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将“最可耻公司”的帽子给罗氏公司戴上?它只是针对器官移植的患者进行药物研究,那不是在做有益于人类的好事吗?怎么会和“可耻”连上了呢?事情不能这样表面理解。他们所研究的那些患者用的是谁的器官?那些被摘除器官者是自愿的吗?如果不是,大家想想,靠杀掉一个人去为另一个人做手术的行为是不是犯罪?人类就不应该关注一下那些被强制摘取器官的人吗?为什么还要让这种亵渎人类尊严和违背人类道德的暴行继续下去?
中国的器官移植在世界上历来都是备受指责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器官来源的不透明。在世界各地强烈的指责声中,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二零零八年十月,以90%的移植器官来自于死刑犯的借口来搪塞。可是世界上关于死刑犯器官的移植问题,世界器官移植学会已有明确的警告:“由于在监狱环境中自由受到限制,不太可能让囚犯真正自由的作出独立的决定,从而无法获取自主的、知情的捐赠同意。”也就是说,中共给出的答案是受到世界医学界的批评和指责的。
“伯尔尼宣言”和“瑞士绿色和平组织”明确指出,罗氏公司正在中国数百名肾脏和肝脏移植患者身上测试其研制的新药——骁悉胶囊的有效性,而这些患者的器官“非常可能”来自死刑犯。伯尔尼宣言进一步说,该奖项是为了“提醒全球经济玩家,影响人们与环境的破坏性商业行为是会有后果的——在罗氏这个例子中,那就是损害公司的形象。”
从这件事情的本身来看,罗氏公司得到这个奖项确实是“实至名归”了。在完全不清楚移植器官来源的情况下去验证自己的药效,就肯定存在着一个职业道德的问题。那么它获得这样的所谓“奖项”也就是应该的。
然而我们要问:对器官移植的患者进行药物研究就被评为最可耻的公司,那些直接指使医生强制活体摘取人体器官的政党不更应该是最可耻的吗?没有中国非法的器官移植做前提,罗氏公司的可耻也无从谈起。其实,我们看到,罗氏公司在被授予“最可耻公司”的同时,也揭开了这个“最可耻政党”的面纱。这个“最可耻的政党”就是中共!
当然,关于霍夫曼罗氏公司获得“最可耻公司”的消息在中国是不可能被报道的。一家外国的制药公司因为在中国针对移植器官的患者作药物研究,就受到举世的指责,那暗中进行活体摘取器官罪行的政党就更应该受到谴责了。这个“最可耻公司”能在它统治的国度里冠冕堂皇地搞科研,并受到它的多方关照和欢迎,其可耻程度要远超罗氏公司数倍。
还需说明的是,罗氏公司是在受到对患者的研究有可能涉及死囚器官指责的情况下获此恶名的,还并未触及到中国的器官移植绝大多数都是中共从活着的法轮功学员身体上摘取的事实。且不说罗氏公司的“耻”有应得,直接摘取人体器官的罪恶能是用一个“可耻”来衡量的吗?这样的罪恶决不能用可耻来表示,那是对整个人类尊严的亵渎,是对所有人人性的挑衅!
关于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以牟暴利的消息早已报道于世,加拿大人大卫·麦塔斯和大卫·乔高所著的《血腥的器官摘取》更是全面的揭开了中国器官移植的重重黑幕,关于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的证据还在不断的由中国境内传出。在铁的事实和世界各地正义的指责声中,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看不到丝毫停止的迹象。这样的政党仅仅是可耻吗?它不是最恶毒的政党吗?它还配与人类为伍吗?
令人感叹的是,外国人对这种涉及到违反基本道德和伦理的公司的惩处是让它背负“可耻”的名声,这既是对“可耻”者的制约,也是对有可能效尤者的警诫。那么,我们要问,这个最恶毒的政党应当受到什么惩处?那些明知这个恶党的残暴而为了经济利益去献媚的组织或国家,他们离可耻的距离还有多远?
当然,由于中共对信息的封锁,和它对中国人的强制灌输和对世界的妖言迷惑,世人对它的罪恶可能还认识不太清楚。可是当事实摆在人们面前的时候,我们还能够回避吗?
其实,中国人对中共邪恶本质的认识正在加深之中,那逼近六千八百万的三退(退出中共党团队)数字就是明证!其实,世界人民也对中共的认识越来越清,这评选“最可耻公司”的前提就足以证明。让我们在记住“最可耻公司”的时候,也千万不要忘记那个最恶毒的政党。同时也真心的希望罗氏公司能正视自己的过错,拒绝和中共的所有合作,让这个毒害全人类的最恶毒的政党在世界人民的唾弃声中彻底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