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护的面子与被击毁的面容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据明慧网报道,2009年11月22日,吉林省通化市大法弟子于连和在四平石岭监狱被殴打致死。24日,在对于连和做尸检时,发现他的右耳朵有血,两眼青紫。于连和的三哥拿出照相机要拍照,狱方的十多个警察拦住不让拍。连和的二哥大声喝斥狱警:谁说的不让拍照?你们有文件吗?监狱的一个科长说:“不让拍照,没有什么文件,也没有什么规定,就是给领导个面子。你们拍了照一上明慧网,这个事从管教个人手里弄个三万、两万的都行,只要你们别让我躺下。”

很显然,狱警不让拍照的主要理由是他们领导的面子。在没有任何规定的情况下,有什么理由不让受害人的家属拍照呢?死者身上伤痕的照片也是证据啊,怎么不让家属留取证据?然而当这一切正当拍照的理由和劳教所领导的面子产生抵触的时候,拍照的行为就被强行的阻止了。在狱警看来,多给几万块钱都行,只要能把领导的面子保住。看来领导的面子可真够贵重的。

我们不知道这个监狱的监狱长有多大的权势,在他本人未到场的情况下,手下的喽啰们竟然如此的集体效忠。从这个科长的最后一句话中我们隐约看到了这个中共小头目的权威,这个科长说:“这个事从管教个人手里弄个三万、两万的都行,只要你们别让我躺下。”原来这个科长是怕自己因为此事处理不当而丢失官职。

我们从狱警们极力维护其上司的面子中不难猜测,当其上司要求对大法弟子强制转化时,谁还敢抗命不遵?从于连和的命案中已经鲜明的表露了这个事实。狱警们为什么那么怕于连和带伤的遗照上明慧网?那还用问吗?那不就更直观的向世人揭露出四平石岭监狱的黑暗和罪恶了吗?石岭监狱的形象就是他们领导的面子啊!

可是我们分明从报道中看到,于连和的脸部是受到过很严重的击打的:两眼青紫,耳朵有血。显然大法弟子的面子在监狱中是任人蹂躏的。另外我们也不要以为只是在四平石岭监狱存在这样的行为,在任何迫害大法弟子的场合,比如在看守所、在劳教所,恶徒们都是这样靠毁掉大法弟子的尊严甚至生命去维护他们上司的面子的。我们看两个例子。

吉林省榆树市培英街的大法弟子李淑花,因给被非法关押的丈夫送两张明慧资料,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四日被绑架进看守所。一群警察用塑料袋把她的头套住,用大针扎她手指尖、胳膊、后背、前胸,痛得她大声惨叫。一个恶警恶狠狠地对李淑花说:“我必须叫你说出都跟谁联系,资料的来源。”说完就疯狂地用拳头猛击李淑花的眼睛,把她的眼球打出来了。李淑花撕心裂肺地惨叫,当时就昏了过去。恶人们赶忙请示其上司。恶党头目当然不愿意这样的事情被世人知道,李淑花的眼睛瞎了一只不等于把中共的面子撕毁了吗?主管此事的恶党头目们的面子往哪搁?恶党头目的意思非常明确,既然被毁了容,那就让她“灭口”吧。

为了蒙骗家人,恶徒们对被害死的李淑花做了精心的打扮:眼球放回眼眶,再给做个美容,脸上涂上脂粉。但是被打的痕迹亦然清晰,那只眼部也发瘪,半边脸发青,脸上还有两块破皮的地方。

中国人过去有句老话:打人不打脸。那意思很明确,你对人再恨,打他的时候也要给人家留个尊严。即使在你死我活的战场上,好多获胜的将军对自己的真正对手还都是厚葬的。为什么要保留别人的尊严?因为他是人,你也是人,都是人类,就应该同享人类的尊严。虽说你们有仇,可你不能剥夺别人做人的尊严。这是最起码的常识,也是一个传统的道德。可是在现今的中国,中共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中首先剥夺的就是他们的尊严:有用书本扇脸的,有用鞋底扇脸的,有用皮带抽脸的,还有用电棍长时间电击脸面的。

明慧网二零零四年的时候曾报道过高蓉蓉被毁容的案例。原辽宁省沈阳鲁迅美术学院财务处的高蓉蓉,在沈阳龙山教养院曾被二大队副大队长唐玉宝打耳光失聪。二零零四年五月七日,因拒绝警察们的无理要求,又被恶警唐玉宝、姜兆华从下午三点至晚上九点多钟,连续电击近七个小时。高蓉蓉的面部被严重毁容,面目皆非,满是水泡,烧焦的皮肤与头发脓血粘在一起,面部肿胀后眼睛只剩一条缝,嘴肿得变形。因为许多处是被反复电击,所以水泡、焦糊处多是重叠的。

后来因为高蓉蓉自述其受到毁容的录音和其被毁容的照片传到海外,震惊了整个国际社会,各国政府纷纷对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发出严厉斥责。中共的官员上自罗干、周永康,下至辽宁省“六一零”、公安厅、司法厅、龙山教养院的头头们,无不感到大失脸面。所以,他们对逃离魔窟的高蓉蓉加大警力非法追捕,最终夺去了她年轻的生命。

这个案例更过凄惨。大法弟子的面容可以被任意的污辱、电击,直至毁容,她们的尊严被一次次的强行剥夺。可是当她们受害的事实如实的报道出去后,中共的头目们却感到了自己的面子受到了极大的损失,甚至不惜要了她们的性命来发泄私愤。这样的对比也太过强烈了吧,大法弟子的面貌可以被毁掉,进而被虐杀,而中共的面子却只能永远保持着伟大、光荣、正确的形象。这样看来,中共头目光鲜的面子后面藏有多少血腥的罪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