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成渝,女,重庆市渝州大学图书馆职工,一九四六年九月九日出生。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在重庆市女子劳教所被用药物迫害致死,年仅五十五岁。
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周成渝因坚修法轮大法被强行送入重庆市女子劳教所劳教两年。大约二零零一年六月转到迫害最严重的四大队,关押在四楼(称严管组),被封闭式的关押。每天只有二次几分钟的洗漱时间可到洗漱间,其它吃饭、解便都在舍房内。周成渝来四大队不久,迫害越来越升级,凡是被关在四楼的法轮功学员,被一些非常凶狠的药教(因吸毒被劳教的人员)包夹,打骂折磨。劳教所利用减期奖励、给予各种方便等方式鼓励、纵容吸毒劳教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吸毒劳教人员迫害越卖力,劳教所给予的奖励就愈多,劳教所就是用这邪恶的方式来刺激她们行恶。
在二零零一年下半年,被非法关押在重庆市女子劳教所四大队的法轮功学员近200人,当时有很多法轮功学员身上开始长疮、有的还长脓包,但在劳教所那个邪恶的地方,它就是要利用法轮功学员身体上的不适来加大迫害。
大概是二零零一年的八月底,四大队就以“治病”为借口,强行给法轮功学员擦药。使用的是硫磺软膏,每次都是由2~3个药教戴着胶手套抓一把膏药,往法轮功学员身上涂擦,手套从不清洗消毒,也不更换。因为有的法轮功学员身上长的脓包,所以擦完后手套上留下很多脓血,照样往没长脓包的法轮功学员身上擦,擦过药后,很多法轮功学员身上的疮非但没好,反而几乎都长了脓包,此时怕再遭擦药的痛苦,法轮功学员们不让那些药教和警察知道。
周成渝长疮后很快就开始好转,所以第一天擦药根本就没有她,而第二天不知是什么原因非要强行她去擦药,她本人和我们都强烈抗议,因为疮都好了。但被包夹强行拖出去擦药,说是“队长”(对劳教所警察的统称)说的。结果也是几次擦药后,她的两只小腿内侧都各长一个脓包,脓水流出时,周成渝就悄悄地将脓水擦掉,结果一次在擦脓水时被吸毒劳教人员发现,当时周成渝的两个脓包已经红肿(其实我们身上的脓包同样红肿、流脓水,都没让知道后来都好了),吸毒劳教人员就报告了警察,结果在星期五的上午,周成渝被强行带到劳教所医务室,给她脚上的两个包都上了药,包上了纱布,还开了一些药。药教天天逼着她吃药。
劳教所周末只有值班警察,当时大概是九月初,气温高达38℃左右,周成渝脚上的纱布从星期六就开始浸出大量的血水,周成渝本人和同舍房法轮功学员都强烈要求扯掉纱布,那些吸毒劳教人员(欧阳学兰、刘春秀等)强行阻止和控制周成渝扯掉纱布,结果拖到下周星期一下午,周成渝脚上缠的纱布全部被血水浸透,裤子上、床上到处都是血水,脓疮的红肿面都扩大到纱布外。而且奇怪的是,平时就是周末也常有警察从门上的小窗口向内窥视,但那次从星期五的晚上到星期一下午三点钟以前,都没见任何一个警察到我们舍房来,而且我们一直强烈要求那些包夹利用外出打饭时将周成渝的情况反映上去(因只有包夹才能外出),而每次包夹回来就应付我们搪塞过去,不作正面回答。特别是星期一的上午分队长一般都会来舍房,但那天分队长贺霞一直未露面。我们星期一早上多次催促吸毒劳教人员打报告给分队长贺霞,贺霞一直说没空,一直拖到下午三点多钟,才由四楼的队长薛仪带周成渝到医务室换药。周回来告诉我们说,医务室的医生没有给她上药,而是叫一个曾经搞过护理的吸毒劳教人员给她上药,她说两个脓包已经烂成很深的两个洞,药教用棉签给她洗出很多的脓水。然后医务室给她开了很多药,还给她输了液,还说要连续输5天。周说开始她坚决抵制输液,结果薛仪强行要她输,如不输,就要给她铐在病床上输。
第二天起床后,周成渝从头到脚全身浮肿,而且她自己也感到身体很难受。我们都意识到药物出了问题,周和我们都马上提出停止输液,停止吃药,就是要治,也要改变治疗方案。周成渝跟劳教所医生提出药物反应强烈,劳教所医生却不改治疗方案,坚持继续输液。
当时四楼的中队长是杨明,其次是薛仪、苏畅,贺霞是分队长。她们每天都是派几个又凶又恶的大个头吸毒劳教人员(刘承玲、沈铃、欧阳学兰等)在周成渝的强烈抗议下、同舍房的法轮功学员的阻拦下强行将她拖出去输液。每次回来后,周都说她很难受,我们一再反映让其停药,四楼的警察就不听,周的身体越来越肿,头都肿的很大,连几天没见到她的警察看到后都吓一跳。在周的身体被药物伤害得这么严重的情况下,劳教所不停止、不改变治疗方案,一直强行给周输了5天的液,周常对那些警察说,我以后身体出什么问题,就是你们给害的。
周每天还要跟同舍房的法轮功学员一样,天天承受罚站,在劳教所安排擦药前,她与我们刚遭遇六天五夜不准睡觉的迫害。听说是国际上曝光后才停止。此后周感到越来越难受,肚子肿得硬梆梆的,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此时的她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躺也不是,她经常痛苦地呻吟,还要被吸毒劳教人员辱骂,在她特别难受时,才停止她罚站。大约是九月二十八日晚上十一点多钟,周难受之极,被警察杨明察觉后,又将那几个吸毒劳教人员叫来强行将她拖出去,她紧紧的拉着同舍房同修高仲英的手,让高陪着她。杨明坚决不准,那些吸毒劳教人员强行将周和高的手分开,将周拖走。
从那以后周成渝再也没有回来。警察为掩盖她们的罪行,将直接参与迫害的四楼的队长薛仪、分队长贺霞调出四大队,将吸毒劳教人员欧阳学兰从四队转走。将知情的法轮功学员高仲英单独关押达五个月之久。欺骗法轮功学员说“周成渝保外就医了”。一直到十二月底,大家才知道周成渝在出劳教所的当天晚上九月二十八日在重庆324医院就不行了,第二天就过世了。
在前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劳教所以所谓“治病”的幌子下,将一个健康的人迫害致死。在高温下整整三天强行用纱布捂着伤口,这些基本常识难道劳教所的医生和警察不知道?而且那几天同舍房的法轮功学员都在督促包夹打报告,却置之不理;治疗出了问题后,不改变治疗方案,强行继续按原方案治疗,导致病情越来越重;从输液以来周的饭量就越来越少,在走之前的十几天几乎就吃不下饭了,每天就靠喝点水、豆奶来维持,这时没有一个警察来主动“关心”过问,而是照样对其进行体罚,天天从早上六点钟起床洗漱后就跟我们一样被罚站,除了三餐饭,其余时间全都是被罚站,直到晚上十二点钟,每天长达十六个小时,直到后来在大家强烈抗议下才停止对周的体罚。这是“关心”还是“害人”?是“治病”还是“虐杀”?每个正常的人都不难作出正确判断。
周成渝去世后,劳教所隐瞒真情,骗大家是“保外就医”回家了,约三个月后当大家知道周成渝去世的消息后,在二零零二年元旦节四大队全体法轮功学员集体绝食一天,悼念周成渝。劳教所的警察恼羞成怒,反诬蔑说法轮功学员造谣,四大队全体法轮功学员因此被处以延教一个月的处罚。
周成渝因为一身的病,炼了法轮功后所有的病都好了,身体非常健康,就因为劳教所强行擦药、打针治疗导致死亡。周成渝已冤死整整十年,劳教所不但没有承担任何责任,还故意讹诈家属支付尸检费用,故意支开家属参加尸检,强行火化,不让亲人告别,死者在重庆“324医院”的病历原件至今不给家属,至今也没有向其家人作任何赔偿。而且药物迫害在重庆市女子劳教所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只是更加隐蔽而已,在劳教所被非法关押的很多法轮功学员都遭受过药物迫害。警告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凶手,立即停止迫害。不管用什么方式进行迫害,不管手段多么狡猾,不论隐藏多深、躲藏多久,必有报应之时。坏事干多了能逃脱天惩吗?
疑点:(以前明慧网登载过的)
1、女教所干警介绍周成渝抢救情况说法前后矛盾。
2、江北区检察院检察官赖建国对死者死因鉴定未按照“渝检(监)[1999]16号关于印发《关于处理在押人员死亡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办事(包括未即时尸检,故意讹诈家属支付尸检费用,故意支开家属参加尸检,强行火化,不让亲人告别等等)。
3、死者在“324医院”的病历原件至今不给家属,而抢救当晚,却让家属自己掏钱买药,并告之不得摄像、拍照(包括死者女儿在殡仪馆见母亲一面时,也被一再警告不准拍照、摄像。)
4、在家属强烈要求下,给看了一眼[1999]16号文件,却不准复印。
5、病历明明在江北区检察院检察官赖建国手中,江北区检察长张青却说去找解放军中心324医院。而11月16日去问了该医院,医院吴主任说应该在管教手中。
6、[1999]16号文,由重庆市公安局、法院、司法部四个部门联合制定,而江北区检察院检察长张青却一口否定,说:“他们没有这份文件。”江北区人大常委杨某(男,四十岁左右)却让我们找他们提供,说这是我们的正当权利,他们应该提供该文件。这种矛盾让家属费解。
据有关人士透露,周成渝在女教所内曾被强行用药,而所用药物却属禁止混合使用药品,这让人怀疑:到底是医疗事故还是借题发挥,人为的用药谋杀?
责任人:
重庆市江北区女子劳动教养所四中队 张队长(女,四十多岁)
苏畅(女)
吴小川(女,二十几岁,警号是5032100)。
杨管教(女,四十多岁,警号是5032015)。
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驻少管所三级助理警官赖建国,男。
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李政华科长,男。
重庆市江北区女教所庞政香,女。
中国法医学会会员: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漆明安(法医),男。
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检察长张青,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