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法院非法庭审软件工程师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二日,烟台法轮功学员邹德用(软件工程师,四十六岁,在北京工作)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北京回龙观派出所绑架,警察到其回龙观新村租房处抄家。

四月十三日邹德用被北京昌平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五月二十日邹德用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和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非法批捕。六月三日移送昌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九月底起诉到昌平区法院。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上午九点,昌平法院开庭非法庭审邹德用。庭审在刑二十二厅,这是一个小法庭。出庭的有:审判长:王式宽,陪审员:穆玉林(音)和另一个法官;公诉人:昌平区检察院王雪鹏及在他旁边做记录的女士;书记员和三名应是他们安排的旁听人员。法庭只允许两名家属进去旁听,书记员说:其它的位置还有警察要坐(其实没有,所以有六、七个位置空着。)

整个庭审过程中,开始时书记员态度蛮横,其余人员似乎也就是在走过场,很少说话,表情木然。法官告知邹德用自我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权利。公诉人读了举报人及其他人员的证言、公诉书等,以莫须有的罪名起诉邹德用。法官展示所谓的证据照片(有关法轮功内容的期刊,打印机、电脑等)。

法庭展示完了所谓的证据照片(没实物),律师说:“它只能证明含有法轮功内容,但是不能证明这属于邪教内容。”公诉人说:“我们鉴定的就是含有法轮功内容,不是鉴定它是不是邪教内容。”

正义律师表明坚决作无罪辩护,询问了邹德用问题后,就读无罪辩护词,没人打扰,读完后,法官问公诉人:“公诉人有没有意见?”公诉人老实回答:“没意见。”说明昌平区检察院败诉。昌平法院应赶快无罪释放邹德用,现在就看法院的态度了。昌平法院要依法执法,还是徇私枉法,还是以听上级命令为借口推托自己的责任,人们都在拭目以待。昌平法院坚持公正执法,还是逆天而行,继续追随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冤判法轮功学员?那就是在选择自己的未来。

过程中,邹德用说自己以前体弱有胃病,炼法轮功炼好了,就想让别人知道法轮功好,让别人也受益。他发资料完全是为别人好,过程中也没有对谁有危害。

法庭不到两个小时休庭了,当庭未宣判。

接着法官说家属可以与邹德用说几句话。律师也把邹妻及邹德用朋友的辩护词交给了王式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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