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萍萍,三十七岁,山东单县中心医院妇产科医生。在二十岁左右、上大学期间开始修炼法轮功。当时在生活的十字路口徘徊,她庆幸遇到了大法,知道了用“真、善、忍”的法理去要求自己,没有随波逐流,始终按照李洪志师父书中所教导的做好学生、做好人,用心完成好自己的学业,放弃了爱慕虚荣和寻求刺激的心,总是保持一种平和善良的心态对人对事。毕业工作后,得到单位同事的评价是: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单位里的一个棉球,一个棉棒都不拿。
以下是黄萍萍在控告书中陈述的被迫害事实:
二零零八年,也就是北京申办奥运会那年,三月三十一日那天,我终生难忘。下午,我正在上班,突然被叫到院长办公室,单县国保大队长王建民和菏泽市牡丹区公安局国保大队的另两名警察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以“询问我点情况”为由强行将我带上一辆车,拉到单县拘留所,单独隔离在一间屋子里(当天还有六人被抓,分别关在拘留所的其它房间里)。
在此期间,他们抢走了我办公室的抽屉钥匙,将我钱包里的一百多元现金拿走,一部刚买的诺基亚手机,价值六百六十元,一并拿走(后来我被非法劳教,归还给家人一部老式破旧的手机,事隔两年之后我回到家中,一眼就认出手机已被他们换掉了)。在拘留所非法关押了二十四小时,我拒绝回答他们的问题,绝食抗议要求回家。
到第二天下午五点钟,他们诱骗我们说送我们回家,把我和另两人带到车上,一直拉到菏泽市体育场附近的一家宾馆里,我被关在一零八房间,在那里非法关押审讯六天。当时的菏泽牡丹区国保大队长叫张勇,负责非法审讯我们。我被限制人身自由,每天晚上十二点之后在人意识最薄弱的时候开始审讯,他们用威逼、利诱、欺骗、恐吓等各种方式,如他们不满意,就会被罚站、戴手铐、长时间不让睡觉,晚上继续审讯。
在这期间我家里被抄,邻居家也因此被抄,我的老父亲年近七十岁,本来患有脑血栓半身瘫痪,看到家里突然闯进来那么多警察,吓得痛哭起来,病情加重,从此生活不能自理。
二零零八年四月六日,他们又把我强行送到菏泽市看守所,被迫照相和按指纹,我当时穿了一件刚买的红色风衣(价值一百八十八元)一双皮鞋(一百二十元),看守所的人不让我穿进去,我脱下来后,看守所的人说会交给我的家人,后来也不知去向了。
在看守所我饱尝了二十多天的艰辛与苦难经历,失去自由,离开亲人。他们在多方调查后,得到我单位的同事对我的评价是“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单位里的一个棉球,一个棉棒都不拿”,在这种情况下非法劳教了我二年。
四月三十日一早把我叫出来,强迫我在劳教通知书上签字,之后带到车上送到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开始长达两年的非法关押与迫害。当时的一大队长孙娟,副队长耿晓梅极尽所能迫害转化大法弟子。在那里被迫抽血,检查身体,然后把我单独隔离在一个小房间里吃,喝,拉,撒都在一块,长达两个月之久,被迫看诽谤大法与师父的录像,写认识体会,如不服从就会被狱警们指定的帮教人员骂,逼迫长时间坐小板凳,不允许睡觉。
从小屋放出来后就开始了奴役一般的生活,我们每天被强迫劳动十几个小时,老人也不例外,天不亮就起床,稍有延迟就会挨骂,晚上九点多才收工。制作出口的毛绒玩具,或包装纸盒,直到二零一零年二月份解教为止。
在这期间我的工资从二零零八年五、六月份开始停发直到二零一零年二月份。
一大队那些狱警们在我解教时对来接我的单位人员诉说了一个多小时我在劳教期间怎么不服从管理,最后说:“回去要严加管理,不要分配给她工作。”
就这样我回到单位,不让我回临床科室妇产科,只让我在门诊大厅便民服务台,众目睽睽之下开处方,为的是让全院职工监督我。我没有任何怨言,有没有病人我每天都按时按点坐在那里,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半年之后,我的工作得到了大家的认可,院领导对我说“你在门诊服务的很好。”
二零一零年十月份,准备让我回妇产科工作。就在这时,菏泽市610在各县举办了四天的学习班,县里通知单位让我去参加,我没有去,坚决抵制了这场对大法弟子的又一轮迫害,就这样,我回妇产科的机会失去了。直到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份,我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妇产科中级,才正式恢复了我的工作。
即便是这样,县610、市610还经常以“询问近期情况”为由骚扰我的工作和生活,二零一五年二月份市里县里以“回访”的形式找我谈话,还强行录音。
十六年来,我一个单纯,善良的女孩,在江泽民发动的这场史无前例的迫害运动中,经历了太多的心酸与苦难,被强加了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关进拘留所、看守所、劳教所,人生最美好的时光我却被失去自由关押了两年。
我是家中的独女,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我的父母亲悲痛交加,我父亲原本患脑血栓,半身瘫痪,由于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病情加重。我母亲因思女心切,几个月不能吃饭不能睡觉,后来听曾经看到过我母亲的人说,简直不能相信,那是我母亲,比五八年挨饿时的人还瘦弱,颤巍巍的扶着墙走,前胸贴着后背。我被劳教的事传出后,父母受到周围人的歧视与冷遇,亲友因害怕被牵连而不敢登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