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邻居是个比较强横的人,什么事都得占个上风,以前我们俩真是针尖对麦芒,关系搞得很紧张,她时常含沙射影的骂我。修炼大法后,我觉得自己是个修炼人,应该忍,那就忍吧,可是就象师父说的:“不刺激到人的心灵,不算数,不好使,得不到提高。”[1]记得那一次,我正在同别人说话,她冲了过来,连说带骂一下子就拽住了我的衣服挥拳就向我打了过来,正好被我的同事拦在了中间,用了好长时间才把我的衣服从她的手中拽出来。当时我也没有守住心性,同她吵了起来,回家后心情平静了下来,开始找自己,这是干什么呢?她不是可怜的众生吗?修炼人的状态哪里去了?不是要善待众生吗?怎么师父的教诲全忘了?好悔呀,眼泪不自主的淌了下来,怎么办?我问自己,去道歉!哪儿跌倒的从哪儿爬起来。我拨通了她家的电话,此时已是午夜十二点多了,她以为我去找她打架,她让别人给我开的门,她自己却躲在暗处手提着棍子,当我笑容满面的走進她家客厅的时候,她从暗处不好意思的闪了出来,我诚恳的向她道了歉。自此我们之间的冰山开始消融了,现在她还时常给我介绍客户呢,说:买她的吧,不会有假货,买不错。
还有一件奇事。一个公司的老总买了我的产品,款付了一部份,剩下的部份一直往后推。知道的人都说你真够胆子大的,敢给他货,他谁的账不赖呀!我说没关系,他会给我的。过后我去找他还款,他却百般找理由往后推,当时我用平和慈善的目光看着他,心想这人真可怜,一个堂堂男子汉为了一己之私竟失信、失德太可怜了。就在我这么一想的时候奇迹发生了,刚才还滔滔不绝找理由推脱的他突然说:走,去财务科,当时我还没回过神儿来,他又接着说去财务科找会计把钱给了你。试想如果我当时象他一样同他争辩,结果可想而知。
我曾经两次被汽车撞,电动自行车都撞坏了人却无恙且毫发无损,并且过后身体还感觉非常轻松,走路都发飘。这是不修炼的人难以想象的 。那是在二零零九年农历十一月份的一天,我正在上班的路上全速行驶,一辆白色小轿车突然逆向转弯,一下就撞上了我的电动自行车,我一下就飞扑到了人行道上,司机吓坏了,呆呆的在车上发愣,我想起了师父的教诲:“好坏出自人的一念”[1]和与人为善、善待众生的法理,我心想没事的,一下子就坐了起来,并招呼司机说:小伙子快下来,我没事的,帮我把车子扶起来。这时他们才敢下来,一个帮我扶车,一个拉我起来,我告诉他们,不要怕,我是炼法轮功的,不会讹你们,我的师父叫我们要做一个好人,一个更好的人,一个完全为他人着想的人,并且告诉他们天安门自焚是假的,是央视自编、自导、自演的,目地是诬陷法轮功与欺骗世人的,要明辨是非,一定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会有福报的。明白真相后,两个小伙子放下一百元钱说有急事开车走了。可我的电动车车灯碎了、前叉子变形了、挡风板和脚踏板断了,推去修理花了三百多元。
第二次是在二零一零年的一天,几乎和第一次一样,还是在那个路口也是一辆白色小轿车突然从胡同里冲出,我们顶个正着,司机先吼了起来:啊,你走路不看,过路口你不减速!我站起来后笑着对小伙子说:你放心,我不会讹你,并给他讲了真相,最后他说:你这个大姐呀,笑呵呵的走了。这次我的电动车前轱辘撞变形了,我没要他一分钱,自己花钱换了个新轱辘。知道我被撞的人都说这司机可真有福,要换换人不得讹他个千儿八百的才怪呢。看,这就是法轮功!
要讲的故事还有很多,总的一句话:是法轮大法改变了我,使我从一个自私、争强、好胜记恨他人的人变成了一个处处为他人着想的人,无私付出的人,师父的不记人之恶的法理使弟子受益良多。
[1]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