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王文娟自述十年来遭迫害经历:
一九九九年九月六日,我第一次去北京,想为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第二天就被当地恶警强行绑架到锦州拘留所,非法关押十多天后,又将我绑架到凌海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多天。我们在那炼功,恶警狠狠地打我多个嘴巴。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我第二次去北京,还是想为大法说句公道话。刚刚走上天安门,恶警上前就是一句:“你是炼法轮功的吧?”我说:“是,我到这来就是想说句公道话:法轮大法好!”这样我又被绑架到天安门派出所,后转到龙凤宾馆。在那里被非法关押六天,再绑架到锦州拘留所。大概是十一月中旬把我绑架到铁路看守所的洗脑班。强行洗脑二十多天。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第三次去北京证实法。乘当晚八点四十分的火车,上车一小时后乘警过来逼我和其他法轮功学员骂师父,说不骂就是炼法轮功的,就得下车。到山海关站时,恶警将我身上的钱全部抢走后把我拖下车。一同修问我还去北京吗?我说去。他就塞给我一百元钱。我马上打车到三海关的下一站,想在那上火车。这时出租车司机说:火车查票严,你还不如坐汽车。我又转到汽车站上车,一路上不断有恶警上车盘问,查看是否有炼法轮功的。当车行驶到差一站就到北京了,又上来恶警让车上所有人骂师父,不骂就下车。问到我时,我说:法轮功好,我家邻居就炼。恶警马上说:法轮功顽固份子,下车,看我怎么收拾你。我当时心里想豁出去了。恶警把我绑架到警车上拉到一个距离当地火车站很远的地方,把我推下车(当天是一月一日,恶警忙着回家过节)。于是我又走出很远坐上当地的公交车,于当天到达北京。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一日,我与另外一名同修终于在天安门广场打出了“法轮大法是正法”的横幅。横幅鲜艳夺目,被恶警发现,几个恶警疯狂的跑过来抢夺我们手中的横幅,把我们拖上警车,还恶狠狠地用力抽打我的脸,在车上用我的衣服擦他们的皮鞋。在天安门派出所停留一会儿后,把我们绑架到一个郊区的什么地方(我不知道具体是哪儿)。开始非法审问,边审问边骂些不堪入耳的话。受恶警伪善的欺骗,我报了名,当地办事处就把我送到龙凤宾馆,由于上当后悔,我有跑的念头。所以他们把我的双手铐在椅子上异常紧。我就要求上厕所,回来时他们说给铐一个手吧,她跑不了,到了晚上十一点左右恶警们都睡了(三个男的一个女的)。我在师父的看护下,走出那个邪窝,回到姐姐家。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在当地挂横幅时,被金星派出所的恶警绑架到金唾派出所。在那里罚站,“坐飞机”(一种酷刑),我不配合,恶警就狠狠的踹我的腿,还抢劫了我身上所有的钱。之后连夜把我们送到连山分局,审问横幅谁做的。我说是我做的。这下恶警疯狂的对我大打出手。用他们围的条巾猛抽我的脸(打我的人二十多岁、长脸)。我多次要求去厕所都没允许,迫害一个晚上。第二天(十九日)又被绑架到女儿河派出所,继续迫害。有一个叫肖国强的恶警疯狂叫嚣:“我就不怕硬的,谁不好审我审谁,我就审女的(指我)。”他问啥我也不配合,他就薅住我的头发在地上转圈,打我不知道多少个嘴巴。当时只觉得眼冒金星,脸胀胀的、热辣辣的,还让我把棉袄脱掉。到了晚上又把我绑架到锦州第二看守所。由于我绝食,二看的恶人先后两次强行给我灌食,其间一直不拿下食管。还插着灌食管提审我,让我说话。在二看我不断的绝食,后来在同修的帮助下,我在法上有了新的认识,最后在师父的看护下,五月十三日我被保外就医送回家。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三日,铁新派出所几个恶警闯进我家要把我强行绑架到二看。他们把枪都拿出来了,我也不走,他们就把我强行抬到车上,拉到第二看守所。六月十四日又将我绑架到沈阳马三家劳教所三大队,队长叫代玉红,一进去就被犹大“包夹”监控,不“转化”不许睡觉,一直站着,他们软硬兼施,我从不配合。第三天让我下地干活,我还是不配合。代玉红就用坐小板凳来折磨我。
二零零二年四月份,我给同修背写经文,被犹大发现,报告给当晚值班队长秋平。秋平让我去她办公室,我不配合,三、四个犹大也没拉动我,秋平把我铐在暖气管上站了一夜,第二天秋平说这里不准学法、炼功,我不同意。她就把我双手背过去铐在暖气管上坐上小板凳。晚上手背过去铐在暖气管子上坐小板凳睡觉一个月。在一个月以后就把我手铐在床上躺地上睡觉,早晨醒来手没了知觉,手腕上很深的一道印记。有时铐一只手,有时铐两只手,这样铐在床上四个月。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中旬,迫害加剧,劳教所开始强制“转化”。他们不让我睡觉,还拿师父法像逼我坐,我坚决拒绝,他们就罚我蹲着,说不“转化”下一步就蹲小号,我还是拒绝。张环就把我双手吊起铐上,我得跷脚站着,就这样铐三十个多小时。第二天犹大用绳把我双手分开绑上,绑了大约五、六天,又让我蹲着双手背铐在床上,更邪恶的是强行将我两腿双盘用绳子勒紧同时双手背铐在床上坐上小板凳。不让上厕所大小便随地便。拿掉手铐时,我的左胳膊抬不起来,用右手扶上去,右手一离开,左胳膊马上掉下来。这样张环还用电棍电我。
二零零八年八月六日早晨六点半左右,太和分局、女儿河派出所警察合伙在我家楼下蹲坑,当我回家时代勇、肖国强等四恶警把我绑架到女儿河派出所,把我手机、钥匙都抢走了,到我家把灯砸碎,家里每个角落都翻了,一片狼藉。衣服扔满地,戒指抢去了,钱包里有三十多元钱也抢去了。晚上十二点多钟,又把我绑架到锦州第一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八日左右,恶警王定科、肖国强、张绘丽等说是要送我回家,结果把我直接劫持到锦州康宁精神病院,用绳子把我手脚固定住,一点不能动。那种痛苦是人难以想象的,我不吃饭,大夫林某和李强就用电针电我。我被精神病院迫害两个多月。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四日,肖国强等到精神病院把我拉到回马三家劳教所,说是非法劳教我两年。我仍然不配合,恶警队长张卓绘用电棍电我,两只胳膊分开戴上手铐,我不吃饭,他们就用电棍子电我的嘴。
不管邪恶用什么酷刑,我从不配合,两个月后,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他们只好无条件释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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