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律师做无罪辩护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一日】(明慧通讯员黑龙江省报道)2010年4月1日和2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对李新春等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两名北京律师为李新春、姜波涛做无罪辩护。律师当庭揭露了警察所谓的“证据”都是伪证,力证了法轮功学员没有违反中国法律,信仰自由受中国宪法保护,要求立即释放法轮功学员。

面对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在场的所有人员都静静的听着。家属听到旁听座位上的公安人员说:这律师辩护的真好!

2009年9月22日下午,七台河市公安局“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的主任毕树庆伙同警察大约十几人,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李新春、郭其中、姜波涛,关淑雪、李凤波、刘芳荣,和卖电脑、耗材的两名业主张秀莲姐妹。恶警非法抄家,抢走许多私有物品。恶警从李新春身上抢去钥匙,开门抄家,威逼恐吓,孩子当场被吓得身体不适。现卖电脑的业主张秀莲姐妹和法轮功学员李凤波(身体被迫害导致肺癌晚期)三人已回家。

4月1日新兴区法院戒备森严,院内多辆警车,大院外拉上了警戒线,除工作人员外,每个被非法庭审的学员,只允许两个家属拿旁听证旁听,其他家属和民众连院内都不得进入,院内除警察外,五个着装的武警在进门处对家属逐一搜身,并把家属身上所有物品全部暂时扣押。庭内已事先坐了好多警察和各个街道的委主任。一路过的法轮功学员被当地警察和政府官员强行拽上车送回家中,其乡书记无奈的叮嘱大法弟子:这几天你就在家哪也别去。

闻讯赶来法院的民众目睹这种场景很震惊:不是公开审理吗?怎么这么害怕?看来真是做贼心虚呀。也有在家的大法弟子受到骚扰,其单位和街道都接到公安局通知:要在4月2号聚会闹事,必须把人看好。

其实当七台河市公、检、法的人员得知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后,十分害怕,马上向北京司法厅汇报。北京司法厅又向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施压,不许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只许律师在罪行轻重上辩护,并打电话骚扰、威胁、恐吓律师。

原本有三名家属请了三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后因新兴区法院威逼利诱刘芳荣未修炼的丈夫威逼其岳母(刘芳荣的母亲)辞退其请的律师。即便如此,两名正义律师并没有惧怕,义正词严的在法庭上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辩护律师明确指出,本案的逻辑是:先要定法轮功学员的罪而后找证据,而起诉书指控的所谓“犯罪事实”只有“口供”,缺乏客观性和相关性,并且是漏洞百出,互相矛盾,不能互相印证,当律师一再要求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证人时,办案人竟拿不出一个证据也没有一个证人,公诉人检察院的鄂金亚尴尬的向办案人员说:证据呢?一公安头目装腔作势地说:“在楼下呢”。

辩护律师更明确指出:“迫害法轮功就是根据中国现在的法律都是没有依据的。”“国务院和公安部认定的十四个邪教中没有法轮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应当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换句话说,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才有权制定有关‘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未授权给任何人任何机构行使上述立法权的情况下,‘两高’无权以‘通知’的形式‘制定法律’——将法轮功认定为‘邪教’。”“公诉人认定被告人犯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那么该罪的犯罪客体到底是什么?到底是破坏了那一部‘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法律只能规范人的行为,而不能规范人的思想和信仰。”……

辩护律师再次指出:被告人信仰的真善忍,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文化传统美德的提炼和浓缩,除了政客出于政治斗争的需要外,任何国家都不会反对讲真话、有善心和克己忍耐。据我了解,被告人自从有了自己的信仰后,工作更勤奋,待人非常真诚,忠于家庭,孝敬老人,反腐拒蚀,多次拒绝学生家长送的礼物,还自己资助困难的学生。但只有像姜波涛这样为数并不多的人才能真正做到,而他之所以能做到,是因为他有自己的信仰。相比而言,东北地区社会治安不是很好,喝酒后打架斗殴比较多,但有此信仰的人没有任何人有此行为。如果这种信仰能使一个人发生向善的变化,能说这是邪教吗?

庭审从上午9:30到中午12:30分。面对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没有打断的声音,也没有反对的话,在场的公、检、法、街道委主任人员都静静的听着。

当学员和律师完整的辩护完后,家属听到旁听座位上的公安人员由衷的赞赏:这律师辩护的真好。当家属走出法庭时,听到公诉人鄂金亚对办案人员说:要人认罪人不认罪,要证据没证据,这事让你们整的?

在庭上,法轮功学员李新春、姜波涛都向在场人员讲述了自己按“真、善、忍”修炼,做好人没有违法,更没有破坏法律实施,当姜波涛揭露警察对他刑讯逼供时,有一警察心虚的喊:“姜波涛,你老实点。”

身体被迫害为肺癌晚期症状的法轮功学员李凤波也接到法院传票,传票上写着5条假证,邪党人员竟公然要求李凤波出庭并承认5条假证。李凤波的家人在担心和恐惧中,其哥哥被迫将痛苦虚弱中的妹妹背到法庭,在法庭上李凤波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法轮功学员刘芳荣,其未修炼的丈夫辞退律师后,按照事先与法院人员约定好的方式,自己在法庭上为刘芳荣做了辩护。

其他两名学员郭其中、关淑雪[女]都在法庭上为自己作了辩护。

法庭在休庭时,声称合议庭合议,结果未定。

至发稿时止,五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在七台河市看守所。

法院的工作人员在私下与律师的交谈中拿出手机说:你看,都是法轮功信息,又拿出 学员发的请柬给律师看说:还让全市的人都来旁听。有人无奈的说:要是不涉及政治,我们就不起诉了,这算个什么事呀。也有工作人员私下说:是“上面,政法委、‘610’”施压说的算,我们也没办法。当律师质问法院的工作人员把另一个律师辞退时,马上人人摇头说:不知道,我们不知道这事。

在此善劝七台河市公、检、法的人员,你们都知道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希望你们站在公平与正义的一边,不要再迫害这些自己家乡的善良的好人。立即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给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相关人员:

毕树庆13946550880、13314640880、宅8281932、宅8284932、办8297021
毕树庆妻王立岩 8281932 单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工商局
毕树荣兄 办8357006、宅8267178、13304679266

陈举* 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13089556565 0464--8267007宅[非法抄李新春家]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 邮编 154600
区号 0464 办公室 住宅 手机

刑庭 * [这次开庭就是此庭]

郑树伟(此次开庭庭长) 13946506176
田树海(主管) 13704577388
张文彦 13945576136
田 梦 13946525186
杨正 刚 13846468555
杜俊峰 0464-825269 13069841010
韩加利 (院长) 0464-8263407  13946517878
穆兆仁 (主管迫害法轮功)0464-2996451  13946519087
王志芳          13945570130
孙玉敏          13846470007
纪国光  0464-8693555   13329329567
葛 平  0464-8289639   13945599639
尹凤岐  0464-8270736   13945590136
鄂金亚(检察院公诉人) 0464--8340705办 13804871982

杜军*  政法委书记  8687999  8264307  13904671367
姚刚 政法委副书记{610主任} 8660567办 8293933宅  13604570001
杨志杰  政法委   8261070  8268332  13104645555
张春雷  政法委   8278709       13846415709
王振林 市委610        8295768  13946590010
张永海 市委610   8281610  8275677  13946517016
赵春波* 副市长公安局长 8263767[市长办] 8297001公安局办 13304678001
王春武  副市长   8279095  8795095  13604570356

地址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委  邮编 154600

区号都是 --0464   办公室   住宅   手机

杜吉明 市委书记   8355999
曲志深 副书记市长  8315777
韩振军 副书记    8271577  8666177  13804876380
刘文波  副市长             15904642727
王云鹏  宣传部长  8661501  8818666  13504886766

王尊* 公安局副局长  8297003  8263866  13904672200
张克  公安局副局长        8276163  13904670163
白景利 公安局副局长  8297005   8276146  13904670146
姜爱国 公安局副局长  8297006        13904672913
延国清 公安局副书记  8297008        13904670130

刘芳荣的丈夫 谭德忠 13359796069 [暂被欺骗,辞退律师]
刘芳荣的孩子 谭永恒15946495958[初一学生]
李新春的女儿 王菲菲 [理解大法]  13846429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