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仓山区国保警察说“我们不讲法律”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福建报道)福建省福州市法轮功学员张丽玉和永泰县法轮功学员江艳梅,遭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又遭非法刑拘。

张丽玉的家人几经周折找到国保警察,质问抓人的法律依据,国保警察吴德文等人公然说:“我们不讲法律。”

目前家属已经向相关部门投诉和举报此事。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日晚,张丽玉和江艳梅结伴到福州上渡江心公园讲法轮功教人向善、遭中共诽谤迫害的真相,被受谎言毒害的人诬告,被福州仓山区上渡派出所绑架,遭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之后,六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刑事拘留。

家属几经周折才获知幕后国保姓名

张丽玉的家人几次找上渡派出所要人,经办警察一直躲着不肯露面。上渡派出所始终拒绝告诉家属经办警察的姓名,只是一直推说案件已经转给了仓山区国保。当家人追问国保警察姓名时,上渡派出所一度以案件敏感,国保领导要求保密为由,也不肯告知。

家属据理力争:“人是你们上渡派出所抓的,你们抓了人,却不告诉家属谁抓的人,依据什么法律抓人,怎么能行呢?”最后上渡派出所迫于无奈,终于说出了幕后的仓山区国保警察“吴德文”。

国保警察说:“我们不讲法律”

七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左右,张丽玉的家属到仓山区公安分局要求见国保警察吴德文,门卫通传后,出来两个便衣。家属问为首的那个是不是吴德文警官,他们不回答。

当听到家属说是来问一问抓张丽玉的法律依据时,为首的这个便衣一下炸了似的,一脸凶相地说:“你们不要跟我讲法律,我们不讲法律!”“我告诉你,张丽玉不仅是违法犯罪分子,她还涉及政治问题,你们还想为她翻案吗?”

过了一会儿,这个便衣又说:“二十六日我们会把材料报到检察院。”

后来另一个便衣说他们抓人的依据是刑法三百条,家属追问他刑法三百条和张丽玉有什么关系。他说他认为法轮功是×教(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

家属反驳他,“‘你认为’那是你个人的认识,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公安部文件中规定的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你有什么法律依据?”

这个便衣说法律依据就是刑法三百条,让家属自己好好去看刑法三百条。当家属拿出打印好的刑法三百条放在他面前,质问他哪里提到法轮功时,他开始耍无赖,说:“我就不给你法律了,我就抓了人,怎么样,你去告我呀,你去叫检察院、法院抓我呀!”

家属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国保警察

据悉,面对国保警察“不讲法律”,家属已经写信依法向仓山区公安分局陈武成局长投诉此事,要求纠正其下属的执法犯法行为,制止冤案的发生,立即释放张丽玉。

同时家属还分别写信给仓山区检察院卢志坚检察长和福州市检察院叶燕培检察长,举报国保警察吴德文等人涉嫌徇私枉法,要求检察院履行监督公安机关的职责,监督国保纠正违法办案行为。

举报信中,家属还提请检察长依法办案,避免批准国保枉法滥权,非法逮捕无辜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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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翁其泉83530399宅1380501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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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任施利群83428989、136095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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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叶燕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