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擅自改变炼功动作要领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我们地区游行时,其中有炼功队。为了让动作统一,在炼贯通两极法时,组织者要求:无论男女,一开始都出右手。

在大组集体学法交流时,一个学员很严肃的提出了这个问题,认为决不能改动大法的动作要领。我听了后,只是觉得可以做的通融一些,如让男女在队形排列中对称站立,那么既保持了男左女右的动作要领,又保持了动作整体效果;另一方面,觉得毕竟组织者的本愿,是想让炼功队伍整齐,为了整体效果,也就没再多想。

这次七二零活动,先炼功,晚一些时候烛光守夜。炼功以示范为主。每次炼静功,至少有半小时以上。我在那打坐,就听组织者要求大家:大家睁开眼睛,面带微笑。示范结束后,与组织者说,这样做很不合适,怎么能擅自改动大法的炼功动作要领呢?组织者的理由是:有的人闭上眼睛容易打瞌睡,影响大法形像;也不光是我们地区这样做。还有一些学员附和。

我觉的这理由站不住脚。难道因个别学员做的不好,就能改动大法的标准要求吗?

重温师父《精進要旨》中《金刚》一文,“我们的法是金刚不动的。谁以任何借口、任何原因、任何情况,都不能改动一点我们用以圆满的动作,否则不管动机好坏,都是乱法。”

我觉的我们真的应该惊醒了。我们的炼功场,是因为有师父的看护加持,学员在法中修,所以常人能够感受到我们纯正祥和的能量场。如果我们不在法中修,过份强调表面的形式,那无异于本末倒置,也不可能真正起到救度众生的作用。

维护纯正的修炼环境,是我们每个大法弟子的义务。看到不符合法的行为时,就要及时指出,通过学法交流,共同提高上来。个人体悟,不当之处,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