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科长两次被劳教折磨的遭遇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重庆法轮功学员岳春华女士原是重庆标准件设备制造厂的工会主席和劳工科长。在过去的十二年的时间里,多次被非法关押迫害,曾两次被非法劳教折磨。以下是她的自述:

我是岳春华,女,生于一九五八年三月二十七日,现年五十三岁,家住重庆沙坪坝区华岩一村。原是重庆标准件设备制造厂(又系重庆轴承公司三分厂)工会主席、劳工科长。

我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我用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修心重德,善待他人,我身体以前多种疾病消失了。道德提高了,家庭和睦,工作更加踏实,兢兢业业,身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及其邪党头目江泽民邪恶集团铺天盖地的迫害法轮功,硬把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善良民众推向政府的对立面,并进行灭绝人性的迫害。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近十二年里,我多次被非法抓捕,拘留,洗脑班(中共非法侵犯公民信仰和人身权利的私设监狱),两次劳教及被迫流离失所,妻离子散的迫害。以下是我遭迫害的事实。

合法进京上访,被绑架关押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月,我合法进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公道话,被北京前门派出所警察绑架,随后被单位兼管的刘渝生来驻京办事处遣返回重庆,由新桥派出所女警察刘某某等人押送到新桥派出所,被男警察付友俊(因遭报应已死)押送到沙坪坝白鹤林看守所刑拘十九天。与我被同押送的大法弟子有张贵珍。我被调离工作岗位并被索取一千一百元(说是遣送人员差旅费)的经济迫害。

二零零零年因我不放弃真善忍的信仰,再次进京上访,在重庆火车站被乘警非法抓捕,由沙坪坝区新桥街道主任尹某某和派出所男警察付友俊押送到重庆井口洗脑班拘禁十几天,再转押到沙坪坝白鹤林看守所关押十九天,于二零零一年一月被非法劳教一年。

在重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遭酷刑折磨

二零零一年我被非法关押在重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一年零十八天。其间遭长期毒打,体罚站,每天早上五点钟到晚上十二点。有时深夜一点多钟,连续四个多月(同年五月十日到九月二十四日)因不配合女警察舒畅要求做的题,被逼七天七夜不准睡觉,一直站着的酷刑折磨。此次一同遭迫害的还有三个大法弟子。六月间酷热天气女警察陈真(音)不准洗漱。因我不穿劳教服,喊法轮大法好抵制迫害,被吊铐背铐苏琴背剑两小时,后接着女警察陈平将我双手反背关小间七天。在超期十八天后不准回家,由新桥街道主任文某某等人直接押送到重庆歌乐山洗脑班长期非法拘禁,洗脑迫害。

酷刑演示:不许闭眼

在洗脑班遭受的精神和肉体折磨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二月份,为了强行转化我。当时洗脑班被拘禁的只有我和赵家玉两人。由洗脑班另一头目谢俊文(沙坪坝新桥街道环保主任)一手策划的(这是谢俊文亲口对我说的)挨饥饿的肉体和精神折磨。每天每顿只给两口吊命饭,没有菜连续四个月。当时我的身体被折磨的很虚弱,医生检查身体时,十个指头都抽不出血,脉非常弱,但头目谢俊文仍不死心,紧接着在开会时会场上由李凤久宣布加重迫害,将我关小间,顿时男警察罗某某和易某某一拥而上把我双手反背着,把我的头使劲往下压,后又一个身高一米八左右的男帮教岳海东,共三人把我拖到小间进行酷刑折磨迫害。

在小间,由一群十来人的帮教,陪教轮班监视,有的高声谩骂大法和师父。有的大声读诽谤大法和污蔑师父的书。有个男帮教邓大汉(井口中学教师)用拳头打我的头和背,用尖硬的书角使劲打我的脸;用一个大灯泡的强光在一米内直射我的双眼,一直不让我睡觉,连续折磨我好几天。我的身体受到很大的摧残。一双眼睛在至今都模糊。当时把我折磨的晕头转向,神智不清,在这种高压下,我承受不起,违心地写了三书

过了两三天我清醒后,知道自己错了,并立即声明,对帮教陪教说我写的所谓三书不算,那是你们迫害的神智不清所写,我神智清醒绝不会写的,我写的全部作废。法轮大法好,我还是要炼。他(她)们就继续转化迫害我。把我关在一房间,由四个校长(记不清校长名字)威胁我写,要我承认转化,哪怕一个字也行。我没有动心,坚持自己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的信仰。直到四月三十日放我所谓回家三天探亲。

四月三十日我回到家中,这时我的身体迫害的不象样了,瘦得皮包骨,头发白了一大半,苍老得象六十多岁的老太婆(那时我才四十多岁)眼睛视力模糊,饭吃不下,如果我再到洗脑班迫害,恐怕不能活着回来,洗脑班的迫害太厉害了,真是人间地狱。为了不让洗脑班的头目谢俊文、李凤久、罗丽萍等行恶者继续行恶、犯罪,我被迫离家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

二零零九年再次被非法抓捕、酷刑逼供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二日,在荣昌公共汽车上,被不明真相的恶人构陷,被荣昌国保大队恶人王力军等人把我非法抓捕到荣昌国保支队。

因为我是合法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我没有违反国家的任何法律。我被荣昌国保支队王力军等恶人非法抓捕,这是对我的迫害,所以任何时候都不配合。

在审中因我不配合,不说一句话,不写一个字抵制迫害,恶人王力军就抓着我的头发朝墙上猛撞,用书猛劲的朝我头上打,将我背铐的双手使劲往上提,连续迫害我好几次,威逼口供未得逞,当天晚上就把我押送到荣昌看守所。

酷刑演示:撞墙
酷刑演示:撞墙

在看守所我仍然不配合,并绝食抗议,荣昌国保支队和县公安分局于二零零九年五月五日强行非法劳教我两年。处理决定书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等情况与我本人完全不相符,连姓名都是用无名氏,这样处理决定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再次被非法劳教,遭受酷刑折磨

二零零九年五月五日,我被非法强行押送重庆石马河女教所四大队(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大队)我因不穿劳教服,喊法轮大法好,被女警察叶枫唆使四,五个吸毒劳教强行用宽胶带紧封嘴,用宽胶带将我双手贴身紧绕绑折磨,后被关小间,差点休克。

恶人企图想掩盖非法劳教我的罪证,我自己保管的处理决定书,被劳教所收了,至今都没有还给我。大队长舒畅欺骗威胁我说:你岳春华隐姓埋名,乱说姓名。我马上说,我没有隐姓埋名,说什么假名字,审讯我时,我根本就没有说一句话,这无名氏是强加给我的罪名,劳教我的执法人编的。

二零零九年六月,因我绝食抗议,一两顿饭不吃,就被大队长舒畅,副大队长陈彦雁(迫害法轮功的专管大队长),女警察赵媛媛(迫害法轮功专管队长)指使吸毒劳教陈誌(恶警利用的打手,她自己本人也这么说,是大渡口人)、赖丽霞等人迫害我。陈彦雁将我的双手反背铐着,吸毒劳教把我按在地上平躺着,一人压我的双脚,一人压我的身上,赵媛媛和劳教陈誌用针管一管一管的把很浓的豆奶粉朝鼻孔野蛮灌。女警察赵媛媛还恶狠狠地说:看着我,是我灌的,看清楚点。从中午开始直到晚上灌了四次,肚中水灌得胀鼓鼓的,还不准大小便,双手一直铐着。后来因灌食又不准大小便造成大便严重失禁,吃下的食物排泄不出大便,胀得小腹,腰部很难受,只有自己暗暗的痛苦的强忍着,这种折磨持续了一个月左右。

同年七八月间,我们四个法轮功学员不写所谓的思想汇报,酷暑天气,副大队长陈彦雁不准我们洗漱二十多天。同年的下半年,我给本大队副大队长黄小东反映了女警陈晓琴打我一事后,副大队长胡晓燕气呼呼到舍室将我恶狠狠地训斥,说你岳春华还告陈晓琴队长打了你。我说陈晓琴队长是打了我。她又说打了你的伤势拿出来看,到医院去检查,如果检查没有伤,你岳春华就是诬告,要打出了伤才叫打,没打出伤就不叫打。这是劳教所警察一贯的说法。我说按国家法律规定打人就是犯法,无论有伤无伤。

二零一零年一月下旬,这时正是从西山坪男教所抽来了李勇、王成等三个男警察,专对法轮功学员强行转化期间。因我不蹲,不打报告等,也就是不会承认劳教所迫害。第一次把我关在四楼的学习室(只有半间舍室一般大)被女警察陶忻,陪同的任飞燕,指使吸毒劳教陈志、丁霞(包夹组长,北碚人),在场的陈世碧,丁霞,陈志,就用暴力毒打。我喊法轮大法好,善恶有报是天理,迫害大法弟子遭恶报。她们为了掩盖犯罪事实,去赶紧关闭门窗。女警察就猛扇我耳光,也不知扇了多少次,累了,陈志和丁霞就拳打脚踢,把我打在地上,用脚使劲踩,脚踢,用脚和手腕跪,乱扯头发,拳头猛击头。把我再打倒在地好几次。我坐在地上盘着双腿,被丁霞、陈志将我的脚搬下,脱下我穿的半筒鞋,用鞋口紧紧捂着我的嘴鼻,使我无法呼吸,危险中我使劲挣扎推开了捂着我嘴的鞋,才脱离了危险。

酷刑演示:恶警毒打法轮功学员
酷刑演示:恶警毒打法轮功学员

更恶毒的她们耍流氓,丁、陈两恶人脱掉我的裤子把几个小纸团,塞在我的下身处,用笔在臀部处乱画。多无耻的流氓啊。她们受中共邪党假恶斗的毒害,疯狂得完全失去了理智,没有了人性。

我被打得全身的疼痛还没有消失,男警察王成以队长谈话为借口,把我叫到大队长陈彦雁的办公室,威逼我打报告和军蹲。我不配合,在场的吸毒劳教丁霞就对我动手动脚,我说你们打人是犯法的。男警察王成却说有合法的暴力。在场的还有:女警察陶忻、任飞燕,吸毒劳教陈志等四五个人。

第二次是暴力毒打灌水折磨。我被第一次遭暴打的三四天,我被调舍单独关在三楼(二、七舍室。女警察陶忻指使陈志、陈婷婷(北碚人因盗窃),郑晓兰轮班的监控我,不准我上厕所大小便。早六点起床开始站到晚上深夜二点半),后又凌晨三点,上床只能躺着不准闭眼,又折磨了四五天后,这时我有些恍惚了。接着一月二十六日中午就开始暴打灌水。

在她们行动之前,女警察陶忻也说有合法的暴力。陈志、陈婷把我拖到本舍室里黑磁砖处(因那时监控看不见)我就喊法轮大法好,迫害大法弟子遭恶报。这时两陈恶人将我抵在墙上,就一瓶一瓶的猛灌(用的生水和营养快线塑料瓶),嘴鼻耳都灌。先把我站着抵在墙上,后又把我按倒在地上坐着背抵着墙上,一边灌水一边暴打,用拳头打脸,打头,用脚踩,脚踢拳打,脚踢猛烈毒打,故意将水朝颈里倒,寒冷天气,全身的衣服湿透了,女警察陶忻还不死心,就叫两个恶人把我当成拖把,一人拉一只手在地上拖,直到把地上的水拖干才暂停了行恶。陶忻还说下午继续。

下午五点钟陶忻还没有来,两恶人又继续折磨迫害我,在大约七点钟左右,值班女警陈兰要我打报告时,我违心地答应了。一月二十七日接着就是洗脑迫害。大约二十九日,我头脑还未清醒,还在恐惧中,受包夹郑晓兰的诱导,在所思想汇报中违心地写了所谓的决裂书中的第一句。事隔几天后,我如梦初醒。糊涂的思想渐渐的清醒了,我深刻的认识到,我错了。信仰法轮大法真善忍做好人,做更好的人没有错。我是有幸修炼了法轮大法,我应该万分珍惜。我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对不起伟大慈悲的师父为我的承受。我悲痛万分,决心在那里摔倒了就在那里爬起来。于是我在所谓的思想汇报中写出了我要继续信仰法轮大法真善忍。法轮大法修炼之路我要坚定的走到底。

洗脑迫害二十几天,大约三月二十九日,女警察陶忻看我没有转化的效果,就由洗脑迫害转成了体罚迫害(就是所谓的整训)。她严厉的要求包夹严密的监督我一直蹲,一直站,有一次从晚上八点半一直蹲到凌晨二点半,连续六小时的酷刑折磨,直到五月十三日才是站、坐、蹲。从早晨六点半起床(有时七点)直到晚上十二点。整个体罚迫害(也就是所谓的整训)持续到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所外就医释放。

结束语

我信仰法轮大法真善忍,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做好人,以至更好的更高尚的人,修心重德,无罪无错,就是我坚定自己信仰真善忍,按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益,进京上访,国家宪法规定公民有上访的权利,散发法轮大法真相资料、传单、光碟、讲真相,国家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我没有违反国家的任何法律,我何罪之有,却遭到中邪党及其追随者的残酷折磨迫害。

这里奉劝还在参与迫害的以及中共在在邪党的追随者赶快悬崖勒马,回头是岸,明辨是非,立即停止迫害,做出明智的选择,快三退,诚心敬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为自己选择好的未来,也是为自己家人亲人选择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