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青莲说,十六年来,当地政法委、“六一零”、国保、公安、派出所和街道办等对梁青莲的迫害,都是执行江泽民的邪恶指令,他们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听信中共谎言,昧着良心犯罪,江泽民是制造和维持这场迫害的元凶,是造成众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祸首,我在此控告江泽民。
梁青莲自九七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身体长期复发的顽症、风湿病、支气管等疾病不治痊愈,心灵得到净化,道德升华,全家人沐浴在佛光普照的幸福之中。
在控告书中,梁青莲叙述了她遭受迫害的事实,下面是梁青莲的自述:
一.信件被截回开拆
二零零零年三月,我分别给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写信,把自己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变化的切身体会告诉他们,李洪志先生的法轮大法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不管是从哪一方面来讲,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信件被截回开拆,警察把我劫持到派出所非法审问。
二.看守所针扎十指酷刑
法轮功受诽谤,师父遭诬蔑,卫护法轮大法是每位在法轮大法中受益者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于二零零零年五月,到北京上访护法,警察将我和其他五十多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北京丰台看守所,期间曾三次非法搜查行李,在看守所,扒光我的衣服搜身。丰台公安分局的警察每天一次非法提审我,因我不配合恶警的要求,卫护大法不需报姓名,用自己在法轮大法中身心受益的事实告诉警察法轮功是正法,打压法轮功是错的,我上京卫护大法没有错,要求无条件释放我。
看守所管监仓的女警就指使监仓犯人把我围在中间,拳打脚踢,往身体要害部位猛烈打,一个人打累得身疲力尽了,又换一个人打,这样轮流打,把我打得全身剧痛,差点昏迷过去,她们一个个都使尽气力打我。她们没招了,又找女警,女警又暗示还有办法,于是犯人端来一盆水,用针扎我手指,手指流血了,恶人又扯手指往盆水一浸,又扯起手指,继续扎针,正谓十指连心,指痛心更痛。在这里,警察先后九次非法提审我,到第九天,才无条件释放我和其他十位法轮功学员。
三、北京警察使用擒拿手段往死里打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一日,我又一次上京上访,被北京警察绑架到一地,進入大厅,一高大的不法之徒将我背包里的衣服内衣撒在地面,左手拿西瓜吃,右手打我,头、脸、身体各部位随意打,西瓜吃完,把西瓜皮掷在我脸上,双手往我身体乱打、乱捶。
片警来了,我指着地上的内衣衣服,谴责北京的警察的残暴和素质的低劣。片警的问话,我不配合片警的要求,不报姓名,只是证实法轮大法好,片警累了要休息,就把我送到地下室。
在地下室,二个不法之徒同时毒打我,一人拿打蚊拍打全身,一人拿着约三十公分长圆形玻璃瓶装满开水,往我背上腰上和头上象打桩一样不停的捶下,他们打累了又轮流换人打,我全身伤痕累累,痛苦不堪,站立不稳。从晚上打到第二天警察上班的时间,一位好心的警察领导说不要打了,把我带上一楼走廊叫我坐在椅子上。(一楼入门处正在基建装修,一办公室门写有“西城区公安分局”的字)
白天警察又轮流提审我,我把法轮大法好的事实告诉警察,要求无条件释放,警察见我不配合他们的要求和指使,把我关在一小间,晚上,曾提审过我的警察头目進入关我的小间,用他脚上穿的皮鞋猛烈踢我,然后将穿着皮鞋的脚踩上我的脚板上面,用尽力气压我的脚板,并左右旋转,直至他累得脚动不了才停止;稍停一下,又改用手势,把我的头栽倒在地面,用皮鞋踏在我头上,然后用双手把我触地的头部抓实,将头压地左右旋转,直至他累得不能动了才停止。稍后又换动作,扯住我的头发将我的身体坐在地上,双手抓住我头发推动头部左右旋转,他搞累的手不能动了才停下来;
歇一会,又抓着我头发把我拖到墙壁坐的姿势,双腿压住我的身体不让我身体倒下,把我的头发抓住将我的头撞墙,将头顶脑部着墙,砰砰大响,他手搞累的上气不接下气,不能动了才停止。歇一会,又改换动作,用手抓我的脑部,竭尽全力抓,不停的掐我的脑部,然后用半握紧拳的样式,用五指的中间部位敲打我的脑门和额头要害部位,用的全是警察学来抓敌人杀敌人往要害部位往死里整的特技作酷刑,来对付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善良民众,实施的是江泽民〝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政策。
经过酷刑的小房间,满地面都是头发,我全身剧烈的疼痛,头又晕,若没有对法轮功正信的正念和意志,我想不死也致残,这位效忠江泽民的官员以为我已死定了,在门上挖开一个洞口,不到十分钟,就有人在洞口望,看我死了没有。
在这里关押期间,不给吃喝,不准上厕所,不准洗刷。第三天早上,这位对我施酷刑的恶警進入关我的小房间,见我还活着就红了眼,就来施刑,我一把抓住他警服的牌号,念着并说:“我出去上明慧网告你。”他停了手,赶快走出门把门关上。
片警提审我时,我把这个警察对我施酷刑的事实一一揭露,片警见我不配合他们的要求和指使,还揭露他们,约过了一小时才把我放回。
回到家里,摸到镜子,照到额头一包一包的,又紫又黑,身上的伤痕一大块一大块的,有法轮功学员见状,流下痛心的泪水。头部尤其在睡觉时特别疼痛,而且头部很长时间象僵硬了一样,不会摆动,几个月后才恢复正常。
四、遭非法关押
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前几天,我和本地法轮功学员又一次上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炼功时遭绑架,在天安门广场派出所和驻京办遭暴打迫害,于十月一日,送回本地区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关押期间,每天奴工十多个小时做灯饰等。
五、电话遭监听
二零零零年期间,恩平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轮功和“六一零”的副局长蓝超平派国保(原政保科)甄惠荣、吴坚文除节假日外每天到我家和其他法轮功学员家骚扰;市“六一零”主任、国保大队长岑嘉颖、原政保科指导员吴平育、甄惠荣、吴坚文等人多次到我家逼迫我放弃炼法轮功,长期监听电话,控制人身自由,并分两次长时期派警员二十四小时监视我住宅,不准我外出,给我家庭和家人的工作和生活造成极大的困难。尤其是夜晚查岗的摩托车响声和换岗的摩托车响声,值班人员的说笑声,影响周围居民睡眠休息,直接影响第二天工作,骚扰周围居民不得安宁,邻居怨声载道,骂警察放着杀人放火抢劫不管,管法轮功好人,骂警察是土匪。
六、在看守所被迫害致病
二零零一年大年初二早上,蓝超平、岑嘉颖为首带一大队警察到我家非法搜查,抢走我家日用品一批,同时当天绑架我分别到派出所和公安局,威逼我放弃炼法轮功,把家人亲人带来劝我放弃修炼,因逼迫不成,把我劫持到本市看守所迫害。看守所所长卢极政不准我炼功,对我人身攻击,强行洗脑,一天,吴坚文强行把侮辱大法的大纸牌挂在我颈上拍照,大法遭侮辱,我人身受侮辱,加上每天十多小时做塑料花等奴工,我身心遭受摧残,一天昏倒在地,看守所所长等人把我送到市人民医院,看守所女警通知我丈夫到医院,要他拿钱到医院交治疗费,丈夫义正词严的对她说:我老婆炼法轮功身体很好的,大年初二被你们抓来,你们把她身体搞成这样,你们要负责任的,还要我交治疗费?
女警象泼妇一样粗口烂言大骂我丈夫不交治疗费,丈夫见女警这般无赖,不想跟她争辩,就交了治疗费。在看守所迫害,我旧病复发,咽喉肿瘤增大,看守所医生带我到市人民医院检查,医生说不要延误治疗。蓝超平、岑嘉颖为加紧对我迫害,又推卸责任,把患病的我非法送到省妇教所劳教一年,随车人员遵从蓝超平的吩咐,车到妇教所,把我放下,还未经询问和体检,就开车掉头走了。
到妇教所检查出我的病情时,妇教所医生骂我地“六一零”不负责任。妇教所不想背我这个传染病的包袱,为我办理“保外治病”,于同年九月,让家人接我回家。在妇教所期间,尽管我带着有病的身体,每天奴工十几小时,不“转化”,不准上厕所,犯人贴身监视、限制人身自由。
七、被非法抄家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五日的深夜,警车停满一百多米长,九米宽的街道,小巷五米宽也停放不知多少辆(包括警用两轮、三轮摩托),警察百多人的阵势,把我家三十米围墙周围重重包围,岑嘉颖约于夜十二时左右来电把我叫醒,并要我叫醒全家人出门,家人不知出什么事,只是害怕,深秋的深夜很凉,更是心惊胆颤。
蓝超平手提远程射灯乱照射,心急着要在“战地立功”向江泽民作领功,作为升官发财的筹码,否则,怎会连家里的照明灯、门口灯、街灯、巷灯视而不见,偏要亲自提笨重的远程射灯到处照射。
他们非法抄我家,翻箱倒柜、掀床褥,没找到什么,蓝超平提着笨重的远程射灯走出我家门。但蓝超平仍不甘心,还留一队人马在隔巷埋伏,到凌晨四时许,BB机(当时一般人只有BB机)响了才拉队离场。因为我在家里看不到外面,周围邻居目睹此场面惊心动魄,开始以为什么大战,包围我家才知道是全市警力对付一位手无寸铁的老太婆,才感到是不可思议的荒唐事件。几天后,邻居才告诉我,此事在民众中传开,成了当地公安迫害法轮功的铁证。
八、被打毒针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我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在房内炼法轮功,岑嘉颖带队,公安、刑警等一大帮人,他们用大铁管把铁门撞开,一大帮人气势汹汹冲入房内,其中刑警全身武装,身背实枪实弹,见我俩在炼功,甄惠荣、陈有逢动手打我俩人,扯我的头发、用脚猛烈踢踩踏我俩的脚,强行绑架我俩,吴坚文亲手将手铐将我俩各人一只手经肩膀往下,另一只手在后腰上两手向后扣锁手铐,手铐锁得紧紧压到肉里,痛得要命,把我俩推上警车,将我俩放在公安局置留室。
小房内仅够放张床,厕所的粪便溢出满地,臭不可闻,令我恶心、呕吐。第二天,一队武装警察押运我俩到当地看守所。在看守所陈有逢带人多次提审我,用暴力逼供审讯,一警察扯我的头发、试图用打火机烧我头发。期间还威逼我照相、打手指,迫写保证书、迫我在笔录上签字。
为了反抗迫害,我只好绝食抗议,看守所所长卢极政每天来我和那位学员身边说:入火葬场没有?明天肯定入火葬场了。岑嘉颖赶紧写黑材料,将我俩人非法送省妇教所劳教两年。警察将我俩推上囚车,除了俩人戴手铐,还用脚镣将俩人各自一条腿锁上。到省妇教所体检,妇教所医院院长说我是“所外治病”出所的,拒收。另一位学员因身体孱弱,劳教所拒收。
本地区岑嘉颖等人电话死缠烂打威逼省妇教所接收我俩人不成,又威逼省妇教所将我俩人带到省妇教的所在地三水市人民医院体检,体检结果省妇教所拒收,岑嘉颖等仍不死心,指挥司机将我俩扔下妇教所开车回去,在省妇教所的催促之下,第二天才开车把我俩拉回。岑嘉颖等不死心把我俩送回家里,就拉回拘留所继续关押,殊不知已策划实施另一种迫害方案。
当我俩下车刚進拘留所大厅时,拘留所一女警和女医生拦住这位法轮功学员,说带到医院检查,在医院打了支毒针,回监室不到半个小时,就毒性发作,她痛苦得在床上地上打滚,他们自知会有生命危险,怕家人追究责任,立即通知家人将她背回家,才不得不也将我放回家。岑嘉颖等仍不甘心放过我俩,几天后,又改判我俩所外执行劳动教养两年。
九、再被骚扰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日(中共召开“十六大”之前),原政保科指导员陈有逢带人包围我家门口,说口渴,要到我家喝开水,妄图诱骗我开门绑架我到私设监狱关押,政法委副书记冯超现场指挥、岑嘉颖幕后指挥,不断增援人马,又动用检察院来人准备强行绑架我,我不配合,不开门。警察又去儿子学校抢家门钥匙,好心老师帮儿子藏好钥匙,女儿在门外,义正词严与政法委书记冯超辩论,冯超要抢女儿钥匙,好心邻居已帮她收藏好,民众对我的正义支持和保护,民众说不准抓法轮功好人,并劝警察离开,折腾一个白天,儿子放学不敢回家。
岑嘉颖见绑架未果,就搞株连,叫我在检察院工作的弟弟二十四小时看管我,若我外出,就将弟弟撤职。吓得全家人心惶惶,身心和精神大受影响。
在此,我再次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检察院能够真正以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前途为重,行使国家、人民和宪法赋予你们的权力,对江泽民对我的迫害事实立案、侦查,追究江泽民的一切法律及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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