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给了我一个完整的家

更新: 2016年09月01日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的红色恐怖笼罩中华大地,欺世的谎言铺天盖地。我和千千万万的大法弟子一样,踏上列车去北京中南海上访,被当地公安局抓捕后,由本地公安局接回。从此以后,原本和睦的家庭破碎了,儿子与我断绝母子关系,丈夫对我非打即骂,阻止我学法炼功。

“天安门自焚”伪案播出后,丈夫每天都把菜刀藏起来,房门紧锁,怕我半夜起来把他杀了。二零零一年因同修被抓,把我也牵扯進去。公安来人抓我时,我走脱,从此便流离失所。

二零零三年回家时,丈夫已和别的女人过上了,并对我提出条件:要想好好过日子,就不准炼法轮功,要炼法轮功就必须离婚。我没有答应他,他就变本加厉的打骂我。一次我在床上发正念,他从外边回来,一下把我的头摁到腿上,拼命的捶打我的后背,又一下把我仰面推到床上,拎起我的腿把我摔在地上。一边打我一边问:“炼不炼?”“炼!”“离不离?”“不离。”他气急败坏的摔门而去。我深知,是慈悲伟大的师父为弟子承受了痛苦,要没有师父,我早就被他打的筋断骨折了,感激的泪水夺眶而出。从此我把这个家当成了牢笼,把丈夫视为恶警。

师父说:“大法弟子是各地区、各民族众生得救的唯一的希望。”[1]既然丈夫也是为法来的生命,我为啥记恨他,把他划到淘汰的行列?!渐渐的我能处处善待丈夫、关心丈夫了。他也逢人就讲我如何好,还宽宏大量。一次他朋友到我家串门说:“嫂子,让我媳妇也和你学法轮功吧,省的一天老和我妈吵嘴,和我打架。”丈夫听了还呵呵一乐,看来他也知道大法好。随着我心性的提高,家里的环境也开创出来了,他不再阻止我学法炼功了。有时看我发正念,就把门轻轻带上,自己出去了。

二零一二年全运会前夕,我在家被绑架后,丈夫还与同修一起到分局、派出所等部门要人,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一个月后我回到家中。

一天丈夫和我说他朋友要来我家玩麻将,让我中午给做饭,我很不情愿。因为是星期天,各大超市做促销的学生很多,正是讲真相的良机,这能救多少人啊!这时我想起了师父的法,师父说:“如果我们自己平时不注意自己的行为,那你们的表现常人就会看到,他不能够象学法一样深入的去了解你,他就看你的表现。可能你的一句话,一个表现,就能使他得不了度,就能给大法造成不好的印象。”[2]我就留下来给他们做完中午饭后,才出去讲真相。他们还在玩,并齐声夸“嫂子好”我说:“不是嫂子好,是我师父好,是法轮大法好。”丈夫连忙说:“李大师万岁!万万岁!”

一天,我刚一進家门,丈夫就说:“你的信我给带到了。”我一愣,马上明白了,早晨丈夫和我说他今天去医院,朋友有病住院了。我让他告诉他朋友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这九个字,丈夫说知道了。回来和我讲经过:他说告诉朋友时,旁边一个女的直瞅他,他照样和朋友说这九字吉言。这在以前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每次家里来人敲门,他都吓的够呛;我回来晚一点,他都急的不行。现在他还把家务活全都承担过去了(曾和他一起过的女人也断了),我又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讲真相救人中来了。

二零一五年,儿子有病住進医院。出院时,我和丈夫把儿子接回家中照顾,可儿子一直不和我说话。偶尔我想推门進他的屋,他就厉声喝道:“出去,我就不愿意听你说话。”我知道儿子到现在还没有明白真相。当时我很困惑,不知如何是好?冷静下来想一想:只有师父的法才能解开心结。于是我随手拿出一本师父的讲法书,翻开一看“讲真相中常人听信了中共邪党早期在媒体上的造谣宣传,对大法弟子有误解,对你凶,或者不愿意听你讲,这个时候你的情绪要被他带动了、愤愤不平、不高兴,甚至不太理性,那你这个真相就讲不了了,人也救不了了。”[3]对照师父的这段法,我悟到自己对儿子还有情在,儿子这次回家养病也不是偶然的。我认识到只有修好自己,才能救度更多众生,包括自己的儿子。在儿子养病期间,我也没有放松自己,在照顾好儿子的同时,有时间就出去讲真相。

儿子有病住院时,靠氧气和点滴维持,生活不能自理,拉屎拉尿都在床上,病情稍有好转时,儿子要求出院。医生不同意,说还没脱离危险期,要征求我的意见。我想一人炼功,全家都会受益,有师父在一定没问题。我就签了字,儿子也就出院了。现在儿子能自理了,也能下楼理发、洗澡了。儿子在大法中受益了,他虽然还没有接纳我,但他已改变了对我的态度。我去他屋里时,也不那么凶了,问什么也能回答了,有时我回来晚了,他就问他爸:“我妈怎么还没回来呢?”师父讲过:“其实就是自己的因素改变了自己的环境。”[4]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使得成千上万的大法弟子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在大法的沐浴中,儿子、丈夫又从新回到我身边,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又团圆了,感谢大法给了我一个完整的家!

注:
[1]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三》〈谢谢众生的问候〉
[2]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二》〈二零零二年波士顿法会讲法〉
[3]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十》〈曼哈顿讲法〉
[4]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十》〈在大纪元会议上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