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仲伟律师从正义、良知与道义的层面指出:“制定法律的唯一目的是为了社会的和谐与发展,建立法庭的最终目的是主持社会的正义,所以法庭判案必须以正义为依规。法官需要的就是对正义、是非的判断,所以最传统也是最现代的法庭判案就是凭借人的良知。良知既是法律的最高准则,也是判案的最终方法。”
李仲伟律师的辩护词逐条剖析,有理有据,入情入理,震撼人心,不失为真正的无罪辩护。详情请看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律师告诫:不要为历史债务买单”。
然而,在庭审中,王亨(审判长)常常打断律师和当事人郑淑云的发言,连正常的陈述、辩论都不能说完整,偏袒公诉人。公诉人甚至指责律师在“讲真相”,怀疑律师是炼功人。
律师表明:自己既不是中共党员也不是法轮功炼习者,只是一个有责任感的法律工作者和一个具有良知的公民。有义务讲真话,行正道,为公民权利而辩。
这样的开庭,如同现实社会中的一台舞台剧,正与邪、善与恶、好与坏,在这里有了真实的表现。
二零零四年底,被称为“中国良心”的著名律师高智晟写出了“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吴邦国委员长的公开信”,随后又给中共高层胡锦涛和温家宝写了两封公开信,强烈呼吁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这是中国律师界首次正式公开表明对法轮功的声援和支持。由此拉开了中国大陆数百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维护人间正义的波澜壮阔的序幕。为此高智晟、王永航等许多律师遭受了来自中共的象对待法轮功学员一样的惨无人道的酷刑迫害,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也引起了中共的极度恐慌。
从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诬判和律师为法轮功学员的无罪辩护中,会让人们更清楚的了解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和中共的邪恶本质,促使人们去脱离中共,加速中共的解体灭亡。近二亿人士的退党(团、队)的勇敢义举和维权律师的正义行为,正是民心所向、天灭中共的真实写照。
当年高智晟律师在公开信中曾有这样一段话:“对今日中国妇孺皆知的正在公开发生的持续迫害无辜信仰者的野蛮暴行,两位若不知情,那是你们针对国人的一种罪责;若知情而不予制止,这与具体行恶者的罪恶何异?这场浩劫的罪恶不始于你们,但这场浩劫在你们二人主政时期得以继延,这场针对自由信仰者的浩劫未能止于你们,这同样亦属一种罪责。若不尽早身体力行予以制止,这将会成为一种历史的结论而不单单是我个人的一己认识。”
十年过去了,对法轮功的这场无端的迫害仍然在持续着,历史总会翻过这一页,面对这段惨痛的历史和现实,希望大家都应该去深思并作出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