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五月底到八月二十七日,明慧网已收到总数逾十六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递交给中国最高检察院、法院、公安部等相关部门的诉讼状副本。其中十万零四百二十人的诉江状得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签收或邮局妥投回复。这些法轮功学员来自社会各个阶层,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因为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却被绑架、抄家、劳教、非法判刑,在非法关押中,被电击、遭受各种酷刑等,家属遭株连迫害。
在江泽民发动的这场灭绝人性的迫害中,法轮功学员不但被剥夺了信仰自由权,甚至被剥夺了生存权、失去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他们要求对迫害元凶江泽民进行公诉,将其绳之以法。
现年五十一岁的陈萍女士控告说:“由于对政府的信任,二零零零年十月第三次进京上访,被新桥派出所警察送往重庆杨公桥看守所刑事拘留二十天后,又被送往重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非法劳动教养一年。在劳教期间,遭受了摧残性灌食、罚站军姿、罚蹲,所内民警指使吸毒劳教人员暴力殴打、饿饭、辱骂、被铐,刑期满后,又被强行送往歌乐山洗脑班继续迫害,被非法关押九个月才放回家。”“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六日被不明身份便衣警察强行绑架到华岩派出所,被铐在铁椅子(固定头、手、脚的一种酷刑)二天二夜,又被送去抽血体检,之后被送往华岩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再被送到重庆沙堡女子劳动教养所,被非法劳教一年。在劳教所期间被吸毒劳教人员暴打,不准大小便(这也是一种酷刑);被打得大小便失禁,手肿得很大,身体更加虚弱。”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
“由于被控告人发动的这场残酷迫害给我的家庭造成严重的伤害包括精神上的和经济上的,婆婆因迫害而放弃修炼法轮功,也因为迫害失去了集体炼功的环境,在迫害的打击下,于二零零九年四月过早离世。丈夫林云也是因为这场迫害失去了集体炼功的修炼环境,在迫害的压力下,二零一四年一月过早离世。”“儿子从小学升初中,应该在重庆天星桥中学读书,但校方以妈妈是炼法轮功的为由,拒绝儿子就读。”
现年六十一岁的邱翠香女士控告说:“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我的妹妹被便衣跟踪,我和妹妹俩人被便衣警察抓(妹妹未修炼法轮功);一起被关进重庆市茅家山劳教所。警察把我妹妹吊铐在茅家山劳教所铁大门上示众(侮辱)。警察用黄胶封住我的嘴,不准我讲话,两个狱警双手压我肩使劲提绳子,把我五花大绑拖拉着在劳教所几个队示众(侮辱),示众后解五花大绑,再把我的双手合拢戴手铐,在办公室内吊铐起来,白天吊铐只让我脚尖沾地,直到每晚十一点半再转入犯人值班房合拢戴手铐吊铐在铁床架上,我脚底能平地,吊铐连续三十天内,白天黑夜一分钟都不准合眼休息。吊铐连续三十天后虽解除吊铐,继续被单独戴手铐关在办公室。因拒绝洗脑转化,于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九日把我转入法轮功学员灌药房间(劳教所认为拒绝转化的就是有病,强制吃药、灌药,致使多名法轮功学员死亡),劳教所四楼专门成立了灌药小组,用不明药物迫害。在非法关押期间二次延长劳教,我遭受了连续不让睡觉、灌食、被连续关小间三个月,随时被罚站军姿、熬夜、挨打、脱光衣物羞辱等各种酷刑。二零零三年六月在医院检查,从病历显示,因迫害致使我腰椎骨折。 ”
酷刑演示:吊铐 |
张贵珍遭劳教、判刑、酷刑折磨,她控告说: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第二次到北京上访,在重庆菜园坝火车站就被强行劫持到沙坪坝区井口地质仪表厂洗脑班关押迫害。我被关在一个小房间内,失去人身自由,并被两个帮教人员看管,每天被强迫看污蔑大法的书,不准我睡觉(熬鹰的酷刑)。没多久,又将我送到杨公桥看守所关押近二十天。十二月三十一日,被非法劳教一年,在重庆江北区茅家山劳教所关押……被警察施以“反绑晒太阳”、“吊铐在床上”的酷刑,在我几近晕倒的情况下,同舍房的人喊:要出人命了,警察才将我放下来,吊铐在床头,吃饭、上厕所都不解铐。这段时间,丈夫病重在床,家属要求我回家,劳教所便逼迫我写放弃信仰的“三书”。二零零一年三月,给解铐。在此期间,我还被迫做奴工。丈夫病情加重,家属要求劳教所让我回家,和丈夫见一面,劳教所答应了,但威胁我必须配合他们,于是我被劳教所警察铐上手铐,押着回家见了丈夫最后一面。
原重庆标准件设备制造厂(重庆轴承公司三分厂)劳工科科长、工会主席岳春华,多次遭非法关押、关洗脑班、劳教、判刑。岳春华控告说: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中旬,我第二次上北京和平上访在重庆火车站被火车站乘警非法抓捕,随我一起被抓捕的还有两位法轮功学员,后都被沙坪坝区新桥派出所警察和沙坪坝区新桥街道非法押送我到重庆市洗脑班强行的洗脑迫害,……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又将我们三人押送到沙坪坝区白鹤岭看守所非法刑拘十九天,后被非法劳教一年……长时间(连续七天七夜)罚站不准睡觉、长时间体罚站连续四个月、大热天不准洗漱连续一个多月、被铐“苏秦背剑”、吊铐、背铐、关小间、被拳打脚踢、扯头发等肉体上的酷刑折磨。
酷刑示意图:苏秦背剑:把人的双手臂背在后面用手铐铐住,恶警抓住铁链踩住法轮功学员后背,用力往上拽,痛苦至极。 |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刑满后不释放加刑一个月,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八日沙坪坝区新桥街道一主任和一街道人员把我从女教所接送到沙坪坝区歌乐山大酒家洗脑班(沙坪坝区办的洗脑班)连续关押两年零四个月……经常被关隔离室罚站、一次连续不准我睡觉二十七天,双脚站得肿到膝盖处象两根木桩桩,无法穿拖鞋,头发白了三分之二;……肉体、精神上都受到了酷刑折磨,人格受到了侮辱。
63岁的周良春女士控告说:“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我到当地红岩广场散步送给人一份大法真相资料就被协警绑架……一年半的非法劳教。在重庆女子劳教所,……遭到了非法脱光衣服搜身,被四个吸毒犯二十四小时打骂强迫罚站站军姿,不准有任何的身体活动,包括眨眼等动作否则就拳脚相加,乱骂不断,不按邪恶的要求写所谓的思想汇报就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不准洗漱,如睡觉则不准翻身不准自由动,不准面对墙壁,吃的都是变质的米饭;强迫每天劳动做奴工……每天过着度日如年地狱般的非人的日子。”
“由于多次我的非法抄家、拘留、劳教给我本人及我的家庭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家人们整天惶恐不安,提心吊胆,备受歧视,亲友们都感到抬不起头,我一向憨厚老实的丈夫由于长期遭受惊吓恐吓加之对我在劳教所的思念和担心在忧郁中去世了;我的女婿承受不了辖区和社区工作人员的长期骚扰,被迫与我的女儿离婚了。我原本一个幸福美好的大家庭就这样被迫害的丈夫去世,女儿离婚,孙子没有了外公和爸爸。”
控告人们表示,这场由被控告人江泽民一手发起、策划、组织、推动的对上亿法轮功学员大规模、系统的灭绝性迫害,已构成人类文明史上最为严重的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危害人类罪!其不仅给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造成巨大的伤害和痛苦,更是对人类尊严、人性和道德底线的公然践踏和破坏。为早日结束这场罪恶的迫害,伸张正义、还法轮功以清白,重建我们民族的道德良知,请予尽快立案侦查,查明犯罪事实,将首恶江泽民及其犯罪集团的主犯抓捕归案,绳之以法,追究其必须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