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惨遭杀身之祸
1、辽宁省瓦房店复州城镇镇海村六组村民吴玉珍(女),在邪党疯狂迫害法轮功的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左右,吴玉珍见钱起恶念,欺骗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假借要学大法为由,要求和法轮功学员一起看师父讲法录像,其实她已和派出所暗中勾结好,要绑架法轮功学员,她可得到五百元奖金。所以吴玉珍事先按照自己的计划,和学员约定好看录像的时间。当法轮功学员到齐时,她找借口离开,引来当地派出所警察,导致当场七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派出所,其中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两年,两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
人在做天在看,吴玉珍得到这丧尽良心的五百元钱之后不到一年,因乱搞男女关系,被她丈夫的哥哥杀死,死时年仅四十岁左右,在当地留下骂名。
2、另一个本村的治保主任李永德(男),在这期间,也是积极参与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李永德经常带领派出所不法人员到法轮功学员家去骚扰,在二零一一年六月左右,李永德被当地村民杀死,死时六十岁左右。
这两起凶杀事件,在平静的小村里,人们至今仍然记忆犹新。这真是应验了法轮功学员劝善时说的,诽谤大法、迫害法轮功学员,要遭报啊,因为善恶有报这是天理。
法轮功学员和平善良,绝对不会用任何暴力或者过激的手段报复伤害过他们的人。法轮功学员的心中没有仇恨。写出上面的恶报例子,绝不是幸灾乐祸,而是为了劝诫还在参与迫害的人,立即悬崖勒马。法轮功学员不愿看到上面的惨事一再发生。
黑龙江省大庆市井下作业分公司“稳定办”主任刘杰遭恶报
就在二零一一年四月十日,刘杰指使下属单位井下综合配液站书记,以上班为由,欺骗本单位的法轮功学员王奎,将其绑架到五常洗脑班,非法关押迫害近四个月,给王奎和家人在肉体和精神上造成极大的痛苦。然而善恶有报是天理,二零一一年十月四日,井下作业分公司稳定办主任刘杰骑摩托在去内蒙的路上,出车祸死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刘杰最终给自己招来了恶报。
山东招远市蚕庄镇蚕庄村恶报三则
1、山东招远市蚕庄镇蚕庄村邪党副书记邹志贞,女,五十多岁。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紧跟江氏流氓集团卖力卖命的迫害法轮功。有一王姓法轮功学员因流离失所,她叫嚣要给这个法轮功学员消户口,最后,把自己的户口消了。有一年冬天,下着小雪,路很滑,她和另一副书记刘清贤(男,五十多岁)勾搭成奸,两人坐车外出,走到招城西下坡时,撞上一辆大客车,二人当场死亡。
2、山东招远市蚕庄镇蚕庄村刘发亭(五十九岁)借机爬上了副书记的位子,他不但不接受教训,反而变本加厉,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村里一位法轮功学员刘江生因去北京上访为大法鸣冤,被邪恶人员抓了回来,刘发亭就把他一家三口,连同妻子、孩子(当时孩子才十一岁)都吊铐在蚕庄警管门前示众,围观的村民有的说:“这关孩子什么事?”他才把孩子放下来。
刘发亭因违背天理,迫害修炼的好人,最后恶报及身,不得善终:他老婆前几年病死了,刘发亭也于二零一一年阴历六月二十四日患肺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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