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祥星被保定监狱伤害 家属请律师介入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月二十日下午,郑祥星的三位律师向保定监狱提出司法介入并和保定监狱负责人见面,律师提出三方面的意见:1、立即给郑祥星办保外手续;二、启动国家赔偿程序;三、查清郑祥星被伤害的事实真相。要求二十一日上午十二点前给予答复,否则去检察院启动控告程序。

二十一日上午十点左右,保定监狱医院院长侯拥军等人到郑祥星妻子儿子住的旅馆看了看,了解到律师中午十二点离开保定。下午一点左右,保定监狱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强行将郑祥星劫持到保定监狱医院。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关押在保定监狱的唐海县十农场法轮功学员郑祥星,因不放弃信仰,被保定监狱迫害致左侧头骨断裂,送至保定第一中心医院做开颅手术。据医院提供的情况,当时CT照片显示,左侧头骨断裂,颅内出血,右侧正常。保定监狱与保定医院在未通知郑祥星的家属情况下,连续对郑祥星做了两次开颅手术之后,才将郑祥星的家人接至保定第一中心医院。当时医院拿着郑祥星被摘掉的直径大约六、七厘米的头骨,对郑祥星的家属说,摘掉左侧头骨,是因头骨已经断裂,摘掉右侧头骨是为了减压,同时将郑祥星位于左侧的语言、视觉、记忆神经切除。当时家属质疑医院的这种做法。

一位专业脑外科大夫告诉郑祥星的亲友,说如果头颅一侧受到过猛烈撞击,是需要在头颅另一侧的对角线位置附近,检测是否有血管破裂或损伤的。目前的医学水平,是能够用专用仪器(类似CT的仪器),在不开颅的情况下做检测的。保定医院是属于地级市的医院,是应该有设备做这个检测的;至于说减压的说法,是靠不住的。头颅本来是封闭的,是有压力的,但是在一侧已经开颅了,不是封闭的了,就不会有什么压力了,何须减压?这位脑外科大夫说,做开颅手术如果没有家属签字,就是违法的。如果要控告的话,这一条就够把他们送上法庭了。更不要说开颅和切除脑神经这类罪恶了。

家人怀疑保定监狱不但用非人的方式迫害致郑祥星颅骨破裂,而且与保定第一中心医院勾结,干出了邪恶勾当。背景资料详见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日文章《郑祥星被迫害致脑部重伤一案更多事实》

郑祥星是唐海县十农场场部小家电店老板,夫妻俩从来不卖假货,对顾客服务周到,送货上门。他们对自己卖出的电视机负责安装调试,直到顾客满意为止。因为诚信经营,他们生意红火。在当地,人们都说买电动车、冰箱都上郑祥星家,因为他家从来不卖假货,而且还义务为大家修车,买他家的东西放心。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早晨六点多钟,唐海县国保大队队长李富国、十农场派出所所长等十几名警察,让女警谎称修电动车骗开了郑家的门,随后将郑祥星带走。期间,一伙人将郑家小店里的东西“顺手拿走”。百姓们义愤填膺,称他们是一帮“超级土匪”。当地五百六十二位民众联名并按手印要求释放他们公认的按着真善忍做的好人,在国内外引起很大反响。

中共所谓的“执法部门”罔顾法律,强行判郑祥星十年徒刑,劫往保定监狱,仅两个月遭开颅手术,生命危在旦夕,进一步引起当地民众愤慨,更多当地民众再次联名、摁手印,要求释放郑祥星。有的骂“这共产党简直不是东西”,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婆婆说:“这么好的人还要给判刑十年,这是什么世道了,这社会完了……”

到目前为止,超过七千多民众呼吁释放诚信商人郑祥星,严惩害人凶手。

相关责任人及电话(区号0312)
石至勇,保定监狱狱政科科长, 13832224058(手机) 警号:1302420
侯拥军,保定监狱医院院长, 13832224036(手机) 警号:1302150
王建力 保定监狱监狱长 警号: 1302001
褚宝春 保定监狱副监狱长, 警号:1302002 已调到沧州
范建力,保定监狱副监狱长,5923006(办) 1月份从沧州监狱调来。警号:1316006
保定监狱办公室电话:何主任 5923019(办)
河北省保定监狱(保定市七一东路77号)
原监狱长刘建华13315272001 0312-5292801、5923000、5923001、13832224001
政委刘章龙 5923003、13653323308
纪委书记张彦顺 5923004、13503365319
副监狱长周彦平 5923005、13663300015
副监狱长刘文国 5923006、13663300020
副监狱长周合理 5923007、13663300018
政治处主任张永杰 5923008、13582996666
副监狱长褚宝春 5923009、15131216677
总工程师王志学 5923010、13903320828
办公室主任何静 5923019、13832224019
值班室 5923095 传真5923100
副狱长:褚宝春 13832224013
原狱政科科长:王晓光 0312-5298508、5298509、5923188
教育科副科长、六一零主任:李宏友 0312-5923083
狱侦科:科长高宏亮;副科长王志乾 0312-5923060
十七监区(内看守)监区长刘跃平
一监区0312-5923021、5923041
二监区0312-5923022、5923042
三监区0312-5923023、5923043
四监区0312-5923024、5923044
五监区0312-5923025、5923045
六监区0312-5923026、5923046
七监区0312-5923027、5923047
八监区0312-5923028、5923048
九监区0312-5923029、5923049
十监区0312-5923030、5923050
十一监区0312-5923031、5923051
十二监区0312-5923032、5923052
十三监区0312-5923033、5923053
十四监区0312-5923034、5923054
十五监区0312-5923035、5923055
十六监区0312-5923036、5923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