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中级法院走过场 非法维持原判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日】(明慧通讯员黑龙江省报道)黑龙江省七台河新兴法院于四月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对法轮功学员李新春、姜波涛、郭其中进行非法庭审、构陷及判刑。三人上诉后,七台河中级法院近日维持非法原判。参与办案的法院人员言语中泄露,整个法律过程就是走过场,法院没权。

此宗案件堪称荒诞。首先,法院人员称:上面有令,请律师者重判;二,所判刑期不详,据说三人被分别判了四至五年,但至今不给家属判决书;三,法院人员承认,该案不是法院说了算,审判形式就是走过场。(详情请见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六月七日文章《七台河法院:“上面”有令,请律师的强行重判》)

七台河法轮功学员李新春、姜波涛、郭其中等人,于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被绑架。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和二日,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对李新春等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辩护律师当庭揭露了警察所谓的“证据”都是伪证,而所谓的公诉人拿不出一个证据、也没有一个证人。四月三十日,新兴区法院人员偷偷到看守所对李新春、姜波涛、郭其中三人进行非法宣判。三人上诉。六月九日中级法院人员口头告诉家属维持原判。

六月九日,法轮功学员家属再次来到七台河中级法院,刚走到办案人汤文光办公室的门口,汤就说:(法院)已经到看守所宣判了。家属询问:什么结果?汤说:维持原判。家属吃惊的问:太冤了,修炼真、善、忍哪错了?宪法不是规定信仰自由吗?汤说:是规定有信仰自由,但是,共产党规定是邪教了,那就是违法。家属说:真、善、忍是邪的?难道假、恶、斗是正的?汤无语。随后汤文光语带威胁说:我的社会背景很复杂,黑道上有人。汤最后把家属半推出门外。

按规定,宣判后家属可见人,但看守所至今不让见,即使是法院汤文光让见,看守所也不让,门卫人员对家属说:谁让见找谁。

六月十七日,家属再次来到中级法院,见到办案人汤文光,汤说:“不是让你们见了吗?怎么又来了?”家属说:“我们去看守所不让见。”这时,办公室里的一人员疑惑的问:“怎么能不让见呢?”汤对其说:你不知道咋回事?你别掺和。

汤出去了一趟,回来后说:“我说的不算,别找我了,案子我已经交上去了。”家属问:“我们再找谁呀?”汤不作声。家属再三商量让见一面,汤说:“你跟我说这些,就等于跟大街上的人说一样,我又不是胡锦涛,我说的不算。你以为法院有多大的权力?”家属质问:“那你们这只是走过程吗?”(指开庭、宣判、上诉、再宣判的整个过程)汤无语。当家属要求看判决书时,汤以各种借口搪塞,最后又是把家属推出门外。

离开法院,家属的心情都很沉重,连法院都不再执行法律,在共产党的统治下,老百姓还能到哪里说理呀?

相关责任人(电话区号0464)

汤文光,2003年在七台河市桃山区法院工作,此次上诉案的办案人。汤文光曾在2003年对本地法轮功学员残酷的迫害中任陪审员,当时有17人被非法判刑,3人被非法劳教,1人被迫害致死,多人被勒索,多人被迫流离失所。

毕树庆,七台河市公安局“六一零”主任,13946550880、13314640880、宅8281932、宅8284932、办8297021
毕树庆妻王立岩, 8281932, 单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工商局
毕树荣,兄,办8357006、宅8267178、13304679266
毕树华(毕树庆妹妹)检察院监察科
陈举X,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13089556565,8267007宅,[非法抄李新春家]

以下是相关单位名单

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人员名单 邮编:154600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长仁(院长) 13304671800 宅8668777
王启胜(副院长) 13904670985 办8684099 宅8276598
徐锐锋(副院长) 13903673066 办8684002 宅8264591
聂鹏程(副院长) 13504881777 办8684005 宅8798237
韩加利 13946517878 宅8263407
张俊义(办公室主任)13019794466 办8684020
汤文光(办案人,8684035)
纪乃涌 王旭臣 刘可臣 童 萍 王少华 孟宪林
腾湘江 李言君 董树全 王 阜 隋文森
刘 良 石 军 姜海啸 李志龙
曹振国 沈 秋 牛 杰 潘熙
刘学文 韩树春 李晓英 潘 伟
刘泽明 潘吉福 刘 俐 王 崴
刘彦民 薛玉娟 王秋宁 闫丹丹
孙学忠 周家有 金 刚 孙樊文
姜 南 杨青涛 门广林 邵 艳
赵伟东 刘兰丽 孙国君 关 勇
周鹭荻 王继忠 李文军 温克林
徐中华 0464-- 8684026

七台河市检察院人员名单 邮编:154600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检察院 以下区号都是0464--

检察长: 高伟利13304670058 办8263005
副检察长: 卜 华 13904672399 办8286411 宅8660399
副检察长: 郭连成13904673298 办8261107 宅8795181
副检察长: 闫春光15304670001 办8680009 宅8794288
纪检组长: 王德祥13945585608 办8286570
办公室主任:周坚13304670059 办8258188 宅8261483

批捕科: 何定伦13904671953
康 云 13946556987(科长)

起诉科:
何 为 15344647005
马金发 13604578151
毛凤武
朱德仁

监察科: 毕淑华(毕树庆妹妹)

其它科室人员:
于化龙 13946519766 王 颖 13945575840
腾宏宇 15145066666 王凯15045065555 郎丰军13349320099
马德民 徐迪 江涉 刘俊兴
郭峰 刘宝友 姜世兴 迟永刚
韩仁娟 李景民 孙仕臣

鄂金亚(新兴区检察院公诉人) 0464--8340705办 13804871982

杜军* 政法委书记 8687999 8264307 13904671367
姚刚 政法委副书记{610主任} 8660567办 8293933宅 13604570001
杨志杰 政法委 8261070 8268332 13104645555
张春雷 政法委 8278709 13846415709
王振林 市委610 8295768 13946590010
张永海 市委610 8281610 8275677 13946517016
赵春波* 副市长公安局长 8263767[市长办] 8297001公安局办 13304678001
王春武 副市长 8279095 8795095 13604570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