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酷吏与恶报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八日】前几天,在明慧网上看到一篇揭露二零零二年五月黑龙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公安局恶警恶行的文章,文章中写道:我(编注:一名女性法轮功学员)从家中被恶警齐友绑架,“到看守所后,警察把我带进一间黑屋子里。打开灯只见所有窗户上都拉着帘,地上有一个角铁围成的方形框。齐友指着地上的血说:‘那是你们同修的血,你想试试吗?你最好放聪明点,省得我们动手,不要遭罪,如果尝尝滋味也行。’那个铁框就是把人摁在上面,把脖子、两手、两脚用铐子固定住,一按电钮铁框就向四面抻,号称‘五马分尸’,脖子最容易被勒出血,那地上的血大都是这么勒出的。”

中共的公安局耍流氓到如此程度!迫害的手段是如此的卑鄙无耻!而被迫害的人,不过就是不放弃“真、善、忍”的信仰。中国人几千年来都讲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助纣为虐者没有一个得到好下场的。

历史上,“五马分尸”这种酷刑是秦始皇的宰相李斯弄出来的,《史记·李斯列传》中说:李斯协助秦始皇推行暴政,“焚书坑儒”就是他直接参与的,他对不服从者采用各种酷刑,其中就有五马分尸。然而,“焚书坑儒”刚刚过了五年,李斯就入狱,受尽了折磨,令人感叹的是他遭受的刑罚都是他曾经折磨别人的,最终他被腰斩,三族都因他而被杀。表面上看,李斯是被赵高陷害入狱的,但何尝不是上天借人之手给他的惩罚呢?

我们再来看看齐友,二零零二年秋天,齐友的家庭出现纠纷,其妹夫把齐友的母亲、外甥女都杀死了,此外齐友本人也患脑血栓,只能离职回家,非常痛苦地活着。

现在的人遭报应了,还以为是正常的,就没有想一想,为什么这事儿不发生在别人身上呢?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写道——“作恶的人常常自我安慰:地狱鬼神都是无法确定的东西,不可信,那么作恶也就不那么害怕了,可是他们却不知道,人在阳世光天化日之下所受到的灾祸,就是地狱里的鬼神在惩罚人的罪恶,这难道不可怕吗!”

希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可以从本文中得到一些启示。另外中国的传统文化中还有“一人作恶,殃及家人”之说,李斯和齐友家人的遭遇也从一个侧面证实了这一点,所以参与迫害者的家属赶快清醒吧,尽力地劝阻你的家人行恶,默许迫害就是胁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