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迫害法轮功的恶警、恶人遭恶报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报道)中国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善恶有报”一直是社会的常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为人的起码品德。然而,自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中共警察和各级官员成为中共邪党的工具,在中共多年的谎言欺骗和洗脑中,是非不分,善恶不明,丧失人性良知,主动或被动成了中共用来迫害老百姓的帮凶。

但是,善恶有报的天理是不会因中共的逞凶一时而发生变化的,在中共各级组织和相关人员因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而遭恶报的实例频频出现。

辽源市渭津镇渭津警署王怀龙遭恶报车祸暴死

吉林省辽源市渭津警署一把手王怀龙,年仅五十岁,2012年11月10日,王怀龙开车撞在一个大广告牌上。车毁人亡,当场毙命。

王怀龙任职以来,积极追随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血腥迫害政策,从未停止过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如2012年7月20日晚,带手下人非法抓捕迫害法轮功学员张秀媛、回玉清,并对回玉清暴力非法审问,殴打、恐吓、辱骂,丧尽人性,回玉清被打得身上没有好地方。

2012年7月初,中共辽源恶人对大法弟子大面积迫害时,向法轮功学员孙慧敲诈勒索。因到其家非法抄家,什么也没有得到,不甘心,便公开勒索10万元,否则就要抓人。经多方协商,索要3万元。与此同时,向法轮功学员张秀媛家属威逼勒索,让张秀媛写“保证书”等,还让家属也出示非法证明,家属质问此举是否太荒唐,王怀龙才不做声,最后还是勒索了3千元才算罢休。

中共开十八大前,王怀龙等不断的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多次以不同方式对王怀龙讲真相,讲善恶有报的普世道理,可是王怀龙受恶党邪灵毒害,听不进去、也不相信,一意孤行,迫害善良,最后走上了不归路。

辽宁义县国保大队长恶警姜成遭恶报

恶警姜成,自二零零六年当上了义县国保大队长,至二零一零年底,仅四年时间,绑架法轮功学员案33起,绑架41人,其中,1人被判刑,1人面临庭审;14人被非法劳教;其余都被勒索钱财、不留下任何字据,才放人。他绑架法轮功学员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勒索钱财,否则,一律非法劳教、判刑。

如今,姜成叫嚣:“让法轮功学员‘破财免灾’,我们也好有个吃喝钱。”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二年九月底,不到两年时间,姜成又先后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13人,勒索现金累计高达333000元。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曾给他讲真相,他不听,告诉他善恶有报是天理,他不信。

近日,姜成患上了颈椎病,先到锦州市医院检查,治不了。于是,去省城大医院检查,也治不了。最后,去了北京,还是治不了。真是有钱求医都花不出去,无奈只好回家,处于四肢发木、浑身难受的状态,应验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天理。

在此,奉劝姜成,这是遭恶报的开始,是上天给你的警示,劝你赶快停止作恶,听法轮功学员讲的真相,善待大法和法轮功学员,将功补过,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为你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好的未来。

四川眉山仁寿县妇女主任遭恶报摔断胳膊

九月一日,四川眉山仁寿县恶人绑架四十名法轮功学员后,仁寿县石嘴乡妇女主任郭文英被安排看守本乡的几名法轮功学员。

郭文英强迫几名法轮功学员骂法轮功师父,强迫说谁叫其参加集体交流,郭文英自己也骂法轮功师父。法轮功学员多次给郭文英讲真相,她都不听。随后,郭文英摔断胳膊,至今未好,遭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