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普照下的灵玉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我是一九九八年九月中旬得法的法轮大法学员。我当时修大法,不是因为祛病健身,而是在社会这个大染缸中有摆脱不掉的厌世心理,心灰意冷,觉着人活的实在没意思,也有想出家的想法,但在这滚滚红尘中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使自己身不由己,但心底里非常向往着一个能使自己身心纯净的地方。

一九九八年七月,我听一位同事说法轮功是一个让人做好人的功法,身体还能得到康健,学功不用花一分钱,有时间就多炼,没时间就少炼,想什么时间炼都行。我一听太好了,就问我能不能炼,他说能。这样我到九月份借到了一本《转法轮》,一看这就是我要找的让人做好人的功法,非常相信神佛的存在,用当时经常说的一句话:全身每个细胞都相信。从此,我就沐浴在这部伟大的佛法里,心灵逐渐得以净化,感觉到生活中又充满了阳光。

我是从事工程专业咨询工作的,工作中经常碰到少至几千、多至几万施工单位工程结算送红包的事情发生。我每当碰到这样的事情,就给对方说: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我不会收红包的,你们放心,工程结算该怎样就怎样,我不会无故克扣你们的结算金额。但有时也会碰到直接送到家里的物品或现金的情况,当看到我坚决不收时,他们就说:现在社会上哪里还有不收礼的?我说:我不管现在社会怎样,但我是修大法的,我是按照大法的标准要求自己,如果你实在不想拿回去,我会上缴公司,但我考虑你们施工单位盈利也不容易,我个人的意见你们拿回去最好。有很多人看到我的所作所为感动不已,连连说:你们修大法的真是好人,我们经历过很多工程的结算工作,从来没有碰到像你这样不收红包的人,就凭这一点我们就知道法轮功是好的。有的人还深入的了解了法轮功,明白了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

在家庭中,由于我很小就失去了母亲,所以对公婆特别孝敬,在村里是有名的好媳妇。但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为了给大法说句公道话,在国家信访局不能去的情况下,我去了北京天安门城楼打横幅,为此我失去了工作。婆婆为了不让我丈夫的仕途受到影响,曾一度让丈夫跟我离婚,还毁掉了我一部份大法书,并对我说:你说你孝敬,你现在工作都没有了,你拿什么孝敬我?我说:妈妈,我现在虽然没有工作了,但只要我手里有十元钱,这十元钱就是您的。从此以后,无论碰到婆婆家的大事、小事,我都按照大法的标准要求自己,善意理解家人,事事体贴、孝敬两位老人。大法弟子纯善的表现,得到了亲戚朋友的认可,所有的亲戚都认同大法好,并自愿做了“三退”(退出中共邪党、团、队组织),为自己的生命选择了美好的未来。

还值得一提的是:婆婆后来在师父的法像面前,诚心忏悔了自己对大法不敬的行为,并说一定支持我修炼法轮大法。现在两位老人八十岁了,每天都诚心念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身体可硬实了。

在现在社会的污泥浊水中,我都严格按照大法的标准要求自己,主动用大法归正自己。在人与人之间恩恩怨怨的矛盾中、在日常的生活中、工作中,出现问题我是发自内心的找自己的不足,哪怕是自己思想中有不好的念头都要找到根源,予以清除。善待周围每一个人,即使碰到不认识的人需要,我也会全力的帮助。多年的修炼实践,我感到法轮佛法的伟大法理已深入到我的心灵,所展现出的大法弟子的精神风貌已经得到周围人普遍认可。

我和千千万万的大法弟子一样,在面对江氏流氓集团十三年残酷迫害中,在“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名誉上搞臭”,“打死算自杀”的恐怖打压中,表现出的都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大善大忍!社会上的人也越来越多的同情和默默的支持我们,也有很多人走入了大法修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