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周亚芳被北炉派出所、凌源市国保大队绑架,同时,三道河子派出所配合北炉派出所,对周亚芳非法抄家,抢走私人财物。周亚芳被非法拘禁在朝阳西大营子看守所七个月之后,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凌源市检察院非法提起公诉,凌源市法院对周亚芳非法庭审。
据消息,凌源市国保大队拼凑黑材料,以四条罪名把周亚芳的案子移交检察院。主审法官赵恩君当庭宣布了周亚芳的四条所谓“罪状”:1、散发法轮功材料被当地派出所抓获:2、家中有法轮功的书、光盘等宣传品:3、群发彩信宣传法轮功:4、拨打语音电话宣传法轮功。明白人都知道这四条所谓“罪状”都是公民受《宪法》保护的权利,以这定罪已经构成执法犯法。
律师根据中国法律做了无罪辩护。律师说,你们控告我的当事人散发法轮功材料,有证据吗?都给了谁?派出所人员在我的当事人身上并没有搜到宣传品,你怎么知道是她发的?我的当事人是法轮功学员,每天都要看书学习,必然会有法轮功的书和光盘,这符合宪法三十六条信仰自由的权利。至于说群发彩信,既然叫群发,就是同一时间发的,可是到目前你们掌握的只是发给了四个人,而且还不是同一时间的,企图以群发定罪是捏造事实。拨打语音电话,经过检测这部手机只打了十一个电话,公安所说打了多少多少也是捏造事实,不能成立。法律定罪必须有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而你们漏洞百出,上下没有必然联系,你们凭空捏造事实,这样裁定,冤判好人,是会有报应的。
整个审判大厅寂静无声,都在听律师的有理有据辩护。律师说,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集会游行的自由。“法无明文不为罪”这是法律原则。因此,炼法轮功无罪,宣传法轮功无罪,我的当事人应该当庭释放。
台上的主审法官多次打断律师的辩护,律师义正词严的说,是你们在破坏法律实施吗?法官被问得哑口无言。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法庭辩论,审判员们理屈词穷,只得草草收场。一场非法庭审就这样结束了。
然而,最近传来消息,凌源市法院竟然枉判周亚芳六年重刑。
从五月到七月二十三日止,全国已有逾十万人递交诉状,控告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罪行,这个数字还在不断的增加着,将来审判江泽民之时,你们该如何面对今天所作出的枉法裁判?
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延续了十六年,法轮功学员坚持不懈的讲真相,反迫害,形势在不知不觉的发生着变化。直到今天,石破天惊,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诉江状如潮水一般,源源不断的涌向北京。十万多法轮功学员堂堂正正的站出来,控告元凶江泽民,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救度仍然被江泽民谎言蛊惑的众生,其中也包括你们这些公检法人员,其实,身处迫害第一线的基层执行者,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江泽民用谎言煽动、欺骗你们,用利益和权位诱惑你们,在他的命令、指使下,你们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抓捕、劳教、判刑、酷刑虐待,使众多法轮功学员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你们为自己造下了迫害佛法的罪业。而这罪业,却是要自己和家人子女去偿还的。难道这还不冤枉吗?
你们今天在枉判周亚芳女士的各种法律文书中签上自己的名字,指使你们这么做的所谓“上级”,是不会替你们承担法律责任的。中央“六一零办公室”主任这个职位,已经没人干了,“六一零办公室”迟早要解体。江泽民本人也面临大清算,他自身难保,还能保得住谁呢?习近平为何与江家帮权斗激烈?就是因为他不想背负江家帮迫害法轮功的血债。形势变化到这个程度了,再糊涂的人也该看明白了,现在对你们来说,最要紧的是明哲保身,想办法给自己留一条后路。牵驴的人都要完蛋了,你们还在帮他拔橛子,何苦呢?
枉判法轮功学员所谓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这个罪名,根本站不住脚,早就被全国数百名正义律师辨析得一清二楚——法轮功以“真、善、忍”为修炼原则,义务教功、分文不收、教人向善、祛病健身;活动完全对群众公开,没有花名册、没有教规、庙堂,想学就学、想走就走,何邪之有?法轮功学员讲真相,也是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从主观到客观,都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都没有破坏任何一条法律的实施,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该站在被告席上。相反的,是江泽民在利用中共邪教的严密组织,破坏宪法的实施,这条罪名放到江泽民头上最合适。而你们,也在麻木的追随江泽民触犯这条法律。除了上述这条罪名外,你们追随江泽民还犯下了绑架罪,非法拘禁罪,徇私枉法罪,诬陷罪,枉法裁判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从国际法的角度来看,你们追随江泽民犯下了“群体灭绝罪”、“危害人类罪”,有一些暴力殴打过法轮功学员的基层执行者,还犯下了“酷刑罪”。
十六年来,在江泽民的邪恶政策下,中国法律被滥用、歪曲、被当作迫害信仰的工具。随着诉江大潮的风起云涌,法律将要恢复它维护正义、惩恶扬善的真正职能。法律不仅仅是制约老百姓的,也在制约着从高层到基层的执法者。执法犯法的人,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有一天,你站在被告席上,你该怎么为自己辩护呢?
法轮功学员并不希望真的有这么一天。多年以来,凌源国保大队始终身处迫害法轮功的前沿,很多凌源法轮功学员因为遭受过他们的迫害,所以对国保大队的警察也比较熟知,但是我们在控告状中并没有把他们列为被控告人。因为在我们法轮功学员眼中,他们也是可贵的众生,虽然曾经犯过罪,但是不应该与元凶江泽民相提并论。佛法慈悲,希望所有的公检法人员能珍惜这改过向善的机会,但佛法同时也是威严的,跟着江泽民“一条道儿跑到黑”的人,不珍惜这最后的生路,前途实在是堪忧啊!
周亚芳女士已经提出上诉,朝阳市中级法院办案人员面临着选择,“公门里头好修行”,善念一出,天地皆知,如果你们能够做出正确选择,当庭释放周亚芳女士,以后不再参与迫害法轮大法,法轮功学员会铭记你们此刻的善念善行。同时也希望曾经参与过迫害的人,尽快将功补过——搜集迫害证据、揭露迫害黑幕、举报他人罪行、在职权范围内保护法轮功学员,以安全的方式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