙子到派出所干什么呀?”

警察:“×林不是学法轮功嘛,上边有令,让和这些学法轮功的都见见面!”

听到警察这么说,奶奶就说:“拉倒吧!上次就是你们把我孙子骗去的,说是了解了解情况,结果把我孙子关了好几天才放回来!我还没去找你们哪!我孙子犯了哪条法啦,让你们这么折腾!”

警察说:“这法轮功不是被打成×教了嘛!他还学,我们当然就得管哪!”

奶奶大声说:“得了吧!你们别以为我是个老太太没文化,就来糊弄我!我都听说了,我们国家的所有法律里都没有说法轮功是×教!你们怎么就敢说哪?!我还听说,就是公安部当年公布下发的十四种邪教里面也根本就没有提到法轮功!都是江泽民这个害人精在撒谎、诬蔑法轮功!”

“大娘,您别这么说,我们这也就为了完成工作,保证没有别的事儿,让您的孙子过来谈谈话,照个相就行了!”

奶奶:“没事儿照什么相啊?我听说只有对犯罪分子才又照相又录像的,我们不去!告诉你们啊!你们这么做犯法!再这么没事骚扰我们,又照相又干什么的,我就打电话告你们!”

“哎呀!大娘,您这说的是哪里的话啊,我们是在工作,执行命令,您上哪里告也没用啊!”警察说。

奶奶:“怎么没用!你敢说没用?‘12389’这个电话不就是管你们的吗?专门管你们这些公检法人员的、专门举报你们不依法办事的!你们犯法了,不按照法律办事,一样会有人管你们!我孙子是学法轮功,学法轮功怎么啦?问问这里的邻居,哪一个不夸他!信仰自由!别今儿个来骚扰、明儿个来照相的,你这是侵犯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利!别再干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儿了,告诉你们啊,谁再动我那好孙子,我就告谁!”奶奶说完把电话就挂了。

奶奶的话邻居们句句都听得真切,说:“真是的,这小林谁家不羡慕你这样的好孙子啊?我们求都求不来呢!要是人人都学法轮功还好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