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关押遭酷刑 河南新乡市杨守青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杨守青,女,今年六十四岁,居住在河南新乡市延津县城关镇,和母亲、女儿修炼法轮大法,多次被非法关押劳教所,遭酷刑迫害。全家人经常遭610非法组织电话骚扰,每一次电话都会给家人带来不安、压抑和痛苦。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杨守青女士向最高检察院和法院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希望通过她一家人遭中共迫害的事实,让更多的中国人了解真相。

杨守青在她的《刑事控告书》中讲述学大法身心受益的事实,以及遭江氏集团迫害的经历。

修大法 各种疾病一扫而光

修炼前,我多种疾病缠身,贫血、胃病、妇科病、关节炎、肩周炎、经常感冒、痔疮,还有说不清的病。无缘无故的胳膊不会动,胳膊肘突然剧痛,不青不红也不肿。到医院检查什么毛病也没有。因心血不足,常常头晕晕乎乎,抬不起头,睁不开眼。我的身体已经差到极点,别人形容我的身体是“吹风待倒”。有几次,我骑车去上班,正骑着突然就倒了,什么也不知道,等醒过来再骑上慢慢走。有时被同路的同事发现扶起来,到医院检查不出来啥。

九七年的八九月份,我开始学炼功的当天晚上,师父就给我清理身体,从夜里十二点以后到早上六点,我拉八次肚,丈夫害怕,非要送我上医院,我觉得没事,可能是师父给我清理身体了。第二天早上八点,又正常上班了。我的身体一天一个样,精神焕发,红光满面,走路一阵风,骑车好像有人推一样,各种疾病一扫而光,那种无病一身轻的感觉好美。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默默地把该做的工作做好,领导很满意,我心里也很轻松。不争名也不争利,只想着为别人好。


做好人 遭中共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晚上,几个安保科人员把我叫到公安局安保科。安保科科长秦臻说:接上边的电话通知,法轮功是非法组织。我很震惊:我说这锻炼身体修心向善怎么就非法了?秦科长说:这是通知说的,共产党员不能炼法轮功。你表个态吧!如果你继续炼法轮功,党籍、公职难保。我说:我啥都要。他说:只能选一样。经过再三思考,我选择炼法轮功。我的选择让他们也很震惊。我说:我上有八十多岁的母亲、下有未成年的女儿。我的身体在不炼功以前连自己都顾不住,看也看不好。上班都难以维持,别说做家务还给家人增加负担。是炼功改变了这一切。我首先得要身体、要命啊!即便没有工作了,我就是捡破烂也能照顾老人和孩子。况且我母亲就我这一个独生女,我不行了,谁管她?我这是被逼的!

1、被非法拘禁

二零零零年六月底,我们母女三人和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一起进京上访,要以自己的亲身实践告诉政府:“法轮大法好!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我们这群人几乎都是没进过京的。对北京很陌生。我们的举止、穿戴很快就被便衣警察盯上了。三十日,在北京地铁西端第一个站口附近,有人问我:“你们干啥?”我说:“找信访局在哪?”“法轮功吗?”我说“是。”“跟我走吧,”结果那人把我们带到宣武区派出所。

当时我想:“反正已经来了,总得把话说出来。”当值班警察问我:“阿姨,你来北京啥事啊?”我说:“我是炼法轮功的,我要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向政府反映,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无一害。政府迫害法轮功错了!请你们向政府转达我们的意见。”那位警察说:“我爸也是炼法轮功的。可是,国家不让炼了,就别炼了,以后再也别出来了!”我以为我们说完就走。谁知晚上把我们送到宣武区看守所。

当时值班武警问:“什么人?”押送我们的警察说:“法轮功。”武警说:“把坏人放出去,把好人关进来。干的啥事啊!”在那里,我们被质问,被搜身。我没有报地址、姓名。我不想让当地的政府、工作单位、家庭受到牵连。但这一切是徒劳的。

七月二日晚上,我们被接到新乡驻京办事处,公安局副局长李儒录及我们每个人所在单位的代表,已经在那里等着。三日早上,我们被押到延津关进看守所。四日,我们又被叫出来,拉到田间路上录像。在外录完,又拉回看守所。然后把我们都捆绑起来,象整犯人一样,强迫跪地上。寇守业在那宣布我们是犯罪嫌疑人,扰乱社会治安,以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关押。我被关押约一百天,两个女儿(大女儿十九岁,二女儿十五岁)被关押各一个月。

从看守所出来后,县医院开职工大会宣布我的大女儿因炼法轮功被开除,后来又上班了。大女儿零八年被迫害含冤离世。二女儿被县一中开除学籍。后来托人又去县一中读书了,但是,不能参加高考。尽管安保科人员找到校长郑纯旺说:她还是个孩子,也没炼功,只是跟她母亲去的,也不行。

二零零零年的十一月底,我被第二次绑架,直接把我送到新乡市看守所。二零零一年初,为反抗非法关押,所有被非法关押在新乡市看守所的大法弟子全部绝食。绝食的第一天,延津县公安局就把我拉到本地看守所。绝食的第六天下午二零零一年一月八日我出了看守所。此次被关押(新乡、延津看守所)约三十八天。出来后又被监视居住一个月。尽管我没有签字。

第三次大约是二零零三年,又把我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

2、被施以酷刑

在第二次被关押期间,在延津县看守所,我继续绝食。绝食的第五天,二零零一年的一月七日,我被强迫灌食(插鼻饲管)。恶人们把我按到铺上,两个人按胳膊,一个人按腿,一个人拘着头,狱医插管。狱医说我不配合,插不进去,就给我上刑。那个刑具是个钢管制成的工字型结构。脖子、两手腕、两脚脖都用钢筋制成的卡子扣住,用扳手把螺丝上紧。那个钢管的直径大约有三十毫米左右。紧紧地压在胸部,只能做细微呼吸。大约一个半小时以后,给我拆掉刑具,让我收拾我的衣、物出来。

车子已经在看守所的院子里停着。安保科的秦臻、高伟,看守所所长赵朝军直接就让我们(还有一个法轮功学员,)上车,把我们两个用一副手铐铐起来。送郑州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劳教。到那里,我被检查了两次身体,医生说:她身体不行。他们中的一人说我是因为不吃饭才这样,没事。但是医生还是说不行。并叫他们拉我到郑州最低是市级医院去检查,正常了才行。在医院,医生给检查后说:赶快住院吧!秦臻说我:“你出去吧!”又让我去检查心脏。医生检查后,说我心脏病犯了。检查完,就叫我到一边等着。等安保科秦臻他们来了上车就说:“一切正常。”我说:“你不就是想把我送进去吗?”他说:“看你说的。”我说:“什么是正常啊?”他不说话了。由瞬间变化的两种结果看,安保科人员和医生究竟做了什么交易?晚上十点多又拉回到延津看守所。十一点左右看守所所长赵朝军又叫人给我上了同一种刑具,直到八日下午四点左右历时十六七个小时。

3、被强迫劳动

二零零零年七月在延津县看守所被强迫劳动。当时我的大女儿和我在一起。大女儿曾患先心病,延津县公安局往卫辉送,卫辉看守所不收,延津看守所收。在这里每天被长时间强迫劳动。女儿很快出现全身浮肿。长时间在那坐着,腿都弯不了,全身各处都成圆的了。脚趾、手指都成硬的了。加上天热、蚊叮虫咬,女儿身上出满了痱子,比小米都大。真是坐不了,躺不下。孩子呼吸都困难了。一天晚上别人劳动后都睡了。孩子给我说:“妈,你给我找张纸,找支笔,我想给我爸写几句话。我会把最好的给他。”我知道女儿想干什么。我哭了。我说:“后悔吗?”她说:“不后悔。”她告诉我:她在开封上医学时,有一个女孩十六岁,和她是一样的病。她曾经给她输过液,最后也是像她现在的情况。几天后她死了。她说:“妈,我们没有错,我妹妹才十五岁,在原阳看守所,我姥姥八十多了,在家没人照顾,如果我能出去,我陪陪她。你放心坚持吧!”一个月后,女儿从看守所出来了。

4、被非法搜查、非法侵入住宅

每次的非法拘禁都伴随着非法搜查。我多本大法书籍、法轮章、炼功磁带、讲法带、甚至连家里的照片被闯入家中的人带走。大约是在二零零零年,至少是二次,具体时间不清楚了。主要是县安保科的秦臻,寇守业,杨振亮及城关派出所的人等,有时三四个人,有时五六个人。据老家的邻居说公安局还把我们老家院子里的地都挖了找大法书。第三次是零三年,安保科崔福海带人去科协的技术服务部,把我的法轮功书籍带走。

十六年来,我们全家人都承受着很大的痛苦与压抑,无数次地电话骚扰,每到敏感日,“六一零”都会胁迫我、及丈夫单位给家里打电话,“六一零”主任申建国也亲自打电话。每一次电话都会给家人带来不安、压抑和痛苦。

二零零零年后半年,我被非法关押二次,将近五个月的时间在看守所。那年,我母亲八十六岁,七月份,就在我们从北京被非法押回来,在看守所宣布“有罪”时,当天晚上就下大雨,几十年不遇的大雨,延津县大面积被淹,我家住的地方是全县城最低的位置,水深约一米三四的样子。丈夫用洗衣盆把母亲推出来,送到亲戚家,东西全泡了。丈夫下班,就睡在一辆破车里。丈夫到乡下看看母亲,到原阳县看守所看看小女儿,再到延津县看守所看看我和大女儿。每次都要托人请客或送礼。每提起来,丈夫就哭,还要被别人嘲笑,说他没本事,连老婆孩子都管不了,让他觉得抬不起头、说不上话。

就在我绝食的时间,母亲早已不吃东西了,一个人被锁在屋里。我从看守所出来后六十小时,母亲不幸离世了。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一日,我母亲离世的当天,我回家给母亲办丧事,还有警车跟着。后来听邻居说,至少有五、六个警察守在那。我家四邻、及我家的房顶上都有人,造成极坏的影响。

鉴于所有参与迫害的单位与个人所犯以上罪责,皆因江泽民一手造成,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元凶。实施迫害的人他们知道炼法轮功的人都是好人,参与迫害的人也是被利用的工具或牺牲品。然而,善恶有报是天理,所有追随江泽民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都将面临正义的审判,希望世人明白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停止迫害法轮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