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法院诬判四位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二零一五年七月,房山区法院对被非法关押一年多的法轮功学员胡庆贵、杨秋英、李双利进行非法庭审,律师为胡庆贵做了无罪辩护,要求法庭当庭释放当事人。

法轮功学员杨秋英自辩说自己是冤枉的,法轮大法让人做好人难道这是犯罪吗?修大法我身体好了、家庭和睦难道这也是犯罪吗?最后法庭当庭宣布休庭。

十月三十一日房山法院采取非法秘密宣判手段,诬判法轮功学员杨秋英七年、胡庆贵三年、李双利三年。非法宣判的法官是房山法院董杰。

另有消息,房山区法轮功学员王秀凤在参加旁听出来时被警察扣留,十月下旬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房山法院非法秘密诬判年逾七旬的王秀凤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