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绑架、关押、劳教 山东沂水县张修强起诉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沂水县法轮功学员张修强,男,三十九岁,系山东临沂沂水县百货公司中百大厦营业员,五月二十五日向北京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投递了起诉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起诉元凶江泽民。

以下是张修强自述修炼大法的美好及遭中共迫害的事实:

我原籍山东省莒县果庄乡青龙峪村,九三年在沂水县中百大厦上班。从小体质差,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精力充沛,身体健康,从不需要吃一粒药,同事都说变了个人,工作认真,曾获单位技术奖。

自九九年七月中共发动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以来,我屡遭迫害,多次被非法抄家,被绑架到洗脑班、派出所、拘留所,多次被投入看守所、劳教所。回到家乡后村干部至今不给其妻落户口,并以没户口为由强制堕胎,父母又被恶人赶走离家半年,家里外都长满了草,半人深,凄凉至极。

二零零九年四月四日(清明节)因发放神韵光盘救人被沂水恶警绑架,群殴毒打后关押在县看守所一个月,被犯人毒打,后被劳教十八个月,关押在山东章丘第二劳教所八大队。在劳教所期间,我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被强迫长期在地板上睡觉,“面壁”等迫害血压高至二百,恶警不让休息,继续迫害,因我拒绝服药,坚持说修大法无罪,被恶警指脑门整,就是这样,还逼迫奴役,我拒绝干活,最后被迫害的吐血,恶警置之不理,我只得要求回家,被恶警拒绝,说什么“门都没有”,看我快不行了,叫我写个证明,说什么:“万一你出了什么事,你家人找,我们有个交待。”因为我坚持背诵大法经文,在师父保护下,关押五百四十天期满后,回到亲人身边。其间母亲因承受不住巨大压力得了重病,医治无效后离世,被关押期间,其妻与女儿也因救人被绑架,勒索其妻三千元才放回家。

张修强在控告书中写道:许许多多大法学员同样遭受类似迫害。这都是江泽民一手造成的,它害了太多的人。所以控告江泽民,将其送上法庭,绳之以法,除邪灭乱。因为他是迫害大法的发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