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山东文登国保大队长董崇妮的信
董崇妮,责任感让我写下此信,只是不愿看你走的太远,希望你能静下心来理性的看完它。
因为你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弟子,你的名字已上了明慧网的恶人榜。为了让你明白真相,在历史的关键时刻做出自己明智的选择,国内外法轮功弟子打电话救你,你不但不感谢,还破口大骂,并且把用了二十多年的手机号码换掉,你知道吗?你隔断的是真理与生命的希望。
文登埠口的法轮功学员张秀红,妈妈常年卧病,爸爸有气管炎,女儿今年十岁,丈夫做过开颅手术,家中欠着六、七万元的外债,被你枉判劳教,她的妈妈拖着病体去找你,央求你放过她的女儿,你们的人欺骗她说:往上反映,能回来。她的爸爸不放心又去找你,告诉你家中的窘迫,你推脱说要依法办事,研究研究。四月十六日,你却将张秀红送往王村劳教所,五月十八日,张父再去国保,你避而不见,你们让张父上王村,张父赶往王村劳教所,劳教所又说得当地开证明,六月上旬,张秀红的父亲几乎天天去当地派出所,派出所又推说得国保开证明。而你们推脱说:“要叫王村劳教所先发函给我们。”七月二十日下午,张父再到国保,你们不肯接待,张父直等到你们下班,才看到向洪平,六十多岁的老人一边追一边喊着,一直追到交警楼前,向洪平才停下,说:“找我没用,得找领导(董崇妮)。”为了自己的女儿,张秀红的父亲一趟趟奔波在你们这些衙门口,饱经心灵的创伤,但他永远都搞不懂的是自己的女儿究竟犯了哪门子法,又没杀人、没放火,没偷、没骗、没抢、更没伤害谁,就是炼了法轮功,哪家法律规定做个好人有罪?!
二零一一年七月六日,法轮功学员田丽莎被劫持去劳教所时,没有提前通知任何人。你当面说的挺好,我们按法律程序走,尽量从轻处罚,有什么我们会通知她丈夫于科长。结果包括她丈夫也没有接到通知。王玲(国保副队长)只是告诉他明天早晨去看守所等着。当她丈夫见人时发现不对头,怎么一辆警车在门前停着,田丽莎还认为真的要释放她,便在看守所的释放证上签了名。没想到这边释放那边就上了警车,不是送回家而是送劳教所。她丈夫只接到一份劳教通知书,人就被拉走了。
还有法轮功学员齐亚洁的丈夫,也曾哭着求过你们。因为你的枉判,多少家庭被你拆散,张秀红的丈夫因为妻子被非法劳教而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信,张秀红的妈妈经受不起这沉重的打击住进医院,张秀红的爸爸既要料理农活,还要照顾病重的老伴和十岁的外孙女。还有赵锦香、田丽莎、齐亚洁,家中的亲人都在饱受你给他们带来的失去亲人的痛苦。你口口声声依法办事,请问在中国所有现行的有效法律中你能找出那一条明文规定说法轮功违法。
自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今,被公、检、法作为对法轮功信仰者的行为定性、定罪、量刑的依据有:《公安部通告》、《民政部通告》、《司法解释》及《司法解释》(二)。而这两个《通告》和两个《司法解释》均没有通过人大立法机构确定,都是行政文件,依据这种行政文件再赋予法律权力,这本身就是违法。而在迫害法轮功一年后的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公安部颁布《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中直接点名认定了十四种所谓的邪教组织,也没有提到法轮功,为什么不直接提,因为都知道谁提谁是罪,将来必定要被清算,都在为自己留后路。为什么你就不给自己留后路。你所作的这一切你说是执行上级的命令,其实你不也是被中共当作“工具”利用和驱使的吗?能成为你给自己开脱的借口吗?执行迫害命令时有正式文件吗?符合哪条法律?“上边”为啥尽是口头密令,不准记录?以前的书面文件都要收回或命令你们全部销毁?将来清算罪恶时,你说上边叫你干的,你能拿出证据吗?有谁能替你承担那些罪责?为了自保,你的同伙或许会成为你所有罪行的直接指证人,出来指证你。你若不信,就看看《九评共产党》,了解一下共产党的杀人历史吧!
对一个无辜群体、特别是信仰群体的迫害,在国际法上叫做“反人类罪”或“群体灭绝罪”, 江泽民、罗干、周永康、贾庆林、吴官正、刘京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和帮凶已经在全世界三十五个国家被法轮功学员以此罪告上法庭,这一事实你们肯定知道。最近发生的民主浪潮,一个接一个的独裁政权被推翻,下令对人民开枪的埃及前总统穆巴拉克已经被逮捕,即将受到法律的审判。你想过没有,这些都预示着什么?
如今比你高的多的中共高官心里都清楚,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维持不了多久,真相总会大白于天下,参与迫害的人必将被正义所审判。他们内心都充满恐惧。一方面利用手中的权力继续封锁消息,散布谎言,欺骗群众,甚至欺骗各级干部和下层的执法人员,包括你和你的同事们,拉拢、利诱你们为他们卖命,维持迫害。另一方面,忙着销毁罪证给自己留后路:他们从来不敢公开承认“六一零”的存在,这样将来一旦风向变了,他们可以推卸责任,而让下层具体执行人员去充当替罪羊。为了准备后路,他们都在暗中转移资产,手里拿着外国护照,随时准备出逃。这个你们应该能风闻到一些。
《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各级行政人员推脱责任、逃避惩罚的后路。无数历史教训告诉我们:中共一贯卸磨杀驴,历次搞运动都是祸害百姓,其追随者都没有好下场。根据《公务员法》,所有参与迫害的恶人将来都得自己承担责任。而且任何独裁者都会推出“替罪羊”为自己开脱。文革结束后,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第一个“畏罪自杀”,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七百九十三名警察、十七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的通知单了事。
如今在中国大陆,很多官员经过了历次运动,早已看清了中共反复无常的流氓本性,他们逐步的明白了真相,不再参与迫害,并在暗中收集迫害证据,向追查国际提供迫害的消息。他们的行为同样是在给自己奠定未来。
“追查国际”(全称“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成立,协调国家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他们 宗旨:对于迫害法轮功的罪行,无论走遍天涯海角,无论经过多少年月,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为了即将到来的历史性审判,追查国际于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四日发表了《关于收集中共法庭系统迫害法轮功的罪证的公告》。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六日,又向全世界发布:《全面收集中共对法轮功迫害罪证的公告》,对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罪恶进行全面追查,收集一切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罪证。有追查国际协调建立的“全球监视追踪系统”,是分布于七十多个国际近三百个城市的网络系统,有效地监视,追踪在中国大陆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各级党政官员,特别是那些涉嫌部署、抓捕、洗脑、非法判刑、酷刑谋杀法轮功学员的凶手和直接参与封锁信息真相、舆论煽动的责任人。总之,不管是谁,只要是欠了人民血债,总有一天他要偿还的。不管是谁给他下的指令都没有用,他都要承担他的那一部份。这就是天理。
其实,这些年从你接触的法轮功学员身上,应该清楚的感受到这是怎样的一个群体,你参与对这样一些人的迫害是会有恶果报应的,不管你相信不相信,看看你身边的这些同行,在当地迫害初期那些积极追随邪党参与迫害的人,有多少都遭到了恶报: “善恶有报”是天理,谁也逃脱不了!近几年来,各级“六一零”人员、公安、警察、各级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遭报应的越来越多。仅在明慧网上公开曝光的已有一万多例。指出这些,只是希望你能够警醒,引以为戒。在此仅举几例:
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长任长霞,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三日因乘坐的轿车追尾前车而出严重车祸,其他人都安然无恙,只有坐在后排的她却飞出车外死亡,且死后三天闭不上眼睛。该市很多警察都知道她迫害法轮功很卖力,就在死前一天还亲自下令抓捕了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她的亲妹妹都说相信是遭报应了。
于跃进,山东省莱阳市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主任,人称“于局”,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日,刚刚内退,就突发脑溢血死亡,年仅五十四岁。在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五日,于跃进的妻子姜丽娜遭遇车祸身亡,当时已血肉模糊,难以辨认。二零一零年,于跃进结识了一名比他年轻许多的女子,不料刚结婚就遭报毙命。莱阳“六一零”副主任宋顷光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二日酒后突然身亡,才四十多岁。
接下来,再说说文登恶报事例,原文登公安局局长徐海峰,经他的手曾一次性就有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而且直接导致宋村法轮功学员刘玉凤被迫害致死。退休不久,本打算舒舒服服安享晚年,却因突如其来的车祸命丧黄泉,而且死相惨裂,头被车玻璃割断。城里分局杨波三十多岁,每次恶毒毒打法轮功学员,心狠手辣,有一次将一老年法轮功学员年龄比其母亲的岁数都大,打得头破血流,并将一暖壶开水倒在老人头上,杨波于二零零七年暴死在自己家中,全身发紫。于学生五十多岁。原泽库镇政法委书记,积极配合迫害法轮功学员,他在泽库镇绑架许多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迫害,不放弃信仰就劳教,法轮功学员被他迫害的家庭离散,二零零五年暴死在自己的办公桌上,儿子还没结婚。王兆光,宋村镇民政员,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曾坐在摩托车上,手撕、脚踩大法师父法像,口出狂言:“报应我就不信,看能把我怎样!”此言一出,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五日,因踩塌平房,身子掉在厕所里,头部卡在平房断梁处,年仅四十四岁。这么多突如其来的死亡难道是偶然的吗?
在此提醒你:不要再参与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了,他们是为世人,也包括你的亲人朋友,能够有一个美好未来才出来讲真相、发资料的,他们没有任何为私为己的所求,只希望你们有一个美好的未来,难道你不正是希望自己和自己的亲人好吗?你们反思一下,在这些年里法轮功修炼者在被中共迫害得失去工作,在个人生活极其艰苦的情况下,还要省吃俭用,积攒零钱来印发真相资料,为的是什么?对你们苦口婆心讲真相不正是为了你们好吗?
曾经看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九九二年二月柏林墙倒塌两年后,守墙卫兵英格_亨里奇受到审判。因为在柏林墙倒塌前,他射杀了企图翻墙而过的青年克里斯•格夫洛伊。亨里奇的律师辩护称,这些卫兵仅为“执行命令”,别无选择,罪不在己。然而法官西奥多•赛德尔并不这么认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错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在这个世界上,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原则。”最终,卫兵亨里奇因蓄意射杀格夫洛伊被判刑,且不予假释。
善恶有报是天理。自古以来邪不压正,今天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功绩”就是明天被清算的罪证。警醒吧,如今天灭中共在即,我们希望你还能够及时放下屠刀,挽救自己的性命,不要再参与迫害,自觉地抵制迫害,才是最明智的选择,记住法轮大法好,善待法轮功学员,才能为自己留下一个未来。
威海法轮功学员
延边地区相关公检法及相关机构相关人员:
近来你们也会时常听到阵阵驱邪镇恶的鞭炮声吧?今年七月互联网盛传江泽民死讯,无论是江已死还是苟延残喘,国人都已判了其死刑,听这鞭炮声声,用老百姓的话说:“咱也买挂炮放放,高兴高兴!驱驱邪,保平安!
中国人不是早就给江总结了“十大罪状”了吗?且不说这个卖国贼把中国一百五十多万平方公里(相当东北三省)的土地拱手让给了俄罗斯,也不说“六四”血腥屠杀大学生血染京城。就说一九九九年冒天下之大不韪,迫害上亿的修“真、善、忍”的好人,造成至少三千四百多人被迫害死,多少家庭被拆散,多少父母失去了他们的儿女,多少年幼的孩子成了孤儿,数十万人被非法关押,修炼人的器官被共产邪党的恶徒摘除卖钱,桩桩件件血腥的罪恶,岂是江泽民一死就可了之!中华大地多少冤魂岂可饶它!迫害好人的大罪上天岂可饶它!天上地下哪里还有它的去处!那丑恶的灵魂即便被炮崩得粉碎也难逃天网,难逃大审判!
就是在人世间,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西班牙国家法庭做出了一项史无前例的裁定,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和中共高官。之后不久,阿根廷法庭作出公正判决,以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对江泽民发出国际拘捕令。首恶江泽民,至少在十三个国家被控告;至少有四十多个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高官在世界三十个国家受到控告。
在我们延边地区,自邪恶江氏愚蠢的悍然发动残酷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以来,我们延边地区广大善良民众深受其害,邪恶的迫害至今依然持续着。现在,被非法关押在龙井市、敦化市、汪清县、图们市等地的有:董桂枝、李昌华、李昌立、郑立军、刘金祥、刘晓华、黄家珍、贾长芝等多名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据消息透露,朝阳川的法轮功学员贾长芝现在龙井看守所,正在绝食抗议中共的非法迫害;李昌立等被非法关押在敦化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也进行了绝食抗议,现在具体情况不详。据悉,这些法轮功学员大都被酷刑迫害,有的被酷刑迫害导致身体状况令家人极度担忧。其中刘金祥、郑立军、刘晓华三人被非法庭审,刘金祥被非法判刑四年;郑立军被非法构陷一审诬判十年重刑;刘晓华被内部透露要诬判四到五年;李昌立、李昌华、董桂枝三人被非法长期关押至今。家人据理要人,遭推诿搪塞。
相关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时至今日,你们竟然还在助纣为虐,迫害善良?那阵阵的鞭炮声,声声都是法轮功学员给你们慈悲为怀善意的警示啊!
你们知道吗?法轮功就是现在中国大陆,从法律角度讲,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至今没有任何一部现行法律及条文能够作为法轮功违法的依据。
一、许多人都认为国家已经把法轮功定了性,其实根本就没有。《宪法》规定立法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何其它机构、个人均无立法权。所以江泽民和《人民日报》评论员均无权对任何团体、个人定性定罪。他们称“法轮功是×教”的说法本身就是非法的、是无效的。
二、法轮功属于信仰范畴,国际法律和中国宪法都规定了信仰自由。任何与宪法冲突的都无效。
三、中共起诉法轮功学员的罪名主要是所谓“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可究竟破坏了什么法律的实施?是刑法的哪一条?哪个行政法规?中共说不出来。
四、法律只能针对行为,不能针对思想。法轮功学员遵循真善忍修炼,即使面对中共这么邪恶这么持久的暴力镇压,也完全是和平理性的,没有任何暴力倾向,对他人没有任何伤害。何罪之有?相反,那些公然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非法审讯、限制人身自由、跟踪、监视、绑架、肆意抄家、开除的又是遵循的哪家的法律?究竟是谁在犯法?!全国人大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中连“法轮功”三个字都未提到。现在迫害法轮功修炼者引用的法律及解释: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B、《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C、《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 的通知》中,均不包含“法轮功”字样。
其实,中共体制内的某些明白人在法轮功的问题上早就留下后路了。例如:虽然公安部、政府是没有任何权力给任何宗教下“邪教” 的定义,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件中还是宣布了十四种宗教为邪教,但中共所定义的“邪教”名单中也没有法轮功(网站中输入“公安部认定的邪教组织”就可查到这个名单)。为什么呢?就是将来法轮功正过来的时候,谁参与了迫害谁要承担责任,谁定谁是罪。
目前在中国大陆持续了十多年的对法轮功的 残酷迫害中,有许多警察明明知道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弟子是干坏事,但往往以这是上边让干的为借口,执行迫害好人,泯灭良知的错误命令,殊不知这种坏事是不能以“服从”为借口的,是不论时日长短都要偿还的第一大罪,跑到天涯海角都逃脱不掉的,并且是永远也还不完的。
你们至今仍然非法迫害法轮功学员,一是中共误导你们:执行命令,让干啥就干啥,出了事没责任,是上边叫干的,对法轮功学员“打死白打”、“ 打死算自杀”;二是也许有些警察会认为是身不由己,这是一项工作,是在执行命令。三是恶党将迫害法轮功和警察的经济挂钩,或以株连九族相逼迫,欺骗挟持人干坏事。但无论如何,做什么事都一看法律,二看良知,否则就是盲目的执行命令。真正追究罪责时,没有哪一个上司会为你承担责任的。
实际上盲目“服从”者不知,迄今为止,在中国没有一条法律说修炼法轮功违法,也就是说,迫害法轮功完全是违法的。盲目“服从”者一定要清楚,连“六一零”前期的迫害法轮功的文件都要收集上缴和销毁,不敢下达书面文件,大部份指令都口头传达。这鬼鬼祟祟本身不就是中共高官要销毁证据,将来让基层参与的“服从”者来替罪吗?
那么,我们看看现实中实际例子给出的教训,看看历史给我们留下的见证:
中共一贯卸磨杀驴,历次搞运动都是祸害百姓,其追随者都没有好下场。根据《公务员法》,所有参 与迫害的人将来都得自己承担责任。而且任何独裁者都会推出“替罪羊”为自己开脱。文革结束后,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第一个“畏罪自杀”,积极 效忠中共 “红色路线”的793名警察、17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了事。那些暂时侥幸逃脱的文革急先锋们最终也遭到天谴,很多人都得了心脏病、半身不遂或癌症而不得善终。
《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在中共头子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中,一些助纣为虐者说:“是江泽民叫我干的。”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级行政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
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纽伦堡审判法西斯战犯时已有先例。当时各国政府的立场不约而同:不道德的行为不能借口他们是奉政府的命令干出来的而求得宽恕。纳粹医院的护士声称她们是“服从命令”杀人,但是结果还是被处以绞刑。
一九九二年二月,统一后的德国柏林法庭审判了一起枪杀案。被告是前东德的一名叫英格•亨里奇的守墙卫兵。他在把守柏林墙时枪杀了一名企图越墙逃往西德的名叫克利斯的青年。他的辩护律师称,他当时只是执行命令,所以他是无罪的。不过这样的辩护显得苍白无力,最终没有得到法官的认可。柏林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判处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卫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
在审理“亨里奇案”中,法官赛德尔当庭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底线。”
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作为一名警察,首先是一个人,然后才是警察。“抬高一厘米”是人类面对恶政时不忘抵抗与自救的善良行为,是见证着人类良知的正义举动。
被誉为“美国将军的摇篮”的西点军校,校训、军规中都写着要“无条件执行、工作无借口”。但却鲜有人知道,近些年来,“拒绝服从不正当命令”成为了西点军校的一门道德哲学必修课。也就是说,当命令与良知发生冲突时,身为军人的西点毕业生们理应选择的是后者。
英格•亨里奇盲目的服从,结果自己坐牢。刘传新的盲目服从导致自杀。纳粹护士的盲目服从导致绞刑历史与现实中的例子都充分证明:盲目服从错误命令者是要承担责任的,服从恶党迫害正信的法轮功弟子的命令是重罪,中共和江泽民因迫害法轮功已犯下罄竹难书的滔天大罪,因此奉劝现在还执行此命令者好自为之,不要再步上述服从者的可悲后尘,从而毁了自己的永远。
“善恶有报”是天理,近几年来,各级“六一零”人员、公安、警察、各级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遭报应的越来越多,仅在明慧网上公开曝光的已有一万多例。人心生一念,天地悉可知,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时至今日,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者已逾万例。以下仅举几例:
△延边州“六一零办公室”(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原副主任金昌权,在中共恶党对法轮功的血腥迫害中,多年充当迫害法轮功的帮 凶,使这场迫害得以延续。二零零七年金昌权遭天惩,夏天,他摔倒在自家的卫生间,当时没感到不适。到了九月十九日早上,他感到手和身体不听使唤,急忙到延 边医院检查,结果是外伤性脑出血,进行了手术。
△延边州“六一零”文书商霞,女,五十多岁,二零零二年在延边州“六一零”任职文书。几年来在中共的授意下积极参与并整理了大量关于污蔑法轮功的材料;并多 次参与洗脑班的“转化”迫害,商霞在这场对法轮功的血腥迫害中给邪恶的中共当了帮凶。由于商霞恶事做的太多,已遭天惩,她被医院检查出患了肠癌,并已经做了两次手术;然而这一切并没有使她本人惊醒,还在继续助纣为虐参与迫害,终致报应连续不断;癌细胞由肠子转移至肝脏,二零零七年又转移到了肺部,病痛使她生不如死。
△延吉市人大副主任许光石,曾历任延吉市教委主任、副市长、市人大副主任。许光石在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二年担任延吉市副市长 主管文教工作期间,执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政策。搞所谓的“转化”(即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并参与编辑制作反法轮功教材、小册子、组织各中、小学校搞诽谤法轮功征签活动。让中、小学生在活动中签名,将众多世人推向了危险的境地。而且还在延吉市范围内搞诬陷法轮功图片展,攻击谩骂大法,加速毒害世人。恶事做尽的许光石终遭天惩,于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晚十点左右,开车猝死于自家车库内,终年五十三岁。
△原延吉市拘留所所长马平烈,四十多岁,曾残酷迫害数十名法轮功学员并伙同延吉市“六一零”、国保大队的肖彬将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番淑英非法送往黑嘴子劳 教所进行加重迫害。在迫害中老人出现脑血栓症状导致迫害致死。二零零六年冬,马平烈遭恶报得脑出血后变成植物人,二零零七年春死亡。
△安图县“六一零办公室”副主任姜春岩,于二零零四年从安图县检察院反贪局调到六一零办公室,因受邪党毒害较深,积极参与迫害,到处叫喊法轮功是“反动组 织”,辱骂大法师父,对打压法轮功不卖力的乡镇和基层组织严厉批评,限期整改,相关部门十分反感。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六日,姜春岩遭天惩,突然感到半身不听使唤,言语不清,到安图县医院就诊,诊断为脑梗阻。
△图们市组织部副部长罗晓利原任石岘造纸厂党办主任时,最早受命于厂邪党委、“六一零”在造纸厂养老院开办洗脑班,迫害厂里的修炼者, 他的“首创”引起省、州“六一零”的肯定,并成为样板推广全省。二零零一年,法轮功学员金永男被月宫街派出所金昌洙等人绑架至石岘造纸厂养老院,他与几十名法轮功学员遭受了非人的洗脑迫害。为此不久,罗晓利的妻子突患肾坏死病,到京城医院手术换肾,前后花去了二十多万元,不几年其妻病重不治而亡。因罗迫害 法轮功,遭家破妻亡之恶报。
△龙井市开山屯镇党委书记兼镇长玄某,男,四十六岁,因多次参与迫害绑架法轮功学员,于零七年十月末遭恶报,死于突发性脑出血。
△零七年敦化市法院已有两人遭到恶报:刑事审判庭庭长佟华,从事刑事审判十几年,因受贿被逮捕,在逮捕前不长时间,佟华正积极筹划、研究如何审判敦化法轮功学员的案件。该法院法警大队队长黄利民,因涉及受贿被逮捕。二零零六年四月间,敦化市丹江街派出所陆续非法抓捕了石国军、李常青、李艳波等十八位法轮功学员。十二月中旬,敦化法院非法判石国军等法轮功学员三年、四年重刑不等。
△珲春市法院院长王海琦为了能升官发财,积极配合江氏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使当地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因其受贿近百万元,零七年已被逮捕。
还有很多,我们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也许有人至今还认为法轮功学员是善良,可既然是修炼人,就不应该传《九评共产党》、劝“三退”(退党、退团、退队)、搞政治呀!其实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扣以“政治”的帽子打压异己一向是中共的惯用伎俩,上到中共内部国家主席、总书记,下到民间维权异议人士,不都随意被扣上政治的帽子而横加迫害吗?
法轮功是修佛大法,法轮功修炼者视富贵如浮云,时时刻刻以真善忍要求自己,怎么可能对世间那些肮脏的权力争斗感兴趣呢?正所谓:不知腐鼠成滋味,猜意鵷雏竟未休。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上,共产党就充当了猫头鹰这一角色,竟然可笑的认为鵷雏(凤凰)会抢夺它手中的死老鼠。
法轮功学员心胸坦荡无私,在利益与正义面前,他们选择了正义,在良心与生死面前他们选择了良心。法轮功修炼者之所以要传《九评共产党》、劝“三退”(退党、退团、退队)、讲真相,主要是因为:一是法轮功修炼者都是大法的受益者,作为走在神佛路上的修炼 人,身受大法之恩,岂能只获取,不付出?正如一个常人,当你患难之际,一位恩人救了你,随后你的恩人遭到恶势力的迫害,你是为恩人奔走相告,揭露邪恶?还 是畏惧恶势,缄口不言?常人尚知恩图报,何况追求真善忍的修炼人呢?
更重要的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相信“善恶有报”的理念 绵延数千年,我们也都知道历史的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共产党建政以来,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为维护它的特权稳定,搞了十几次各种政治运动,整死、害死了八千多万中国人,比第一、二次世界大战全球死亡人数总和还多。一个人杀了人都要被法律判刑,一个党杀害了那么多无辜百姓就完事了吗?“多行不义 必自毙!”,善恶报应的天理决定了作恶多端的中共必遭天惩。
人不治天治!二零零六年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的一块巨石上惊现“中国共产党亡”六个大字,经地质科学家考证,系浑然天成,电视都播出了,现在这地方已成了旅游景点,五十元一张的门票上赫然印有这六个大字,有条件的可以到网上以“救星石”或“藏字石”搜寻查找以验其真。古有“亡秦石”,今有“亡共石”,这是天意啊。
近几年来,中国天灾人祸,接连不断,无不预示天灭中共之 日当不再远。观天之道,执天之行,顺天行事,方有未来。当人入党入团入队宣誓时,加入的人就被打上了“兽的印记”,如果不尽快退出中共邪党的一切组织,天灭中共的时候不退出的人就会成为邪党的陪葬,与中共邪党一起被毁灭。
声明退出中共邪党的一切组织,神就可以帮助人抹去这个“兽的印记”,只有善待大法、退出中共邪党的一切组织的人,才能够有一个美好的未来。法轮功学员之所以冒着被抓、被打、失去一切甚至生命仍坚持站出来向人们讲真相,为的是 慈悲救度世人,为的是让大家明白善恶,分清正邪,从而有一个正确的选择。世人对大法的态度,就是在摆放自己的位置,选择自己的未来。
“信仰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最基本的人权,谁剥夺公民的信仰,谁就是违反了宪法。现在,追查国际等组织已经收集到几万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罪证。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久的将来,相关罪人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在大是大非面前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是选择善,还是选择恶?还是落井下石,助纣为虐?其实,对邪恶的漠视就是变相的纵容,而每一份对善良的道义声援和支持,都会成为对邪恶的一份窒息, 所谓的“中立”其实是不存在的。没有不灭的王朝,只有正义良知永存。
圣人说:人是从高层次上来的,千百年来,生生世世的轮回中,就等待着今天大法的洪传。告诉世人真相,唤醒世人良知,帮其度过劫难,是法轮功学员的责任和使命!李洪志师父告诉我们说:“修炼人是没有敌人的,你们只有救人的份儿”(《芝加哥市法会讲法》)。我们深深认识到:我们要为你们的未来着想,希望你们能从被邪党利用的迫害中走出来,希望你们也能进入到美好的未来。
在此我们善意奉劝尚有道义良知的中共相关官员及公检法司系统人员,切莫再为虎作伥,助共为虐。在这场邪恶疯狂迫害善良的政治运动中,你们虽然是被邪恶中共利用的工具,从大范围角度来看,其实包括你们在内,也都是中共恶党邪灵迫害、毁灭的对象。因为无论你们是自愿还是不自愿的,只要参与了迫害,就是在犯罪!如不悔改,亡羊补牢,必遭天谴!同时还将面临邪恶中共垮台后,人类正义的法律的制裁!希望中共官员和警察赶快醒悟,不要再追随邪党,更不要迫害走在神路上的修炼人,那无疑是自掘坟墓,自断未来。请赶快了解法轮功真相,选择美好未来。
立即无条件释放董桂枝、李昌华、李昌立、郑立军、刘金祥、刘晓华、黄家珍、贾长芝等法轮功学员才是你们理智正确的选择!
所以把良心和灵魂出卖给中共邪教政权的人,至今仍不悔改,继续助共为虐的人,你们今日邪恶的迫害法轮功学员所犯罪恶必将受到人间正义的法律和善恶有报不变的天理的严惩!我们也希望你们还能够来得及悬崖勒马,洗心革面,亡羊补牢。如不悔改,如果你能看到法轮大法法正人间的那一天,在那喜庆的鞭炮声中被天人公审的罪人当中,就有你的身影啊!何去何从,万望三思!
延边地区法轮功学员
姚继祥校长,
得知你伙同警察、司法所及泰康县“六一零”恶人于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一日行骗,绑架了你善良的同学周宏波,送往大庆党校洗脑班的事件,胡吉吐莫镇熟识周宏波的人,心里非常难过。一方面惦记周宏波在洗脑班身受折磨的情况,另一方面为你对修炼法轮功的好人行骗而痛心。因你不知道你的这一作为实质上也是受害者。故写此信尽善意良言。
法轮功是佛家修炼大法,修炼的人以真、善、忍为标准,修心向善,做事为别人着想,净化身体和心灵,做好人做道德更高尚的人,祛病健身有奇效。周宏波患有严重的脑神经痛、风湿病,每次犯病都折磨的他死去活来,通过修炼法轮功身体好了,是法轮功净化了他的身体和心灵给了他新的生命。他为人做事能够按“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不论对自己,还是对家庭,对社会,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我们镇的人都知道他是好人。例如:他经营的幼儿园,对孩子认真负责,无论是在生活方面,还是在教学方面,他都能做到兢兢业业,细致入微,关心体贴,比爱护自己的孩子还好,幼儿园的小孩儿经常有拉裤子的现象,周红波本人亲自给小孩擦洗……送到他幼儿园的孩子都能健康的成长。获得了孩子家长们的一致好评,称为最放心的幼儿园,人人都愿意把自己的孩子送到他的幼儿园。
如今周宏波被绑架不在家,孩子哭、喊着找,孩子家长找,不解的问炼法轮功这么好的人为什么给抓走?真是不可思议。是啊,修炼法轮功的群体,都是好人,在我们国家要把好人送进监狱、劳教、洗脑班、强行转化。不难看出中共的暴政、独裁,对法律的践踏!事实上中共对法轮功的凶残迫害,即违反《国际法》,也违反我们国家的宪法和法律(至少违反四十二条法律条款)。
从九九年七月开始迫害至今,没有一条法律明确指出修炼法轮功违法。对法轮功学员的抓捕,绑架、判刑、劳教、送往精神病院、洗脑班等既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也没有事实依据。然而,对法轮功十二年的邪恶打压,法轮功不但没有倒下去,江泽民叫嚣三个月战胜法轮功,他不但没有战胜法轮功,而法轮功却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功的主要著作《转法轮》被译成三十多种语言文字在世界各地发行,在世界上有“法轮大法日”、“法轮大法广播电台”、“法轮大法网站”。世界上有一百多个国家的人修炼法轮功,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老师在世界荣获三千多项褒奖;揭露栽赃陷害法轮功的天安门自焚伪案的电影《伪火》获国际奖;在国际上有追查迫害法轮功的国际组织;人权组织,由五十多个国家的律师组成的为法轮功伸张正义的律师团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以江泽民为首的五十多名高官遭到国际起诉。中共镇压法轮功的卑劣行径受到了全世界的谴责,法轮功学员和平理性坚忍的精神得到全世界人士的支持和赞扬。
在十二年迫害法轮功的漫长岁月中,法轮功学员承受了失去工作、流离失所、非法判刑、劳教、送精神病院、洗脑班、活体摘取器官、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种种苦难,就是在岗工作也是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不给涨工资、不能提职晋级,面对着种种迫害,但从未发生过一起暴力报复事件。无论身在何处,都能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为他人着想,做好人、做有道德的人,身心受到莫大的摧残屈辱、但对参与迫害、不明真相的人,仍慈悲劝善,感动着公安干警,感动着监狱管教、感动着单位领导,感动着世人。明真相的人越来越多,在国际上各界声援支持法轮功反迫害集会游行接连不断。
在我国觉醒的人也越来越多,已有一亿有良知的中华儿女摈弃中共,通过互联网在《大纪元》网站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了平安与幸福。目前好多单位和部门在对待法轮功的问题上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公安局长下令放人;不明真相的人举报法轮功领取奖金,被警察赶走并说:“领这钱,能好花吗?”六一零下指标绑架法轮功学员,单位领导全力顶住,保护法轮功学员,这样的实例举不胜举。善恶有报是天理,善待法轮功学员有善报,某单位领导在研究把本单位一名法轮功学员送到哈尔滨戒毒所,参加会的一位领导她不同意,讲了不公平的理由,极力保护法轮功学员。她的良知感动了神佛,不长时间她的孩子考上了重点学校,她本人连升四级,真是福报连连。
相反,迫害法轮大法和法轮功学员的在全国各地遭报应的也举不胜举。据不完全统计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有三千多人,而参与迫害遭恶报的如患癌症的;暴死的;出车祸的;死因不明的,以及不同程度的本人及家人不幸的,真的是很多很多。因法轮功学员修炼的法轮大法即是佛法修炼。从古到今迫害佛法的都是没有好下场的,这是天理不容。
再从中共邪党历史上看,什么三反、五反、四清、文革,六四、镇压法轮功不都是一路杀吗?为其卖命的最后也是获得卸磨杀驴的可悲下场。如文革中迫害老干部的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在文革后期刚要给老干部平反时,他就自杀了。迫害老干部的七百多名警察被送往云南枪决,家属只是得到一张因公殉职的通知书。这就是共产党卸磨杀驴的邪恶本性。最近你听到鞭炮声声不断吧?哪有那么多的开业?那么多的房子封顶?这是民众自从海外媒体报邪恶之首江泽民濒临死亡(现已脑死亡,只是用呼吸机维持)的消息后,买鞭炮放鞭炮庆贺的声音。某派出所所长说江死了,以后别管法轮功的事!很多老百姓都在说江泽民早该死了,法轮功该平反了。江泽民死了,谁来为他迫害法轮功买单?别忘了文革的教训!
姚校长:说到这里明白了法轮功的一些基本真相了吧,再让我们看一下把周红波绑架到洗脑班的内幕。洗脑班它对外挂牌叫“法制学校”实质是专门迫害、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它是凌驾在法律之上的非法组织,独自封官、密设公堂。采用什么手段转化法轮功学员呢?进去首先是劝说,让写所谓的三书:即保证书、决裂书、悔过书。看污蔑法轮功的资料,这些招术不行就动用刑罚,铐手铐似蹲非蹲,毒打、电棍、上大挂、不让睡觉、各种酷刑,采用最卑鄙的手段在精神上折磨,肉体上摧残。有的腰被打折、牙被打掉、身体到处是伤,甚至出现生命危险,直至法轮功学员答应写了所谓的“三书”转化才肯罢休。在我们国家做好人要转化?要把他们转化到哪里呢?难道中国还怕好人多吗?这种违背人类普世道德原则的现象正常吗?这不令人思考吗?这个所谓的法制学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整个过程都是违法犯罪的。真是十足的人间地狱!
姚校长你想一想,你直接伙同“六一零”,以行骗的手段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周红波,你是有责任的,周红波身心受到的摧残,生命如有危险,你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我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指出:“公务员有明显执行上级错误决定的,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你也许会说这是执行上面的决定,但你执行的是错误的违法的决定,最后追查迫害法轮功时你不是有责任吗?中共历次运动的替罪羊不就是这样产生的吗?姚校长你也有家庭,妻子和孩子,当你与亲人团聚时是否想到周红波身陷魔窟,备受折磨。给周红波及家人造成的身体、精神、经济的巨大损失是不是有你一份?你的良知和灵魂被中共邪党绑架了,拿善良的同学作了交易。当周红波出来时你面对他的是应负的法律责任和良心的谴责?同学见面时你怎么面对他?当然周红波及法轮功学员是不会恨你的,但看到你不明真相做了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害己害人天理难容的事而痛心。诚望你赶快清醒,到大庆党校洗脑班要回周红波,弥补过失,别迷在中共的谎言中被人蒙骗和利用了,这也是给自己选择未来的路。
衷心的奉劝你,以史为鉴,珍惜法轮功学员给你讲真相的机缘。认同“真善忍”,“法轮大法好,”退出中共党、团、队,用小名、化名也行。能够在人类大淘汰时幸存,给自己和家人选择幸福美好的未来。法轮功学员的良言忠告,请您三思,做出明智的选择!
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一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