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永坚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的回执 |
吴永坚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的签收 |
吴永坚向最高法院邮寄诉状的回执 |
吴永坚向最高法院邮寄诉状的签收 |
吴永坚,男,1972年出生,大学文化,原广东省茂名教育学院教师。
吴永坚在自述中说: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以来,在这长达十六年的时间里,我遭受了各种各样的严重迫害,曾被非法抄家至少五次,被非法拘留至少四次(行政拘留三次、刑事拘留一次),被其它形式的非法拘禁至少两次(包括拘传留置等),被非法判刑一次(七年),长期被非法监视居住(时间无法统计),被非法开除工职,被非法骚扰(包括上门骚扰、到工作单位骚扰威胁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等)。多次被非法限制办理出境手续,被诬陷诽谤抹黑名誉,至今仍被非法监听电话、被人为制造社会歧视,致使无法正常修炼、生活和工作。
吴永坚说:在面对迫害时,我曾一再向参与迫害的各级、各单位人员(包括“六一零”和公检法人员)讲法轮功真相,指出迫害是不合理的,也是非法的,但他们中的多数人都这样说:“我们是在执行公务,这是上头决定的,我们也没办法。”我要求恢复我应有的权利时,他们说:“你的事我们现在不好办理,要等上头平反后我们才好帮你办理。”他们多数人对我遭受迫害都表示同情,有的熟人看到我从监狱出来后,都流下了眼泪,说:“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我看到,他们中没有谁是真心想迫害法轮功,都是因为“上头”(总根子是江泽民)制定了这个迫害政策,他们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不得已而参与了迫害行动。他们多数人都不希望自己被摊上这种事,很多人被安排参与迫害行动时,都很不情愿,也不明白自己在做什么。有个单位领导更是明确的对我说:“法轮功只是群众炼功,根本不是什么政治问题,开会要求对法轮功问题表态时,正好我不在,我就没表态。这个事迟早要解决的。”
经过了十六年的被迫害,我现在深深的认识到:只有控告首恶江泽民,才能从根本上制止这场迫害,才能解脱中国绝大多数人,包括我自己,包括千万法轮功学员,也包括所有被动参与执行迫害政策的各个部门的人,也包括全中国的人。
当年,江泽民为了胁迫全中共、全国、全民参与迫害,制定了非常邪恶的“株连”政策,就是“一切与法轮功问题挂钩”:一个地方领导人的政绩再好,如果迫害法轮功不力,也得不到表扬和升迁,反而要受到批评甚至被撤职;一个单位的工作再有成绩,如果不卖力执行迫害政策,一切成绩都没用,法轮功问题“一票否决”;迫害法轮功问题还与工作评比、升职、入职、升学、迁户口等一切问题“挂钩”,这就将全国人都卷入了这场迫害运动,全国人都象被套上了“紧箍咒”,人人都痛苦不已。“六一零”为什么能凌驾于公检法等部门之上,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有这个“挂钩”政策。也正因为有这个“挂钩”政策,所以很多部门对“六一零”都不怀好感,因为工作做的再好都没用,被“六一零”“一票否决”了。经过了十六年,现在也没有什么人真正喜欢“六一零”这个要得罪那么多人的犯罪岗位了。
经过了十六年多的迫害运动,我及所有法轮功学员,受害无疑是最严重的;同时,所有参与迫害的人也被无辜拖累了,全国的老百姓也被无辜拖累,迫害运动导致司法腐败、道德沦丧、财政超负、经济下滑……
所有参与迫害的人,他们本当从事正常的工作,却被动的被安排参与了迫害,这的的确确是犯罪行为,现在很多人都已知道,如果得不到宽恕,所有参与迫害的人员迟早都要被起诉和追究法律责任,即使法轮功学员不起诉,未来的社会法制也不容。
历经十六年多的迫害运动之后,现在很多人(包括政府内部的人)都已明白,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完全是非理性的,这场迫害运动严重的拖累了中国。虽然法轮功冤案还没“平反”,但如今正在被以多种变相的方式加以抑制和清算,包括抓捕薄熙来、周永康等迫害最凶狠的人,包括公布李东生等人的“六一零”职务,这些都是人所共知的事实。现在,连最普通的中国老百姓都知道,“打虎拍蝇”行动的最终指向就是清算江泽民,因为江泽民在位期间祸国殃民、罪大恶极(包括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已将中国拖入深渊,人人受害,不审判江泽民,人人都得不到解脱。
我本人所遭受的一切迫害,最终的原因也是江泽民一意孤行、滥用职权发动迫害运动。我深深的明白了这一切之后,认识到必须直接控告江泽民,才能根本制止对我、对法轮功的迫害,才能解脱我所有受害亲人的痛苦,才能解脱所有被动参与迫害的人员,才能解脱其他广大被间接拖累的人们。
附:控告事实与理由:
控告人自1995年5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知道了做人的根本道理,知道了做人要按“真善忍”的要求修炼心性,做一个为别人着想的人,做一个“先他后我”的人,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控告人修炼后,身心健康均取得明显效果,困扰多年的严重失眠症消失了,身体非常健康,每天都能以充沛的精力做好教学工作,工作上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受到同事和学生的好评。控告人每天上班之前到公园里炼功,看到很多炼法轮功的人都变得身体健康、精神充实、生活乐观,社会也普遍对法轮功表示肯定和欢迎。
意想不到的是,1999年7月22日,中央电视台突然播出“取缔”法轮功的决定及各种诬陷法轮功的宣传,同日,控告人被茂名市公安局非法抄家(茂名教育学院保卫处人员在场)并被非法拘禁二、三天,被放回家后,被单位无理停止工作、停发工资(只发200元生活费)。
1999年10月初,控告人本着对政府的信任,准备去北京上访,却在广州火车站被警察非法拦截,后被茂名市茂南区公安分局非法抄家一次,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被放回家后,被无理监视居住。
1999年12月底,因上访无门,控告人在一封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的信上签名,又被非法抄家一次,并被茂名市茂南区公安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被放回家后,继续被无理监视居住。
2000年初,在被控告人江泽民视察广东茂名期间,控告人又被无故非法拘禁几天,理由据说是防止控告人向被控告人请愿。控告人被放回家后,继续被无理监视居住。
2000年7月前后,控告人因无法忍受长期被监视居住的迫害,而回老家高州(属茂名市),想不到又被茂名市茂南区公安分局非法抄家一次,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2000年底,控告人因长期遭受不公正迫害且愈演愈烈,而且地方司法人员多次声明这是中央上头定下的指令,于是控告人再次到北京上访(与本地同受迫害的法轮功修炼者一起),在河北被警察非法拦截,后被广东高州法院非法判刑七年(茂名市中级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此期间,控告人先后在广东茂名驻京办事处、高州市公安局、高州第二看守所、高州第一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年多,2002年被强行送到广东阳江监狱关押迫害。
在阳江监狱关押迫害期间,控告人遭受到严重的身心折磨,被强迫放弃信仰,否则就不准睡觉、被体罚、被辱骂、被毒打、被禁止大小便等等。
2002年,单位(茂名教育学院与另一专科学校合并后的茂名学院)无理开除了控告人的工职,致使控告人出狱后生活无着落,只好外出打工,漂泊无定。
家人因控告人长期遭受迫害而身心交瘁,无奈之下,控告人只好办理了离婚。控告人的家庭破裂只是这场迫害运动中受害家庭的一个缩影。
控告人出狱后的数年中,所入职的多个工作单位(先后至少有四个),均受到公安国保人员的骚扰和施压,控告人一再被迫失去工作。至今,控告人的工作和生活仍然处于极不稳定状态,居无定所,朝不夕保。
而且,控告人在法律上、在名誉上、在社会上,至今仍受到种种歧视和不公正对待,种种有形无形的迫害,无法一一列举。
最近,控告人又一次处于失业状态,而且迫害还没有停止的迹象,这种非法的不公正的迫害,使人毫无生路,决不能再延续。
注:法轮功修炼者以慈悲和挽救世人为重,因此,控告人只控告首恶江泽民一人,对其他所有参与迫害行动的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和执行者,在本控告书中不列名字,因为他们中很多人都是被动参与的,并不是发自内心要行恶犯罪,因此,再给他们以反省和赎罪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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