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万明 |
今年四十九岁的吴万明一九八九年七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在中石化天津公司从事财务工作。一九九五年三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七年他通过了注册会计师全科考试,并于一九九八年八月调入区审计局所属的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生活中、工作中他都按“真、善、忍”约束自己。但是,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了针对法轮功的迫害。吴万明遭非法关押、劳教,遭奴役折磨。
以下是吴万明在诉状中提供的遭迫害事实:
1、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下午下班时,局领导告诉我晚上要开会。本能的感觉到要有不祥之事,我坚持要回家,最后还是被他们强行绑架到大港烟草宾馆。第二天才告诉我原委。两天后的下午,被迫收看电视中诽谤大法及师父的造谣谎言。一周后写了保证才回了家。从此再没回审计局上班,我工作的权利被剥夺,从此断绝了经济来源。
2、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我到北京信访局上访,向接待的人员讲述大法的美好及自己受益的经历。后被辖区派出所和同事接回,强行绑架至看守所。在看守所里,被强迫定量摘豆子,空间小、人又多,再加上豆子里散发出的一种呛人的土气味,喘气都很困难。
这期间,我们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行送到市内女子监狱秘密关押了十三天。外面的家人不知我的去向,多方寻人打听,焦虑、担心使母亲的头发几乎全白了。这里的处境更是恶劣。除法轮功学员外,其他都是重刑犯。人多活动空间更小,白天只得把铺板叠上,晚上睡觉人只能侧立着睡,这还是重刑犯的待遇,床上睡不开,法轮功学员们只得在地上铺些纸夹子,很是费力的钻到床下。寒冷的冬季,可以想象到的艰难处境。更残酷的是每天只能上厕所两次,早六点、晚六点,非人的折磨呀。
后来,有四位他们认为是骨干的同修要被送到市女子监狱,我们一起阻止对她们的迫害。那天我身边是其中一位要被送走的同修,我挽着她的胳膊。一位年龄与我相仿的警察从外面如恶煞般闯了进来,对着所有的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他连打了我十几个嘴巴。后得知此人已得不治之症身亡。
此次被非法关押期间,因会计师事务所要与审计局脱钩改制,当时注册会计师人数很少,在我失去自由的情况下强迫参与改制。
二零零零年黄历新年的前一天在家人写了保证、扣押了三千元人民币保证金后(收据已丢失),以“取保候审”的名义回到家中。
3、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六日,我再次进京上访。这次还没进信访局的大门就被等在门口的当地政府人员认出后强行关进车内,当晚就被非法关进看守所。第二天,天热加之心情郁闷不想吃东西,看守所的人员命令其他男犯人强行将我全身捆绑在铁椅子上野蛮灌食,身心受到很大伤害。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
初到劳教所,首先是面对铁网子罚站,然后是被其他劳教人员脱光衣服搜身,再就是不管你是什么发型进来的,都要按劳教所的要求剪成短发,人的起码尊严已丧失殆尽。
劳教所里,我被强迫摘豆子,五十斤、一百斤的豆子,对于我这个没干过体力活的人来讲搬起来有多难!日复一日的重复着这种劳作,老豆子没摘完新豆子又来了,有时一宿连两个小时的觉都睡不上,身心受到极大摧残,数月不来例假,脸上长满了黑斑,没有一丝皱纹的我一下老了十几岁。小弟来看我时竟哭出声来:二姐,你咋成了这样啊?
稍有时间,劳教所的警察就强迫法轮功学员收听、看污蔑大法师父的造谣言论,洗脑转化。在劳教所里,我的精神一度出现了崩溃的状态。
这期间,会计师事务所诱骗我让出股东的身份,没有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九日,在长达十一个月的非法关押后我回到家中(附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七日办理的离所手续)。
4、二零零六年八月,我的人大老师给我写了一封私信,当我拿到手时已经被邮局拆过并代封。我找到邮局的人员问明是谁私拆了我的私人信件时,他们都说不清楚(附开拆信封,很结实的牛皮纸封)。
5、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四日晚六点半左右,一个女的说是收水费的,开门后楼道里站满了人,一女多男,他们要我配合下去趟派出所,在家人的严厉斥责下,他们绑架我的目的没有得逞。那次我所在地区有近二十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官港洗脑班迫害。后来得知是要开奥运会了,怕法轮功如何如何。
6、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五下午,两个警察到我家中要我去派出所核实一些事。当时我的先生、女儿均在外地,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多个警察及国保人员强行将我拖入车中带到派出所,尽显流氓本性。我所有的大法书籍、大法资料、手提电脑等多种私人物品被抢劫一空,至今仍扣留在派出所,我的身份证这次抄家后丢失。非法抓我的原因竟是某年某月某日有同修来我家交流。何等的荒唐! 八月十五日,以“监视居住”为条件我回到家中(附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看守所释放证明书)。
多年来,他们就是这样以莫须有的罪名想抓你就抓你,入室骚扰、电话骚扰不断。
7、需要强调的是,我的女儿在我被非法迫害后刚上一年级,在得不到妈妈的正常监护、不知何时妈妈又被凶恶的人强行带走、面对警察随时入室抢劫搜查,七岁多的孩子,她是如何承受的这一切?而且这样的迫害长达十六年之久?伴随孩子成长的童年、少年、青年时期!这是何等残忍的事实?!
以上仅为十六年来我及我的家人所经历迫害的简述,江泽民对大法、法轮功学员及众生所犯下的罪恶罄竹难书。今天状告江泽民,旨在江是这场迫害的始作俑者,是罪魁祸首,这场犯罪的其他参与者,同样也是江泽民发动这场罪恶的受害者。大法师父与法轮功学员慈悲生命,除了江泽民等首恶之外给每一个参与者赎罪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