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滨 |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十五年来,四十一岁的曲滨(曲滨)历经魔难,遭受了种种酷刑迫害。这是曲滨第七次被非法抓捕、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对他的迫害是中国大陆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缩影。
一、妻子探视无门、上诉无门
大连法轮功学员曲滨和张国立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在金州租的房子内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大连市看守所一个多月了。
曲滨的妻子是七月二十八日接到中山区法院梁永国的非法审判通知的,三十日当她来到法院找到梁永国拿审判书的时候,答复是已经进入二审程序了,知道了这次非法判刑的审判长是陈向真(女),审判员是梁永国和高松(女),书记员是尹明燕,判决书的日期是七月二十五日。她就于八月一日给中级法院寄快递,一个姓姚的男法官(五十多岁)说:没有意义,就是送20份、30份也没有意义。而且快递的工作人员说:法院不接收。
曲滨的妻子就到大连市中级法院找何云波,他推诿不见。好不容易挂通了电话,要求见曲滨,他却说“我还没见着,你凭什么见?!”曲滨的妻子说:“我是辩护人,有权利见。”他也不听,再打电话就不接了。
曲滨的妻子非常担心曲滨的身体状态,尤其是和曲滨一起被绑架的张国立,在大连看守所绝食抵制迫害,遭酷刑折磨,药物迫害,看守所警察一天给他灌食7、8次,灌的东西有胡椒粉、辣椒面、冰毒,导致他精神恍惚,出现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心脏剧烈疼痛……被警察送至210医院以致回家后送到ICU重症监护室抢救。而现在曲滨自从被非法抓捕后一直杳无音信,他现在怎么样了?真是令曲滨妻子和儿子焦急万分。
酷刑示意图:摧残性灌食 |
目前曲滨究竟在哪儿呀?他的妻子在到处找他,可是到大连中级法院,看那些“工作人员”,看手机的、看电脑的都有,但却对她的询问根本置之不理。
二、金州区公安分局的罪恶--“挂水桶”酷刑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八日,金州区公安分局610主任高明玺、金州区龙王庙派出所教导员王小波等采取蹲坑监视的特务手段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曲滨、许志斌、姜波、刘述春、金峰。
龙王庙派出所私设公堂,对这些信仰“真、善、忍”的人施以非人的酷刑折磨,魔鬼般的逼供,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他们将许志斌、曲滨、姜波、刘述春施以“挂水桶”的酷刑,将人的两个胳膊平吊起来,两脚尖刚能着地,将两个装满水各约五十斤重的水桶挂在两个胳膊上,一会儿疼的人就昏过去了,待人醒来后,再继续上刑。
中共酷刑:挂水桶 |
恶警们不许曲滨闭眼,一闭眼就往脸上泼凉水,此酷刑从下午四点一直持续到半夜十二点。
恶警们为了达到既能折磨法轮功学员,表面又看不到伤的目的,采用较隐蔽的手段,给法轮功学员戴上摩托车头套,然后用木棍猛烈敲击头套。戴上拳击手套打脸部。
三、大连劳教院的罪恶——高压电击、胶皮棍毒打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八日、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一年八月,曲滨在大连教养院遭受吊铐,电棍电击等各种迫害,满身长满疥疮。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九日,大连教养院恶警根据“上级”恶令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折磨,逼迫放弃信仰。恶警王军、姓朱的等领着四个犯人(用减刑利诱犯人)象疯了一样把曲滨、曲飞、常城衣服扒光,用胶皮棍一顿乱打,高压电棍猛电,好几个电棍同时电一人(脚心、腿弯、腋窝、两颊、嘴、生殖器)残忍至极。
四、金州区龙王庙派出所的罪恶--刑讯逼供 私吞钱财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七日晚,金州区龙王庙派出所恶警绑架了曲滨、刘述春、姜波、金峰等人,并对其刑讯逼供,捏造“制作八千份宣传品”,将刘述春、姜波非法判刑,投入沈阳第二监狱。刘述春被非法判刑七年。
四月二十八日晚将这些法轮功学员绑架到金州看守所之际,在登记钱物时,派出所与看守所值班恶警私吞法轮功学员钱财。经法轮功学员索要,派出所恶警到看守所与法轮功学员核对,只归还一小部份钱财。
五、中山区公安分局的罪恶——眼睛被打坏 非法判刑
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一日,大连中山区公安分局到曲滨的原单位大连某印刷厂绑架曲滨,关押在大连市姚家看守所六区11号。为给迫害制造借口,中山区公安分局曾三次提审曲滨,每次都使用极其卑劣、残酷手段,对曲滨进行恶毒折磨。曲滨身体极度虚弱,眼睛被恶警打坏。
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密谋开庭非法审判曲滨,刑期早已内定,家人可以请律师,但律师只能做有罪辩护。而所谓口供都是在无任何证据情况下,捏造拼凑出来的,恶警施酷刑逼迫签字,以此作为定罪依据。整个口供笔录前后矛盾,漏洞百出。曲滨被非法判刑四年。
六、在大连市监狱遭殴打、虐待
曲滨被非法关押在大连市监狱三监区。中队长肖保灵不许其家人送行李及生活用品,不让送钱。家人多次要求见人,并先后两次共送现金五百元,却全部被扣压,分文没给曲滨。
肖保灵还恐吓曲滨年迈的父母,说如果曲滨再“抗拒改造”,就给他加刑,还说对坚定修炼法轮功的学员有死亡指标等等。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八日,肖保灵和服刑犯人李真对曲滨进行非人殴打、体罚虐待,他指使犯人刘飞、任亮亮,把曲滨的衣服扒光,肖保灵对曲滨折磨、污辱近三个小时,监区领导视而不见,纵容下属。使曲滨肉体与精神受到严重的摧残。
七、大连看守所的罪恶:死了白死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早八点,曲滨在单位金州东方渔港酒店旁的车站等车,被大连青泥洼派出所警察绑架,住所被抄,一千元现金未归还,他被送到大连看守所,被折磨的两度被送医院抢救。
曲滨当天即绝食抗议,绝食第六天开始被野蛮灌食,曲滨坚决不配合,每次都把插在胃里的食管拔出。在第二天的灌食中,灌食的警察把食管插到气管里,当时即疼的几近休克,用尽最后的气力才把灌进去的食物连血吐了出来,灌食的警察发现插错了把食管拔出后,竟厚颜无耻的说:“就让他遭罪,不遭罪就没有意思了。”然后不顾曲滨身体情况继续灌食,灌完后曲滨已经虚脱,被两名在押人员背下楼,在到达二监区门口时,被二监区监区长邢姓大队长看到,说什么曲滨是装的,从背后踢他,并把曲滨双脚和双手铐到地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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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演示:铐地环 |
看守所在210医院有一个监区医院,共三个房间约有十二张床位,每天有三至五名警察看守。负责此监区医院的是一个姓王的中队长。曲滨在这个监区医院进行救治,十天后被送回姚家看守所,当天下午即被灌食。为防止曲滨把食管拔出,他们把曲滨分到一个在押人员比较少的监室2-6监室由田所长负责,并在床板上打了两个地环,用手铐把手铐在地环上,说是这样手就够不着食管了,下午四点曲滨成功把食管拔出。晚上二监区长(听在押人员说他叫邢大)打开监舍门找曲滨谈话劝曲滨吃饭,说绝食没有用,死也不会放你出去的,在这里法轮功死了白死。
第二天上午八点,田所长带三个在押人员把曲滨带到楼上医院继续灌食,当医生看到又是曲滨时都直摇头。当天下午五点曲滨出现深度昏迷,监视在押人员赶紧报告所长,所长找来值班医生,经检查发现眼睛瞳孔已经扩散,立即送往210医院抢救,在医院检查结果出来以后立即通知曲滨家属来医院接人,同时通知办案单位。即使在曲滨生命垂危之时,还企图叫曲滨签字,说把字签了就可以回家了。当看到曲滨确实是不行了才作罢。
八、大连市国保支队第五大队有预谋的绑架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日,法轮功学员曲滨早早来到大连市西岗法院门前,关注一年多前与他一同遭绑架的兄弟姐妹。法院门前戒严,他便到了法院坡上的小花园广场附近的居民楼边。
八点三十分,是预定开庭时间,突然出现三个身着便衣的彪形大汉,对曲滨说:“跟我们走一趟。”曲滨说:“我不认识你们,不能跟你们走。”一人说:“我们认识你。”说着就动手了:两人反背曲滨的双臂,一人按着头,三人连拖带拽的把曲滨带走了。近前一位老年法轮功学员上前阻拦说:“你们怎么大白天抓人。”一绑架者说:“这不关你的事。”说话功夫,就把曲滨拖到了三岔路口。其中一人打电话,三、四分钟便来了一辆白色轿车,将曲滨绑架走。
实施绑架的白色轿车,车牌是辽BZ7111,车尾的牌子摘掉了,这辆车是大连市国保支队第五大队(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大队)大队长的专车。对曲滨的绑架,是提前安排好的,有预谋的。
九、610操控派出所、法院制造冤案
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早晨5:40分在去上班时被绑架,是被大连610曹讯兵伙同青泥洼桥派出所恶警张达等绑架的。
6:50分,曲滨儿子去上学时被强行推上车,问家里的父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还向孩子要家里的开门钥匙。然后,直接非法闯入家里,抢走现金共计3700元和其它物品等,自家安装的卫星接收器强行拆除。这些是没有主人在现场时进行的。曲滨妻子没有看到任何抓人的证件及手续。那些人对未成年人进行威胁,恐吓,并非法抢夺自家私有财产。
曲滨被关押在大连看守所,因为身体没有完全恢复正常,不能正常进食,非法批捕期间身体虚弱只能喝汤。看守所强制灌食,使曲滨食管破裂,经常昏迷、咳血,多次被送去医院,看守所多次将曲滨不适合关押的证明送给中山区法院,家属也多次和法院交涉,中山区法院拒不放人,对家属说会尽快开庭。在家属强烈要求下,法院同意家属开庭前会见曲滨。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曲滨妻子作为辩护人在中山区法院人员的监视下去看守所会见曲滨。曲滨被人背出来,已经不能走路,不能进食,不能说话,不能睁眼,不能坐,坐在椅子上,自己就滑下去了,面部蜡黄浮肿,对妻子的问话一句都没有回答,也没有睁眼看妻子一眼。曲滨妻子精神几乎崩溃,在看守所要求法院立即放人,这样的人怎么能参加开庭,中山区法院推诿搪塞,也不接家属电话。直到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才取保候审。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中山法院决定对曲滨抓捕,七月二十三日非法执行。
善恶必报。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610人员、警察、法官们,是否应该想一下前车之鉴啊!当年在文革中,打手们不听劝告,自以为是革命者迫害“反革命”。后来“反革命”被平了反,“革命者”却上了断头台。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开枪自杀,810名警察、军管干部被秘密枪决,这是上苍对他们害人作恶的报应。今天那些一意孤行迫害法轮功的人必将面临同样的结局。你们可能认为,政策是上边定的,我们只是执行者;我们是为了生存,不听上边的能行吗?你们必须明白:当历史翻过这一页,真相大白于天下时,即使是执行者也必将遭到清算。
历史告诉人们:“执行命令”决不会成为逃脱罪责的借口!当年纳粹战犯被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公审时,希特勒罪恶政策的执行者、帮凶无一能幸免,而且漏网者时至今日仍在被通缉之中。而且《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八月十二日《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一文被各大网站转载。中共一边利用公检法司迫害民众,一边又将公检法司人员作为替罪羊推上被清算的审判台。那时,你的哪个上级会来替你承担罪责呢?
中级法院何云波:电话:0411-83775636(办公)
看守所电话:0411-88053460--469
参与迫害警察警号:204928
大连610曹讯兵电话:15566404000
大连中山法院梁永国电话:13050507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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