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时任中共头目的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以来的十六年里,仅仅因为在法轮功问题上向江泽民讲了真话,王友群受到严重迫害,被迫失去人身自由五年零七个多月,二千零四十天,被迫失业达十三年零六个多月,四千九百六十天,王友群的家一次又一次地被逼到濒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危境。美国总统罗斯福讲的“四大自由”,即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对王友群而言,几乎全部被剥夺。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由于江泽民的严重失职,中国首都北京发生了震惊世界的“四·二五”事件。在相当多的法轮功学员给江泽民写信、寄信反映法轮功问题全都无效的情况下,在天津发生防暴警察殴打、抓捕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的恶性事件的情况下,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清晨起,陆续有上万名法轮功学员来到北京的国务院信访办公室和平请愿。王友群也参加了这次上访。当晚,江泽民在致中央政治局常委及有关领导的信中,狂妄地发出了“战胜法轮功”叫嚣。一九九九年五月七日,王友群写了致江泽民的信《法轮大法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五月八日,以挂号信方式,寄给了江泽民等七位第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常委。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作出迫害法轮功的决策后,王友群在武警全天二十四小时严密监控下,被“隔离审查”四个多月。在长达一百三十五天的时间里,王友群完全失去人身自由,吃饭、睡觉、大小便、洗衣、洗澡、理发、被审查,等等,均有武警严密监视。从七月二十日到十月上旬,长达八十多天的时间里,王友群二十四小时都被关在室内,不准到户外活动。只是在王友群的精神趋于崩溃、身体极度难受的情况下,才获准每天可以在武警严密监视下在划定的地段(约一百米左右)散步半小时。最后,王友群被开除党籍,辞退回家。从此,王友群的人权状况不断恶化。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一日,王友群被非法抓进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八月十七日,被换押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二零零九年二月十日,被押回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之后,王友群被扣上“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罪名,被非法判刑五年。无论是北京市西城区法院,还是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王友群案的宣判,都是见不得阳光的。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专门选择二零零九年十月七日国庆六十周年八天长假的第七天宣判,整个旁听席上空无一人!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王友群的上诉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然而,从上诉到最后接判,王友群一直没有见到审判长贾连春法官!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王友群被押解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前进监狱。
王友群是因为秉笔痛斥当代中国最大的祸根——江泽民,才被江泽民在当时中共最高层最信任的人周永康打击报复关进看守所,投入监狱的。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九日,被关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的王友群,放下生死,就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迫害法轮功的严重犯罪行为,写了一封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致时任中共军委主席胡锦涛的检举信《关于依法逮捕周永康的建议》,提出了两点强烈要求:第一,依法逮捕周永康;第二,周永康必须赔偿王友群经济损失不得少于一千万元人民币。出乎中国大陆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官员、公安警官、检察官、法官、监狱警官意料之外的是,无论是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法官徐丽文制作的[2009]西刑初字第206号刑事判决书,还是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法官贾连春、刘璐、翟长玺制作的[2009]一中刑终字第3381号刑事裁定书,都没有一个字提到王友群举报邪党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王友群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以真名实姓通过中国边检,搭乘美国联合航空公司的飞机,飞抵美国纽约。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王友群写了致中共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的控告信《关于依法逮捕江泽民的强烈要求》,六月二十六日,在美国纽约的邮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给了曹建明。
全球起诉江泽民,这是天意。三十九年前的一九七六年十月六日,在十年“文革”中红得发紫的江青被抓捕,之后被判死缓,最后在生不如死中自杀身亡。将近七年前,在中共政治舞台上红得发紫的周永康,现在同样遭到恶报。如今,天要审判江泽民,谁能挡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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