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彦被双城市法院偷偷判刑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九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双城市韩甸乡法轮功学员徐彦的家人,在再三追问下,才于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拿到双城市法院对徐彦的非法判决书。判决书上写着:本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其实法庭连律师、家人都没通知,更别说什么公开审理。

在法院秘密开庭后,家人为徐彦聘请的律师才见到徐彥,得知双城市法院已经于八月四日秘密开庭。当时徐彦在法庭上问:为什么我的家人一个都没来。 法官说:没告诉,怕炼法轮功的那些人来。

法轮功学员徐彦是小马屯村人,二零一四年五月十日早八点多在买砖时被韩甸镇派出所所长阮春鹏、张锐等人绑架、抄家,当天被劫持到双城市拘留所非法关押。五月十三日派出所副所长张锐等人又到徐彦家威逼徐彦女儿交出钥匙,强行入室抄走徐彦家中所有的他们认为和法轮功有关的东西。五月十五日,徐彦被转为刑事拘留。六月十七日被非法逮捕并转到双城看守所非法关押。

六月二十六日,徐彦的家属得知徐彦身体被迫害致出现病状,当日下午赶去县医院,看到被看守所所长罗艳领着去检查身体的徐彦,徐彦当时被戴着手铐脚镣,人瘦的已经变了样,家属都认不出来了,医生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和肠梗阻,需住院治疗或做手术,可是罗艳当天又把徐彦拉回看守所。家属再去见人要求接回去或住院治疗被阻,并多次给国保大队王玉彪打电话要求放人,均被拒绝。

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徐彦的家人才得知双城市法院已对徐彦秘密非法开庭多日。家人多次要求放人被拒绝,多次去法院询问,却找不到庭长胡业林。

而且以从徐彦家中抄走的私人物品为证据,非法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为名非法诬判徐彦有期徒刑三年,(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即使在中共当局认定的十四种邪教组织中也没有法轮功)。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双城市检察院检察员张振霆;双城法院院长史山泰,刑事庭庭长夏元祥,副庭长胡业林;双城看守所所长罗艳。副所长吴加峰,双城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王玉彪;韩甸派出所所长阮春鹏,副所长、张锐,警察杜玉广、肖汉伟;韩甸乡小马屯村会计周村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