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劫持到劳教所、监狱迫害 残疾妇女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佳木斯市前进区52岁的残疾妇女邹彩荣,一九九五年得大法修炼后,她扔掉了二十多年的拐杖,其它疾病也不治而愈。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后,邹彩荣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被劫持到劳教所、监狱迫害。她弱视近似于盲人的丈夫,领着十来岁的孩子,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

2015年6月,邹彩荣女士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依法追究江泽民的法律及刑事责任;责令被告对因其行为而受到各种处罚的公民公开道歉。

下面是邹彩荣女士陈述的部分事实与理由:

江泽民在职期间利用手中的权力,自1999年7月20日发动了对法轮功群体的残酷迫害,其迫害的“理由”仅仅因为我们信仰“真、善、忍”做好人,以下是对我个人人身及经济的迫害事实:

我叫邹彩荣,女、四十九岁,一九九五年八月开始修炼法轮功。此前患有小儿麻痹,不能独立行走,靠拄双拐,出门得坐手摇轮椅,生活非常艰难;还患有心脏病、神经衰弱、妇科病。炼法轮功后,我扔掉双拐,告别手摇车,能骑自行车,各种病症不治而愈,我自己能独立行走、精神焕发,对生活充满信心。亲朋,邻居看到后互相传颂法轮大法好。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政治集团对法轮功开始发动残酷镇压以后,我经常遭到骚扰,抄家,多次遭到绑架。

(一)两次被绑架至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我和其他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被非法抓捕,我被推到警车门口,另一个学员被警察从我身上拽着头发推进车里,头发当时就被拽下一大把。警察发疯一样的打学员,我制止警察的粗暴行为,却招来一顿拳打脚踢,当时脸、眼睛、嘴都被打成黑紫色,眼睛肿的看不见人,脸也变形了,头上满是大包。

佳木斯中山派出所警察到我家说:把她接回来需要钱,即使关押也在当地关押,家人也好照看她,从我母亲那里骗来存折和身份证,把仅有的七百元钱骗走,从北京把我戴着手铐非法押回佳木斯。在车上,他们把我铐在硬座车厢,一车厢的人象参观一样看我:戴着手铐的残疾人,脸黑黑的,又肿的很大。旅客都好奇的问是怎么回事?我就告诉他们在北京所发生的一切,旅客都很同情。

回到佳木斯当天晚上就被劫持到看守所,又被非法关押五十多天。家人接我时,被主管放人的勒索去二百元钱。

二零零一年四月末,我正在家洗衣服,以佳木斯中山派出所包片警察宋亚巍为首的恶警绑架了我。警察以五一节平安不让法轮功学员上访为由,把我绑架到佳木斯看守所。五、六个警察强行把我往车里塞,我的裤子都要拽掉了,鞋也掉了。警察把我抬进看守所扔在地上。因我身上有疥疮看守所拒收,宋亚巍不顾我的身体情况强行签字,说出现一切后果他负责,要将我强行关押。我做好人受这不白之冤,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撞了暖气。警察把情况报告给所长徐永利,他们怕出人命担责任,不情愿的把我放回家。

(二)被劫持到劳教所洗脑班

我才从看守所回到家中没几天,中山派出所与前进区610就相互勾结想把我绑架至劳教所,他们就经常在我家附近安排人蹲坑,只要我家人一多,马上就会来警察。因我的母亲在我家生活,我的姐妹们来看老人,他们就当成法轮功聚会,来了几个警察不由分说又绑架了我。老人和他们讲理:“不能抓我女儿,我女儿有残疾,我还需要她照顾呢!”他们把老人推到一边,强行绑架了我塞进警车。

前进区610李巍和前进区国保大队的一个戴眼镜姓宋的,把我劫持到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洗脑学习班。当时院里很多人,看到把一个残疾人绑架到劳教所,大家都非常气愤。因我残疾,劳教所拒收,中山派出所宁愿一个月花八百五十元钱把我非法劳教。

在劳教所里,警察每天都放诽谤大法和李洪志师父的影片,上厕所和洗漱都有时间限制。在那里每天都遭受精神上的摧残。他们在我要喝的水中不知加了什么,只要一喝水每天都得去五、六次厕所。由于牵挂家里眼睛近似盲人的丈夫和年幼的孩子,他们怎么生活?我整天忧心如焚。一个月洗脑强制转化我没有放弃信仰,在九月十一日被放回家,被整整非法关押了一百一十一天。

(三)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二年九月我又被绑架。因在看守所长期被非法关押,我身体出现危险,血压降为零,看守所通知办案单位说明情况,要求放人,中山派出所宋亚巍就是不放。在这种情况下,前进区610和前进区法院非法判我两年徒刑。

二零零三年四月我被绑架到哈尔滨女子监狱,因体检不合格监狱拒收,我又被劫持到佳木斯看守所。同年七月再一次被强行送至哈尔滨女子监狱,检查身体还是不合格。在送我去监狱的警察中,有一张姓女警,通过关系与香兰监狱长联系,走后门把我劫持到监狱,非法关在病号监区。

在病号监区,他们利用犯人打骂法轮功学员,监视法轮功学员,连说话的自由都没有。我和其他法轮功学员说话被犯人推倒,警察张小影却视而不见,而且张小影还殴打同室的老年法轮功学员。

一天晚上点名时我没戴胸签,警察就在第二天一上班,指使六、七个犯人,上了我的床,把我从上铺推到下铺再掉到地上。几个犯人如狼似虎似的把我按倒在地,一个犯人体重能有一百七、八十斤重,坐在我的脖子上,当时就听到嘎吱吱的响,我的头当时就抬不起来了,腰也直不起来了。

我又被他们戴上手铐,铐在床头,站不起来、坐不下。我就靠一条腿站着,一个小时、两个小时、十个小时,二十个小时开始腿疼,然后腿麻木、失去知觉。同室的人看不下去了,找警察,警察躲了。二十四个小时,手肿了、黑了、手铐卡在肉里。二十八个小时解开手铐时,我的腿已经不会动了,上厕所不会走了,拖、蹭、挪,费了很大劲才到厕所。回到监室时,好几个人才把我抬上床,很久不能枕枕头,下不了地。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五日我获得自由。没几天610的李巍到我家威胁我:不让我说在监区里面遭受的一切,还让我听话。诱骗我说:放弃信仰就给低保,廉租房和身份证等所有的社会福利待遇。

这些年的非法抓捕、关押,给我的家人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精神压力。孩子从小就在这种恐怖的环境中成长,丈夫也成天提心吊胆,一家人几乎没过过几天安稳日子。

我的遭遇在无数的法轮功学员中只是冰山一角。中共发动的这场迫害不只伤害了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也伤害了他们的家人,伤害了所有的中国人。善良的人们都期盼着这场荒谬而又无人性的迫害马上结束,人们都企盼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这么多年我所遭受的迫害仅是数以万计的法轮功学员中的一个,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江泽民。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人称纳粹盖世太保似的“610办公室”,是一个全国范围的执行秘密任务、推行和实施这场血腥迫害的机构。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江泽民又命令“610办公室”系统性地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

江泽民一手挑起了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运动,导致十六年来众多法轮功学员广泛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据不完全统计,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通过民间途径证实的已有3369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国三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江泽民在中国制造并推行国家恐怖主义的过程中,操纵整个国家机器和社会资源,胁迫国家、政府调动几乎所有能够调动的财力、物力、人力以及所有的国家机器,欺骗蒙蔽国内民众与国际社会,蛊惑、煽动、利用全民全社会仇恨、打压、迫害一群修“真、善、忍”做好人的民众,对数以千万计的法轮功修炼者实行残酷迫害;众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劳教、判刑以及被迫害致疯、致残、致死、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居无定所、流离失所、下岗、失业、破产、停学、失踪,甚至被活摘器官出售的法轮功学员,已无计其数亿万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亲朋好友和同事受到不同程度的株连,全中国人民受到谎言诬陷的洗脑。

江泽民及其政治流氓集团,对这场迫害的发生、推行和延续,有着不可逃脱的罪责。江泽民不仅犯下了国际法中的反人类罪、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也同样违犯了中国政府的法律:《中国宪法》、《中国刑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