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法院非法庭审成笑柄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明慧通讯员吉林报道)二零零九年十月九日,吉林省舒兰法院对大法弟子杨俊琦的非法庭审,在大法弟子的正气及律师的正义辩护下,沦为中国司法界的一场笑话。

当日上午,法院戒备森严,如临大敌。政府调集六十名机关干部充当百姓旁听。百姓说;“什么案子,这样兴师动众,杀人案也没这个阵势啊。”

开庭前,法院法警执法犯法,给律师打电话提出两点违法要求:一是不能做无罪辩护,二是向法院提交辩护词。律师依法回绝:“我们不配合这种违法行为,不做违法辩护,没开庭哪来的辩护词?”吉林市司法处的人对律师说:“给他们(法院法官)一点面子,要维护地方政府,配合他们审判过程和结果。”被律师依法正义回绝。

开庭时,一女法警违法侵犯人权,要女律师去卫生间脱衣服检查。女律师义正辞严地回绝了法警的无礼要求:“这是侮辱人格,侵犯人权,这样做对犯罪嫌疑人尚且过份,何况对一位职业律师?”“虽然你穿警服,但你说的话不代表法律,你把法律文件拿出来。”

开庭时,杨俊琦被戴着沉重的手铐脚镣,律师指出:“我当事人无罪,按高院规定,该除去戒具。”使得杨俊琦的手铐脚镣依法被摘下。

在依法辩护过程中,审判长王钰霞无数次违法打断律师的依法辩护,六次威胁律师:“再做无罪辩护,就将你驱逐出法庭。”律师指出:“你没有权力驱逐辩护律师,我受当事人委托依法辩护,没违法。如果你再执意这样,我也有权申请法官回避。”旁听人发出压抑的笑声,法官的脸一阵红一阵白。

法官提出杨俊琦有六台电脑,律师说:“六台,多少台也是私人财产,没违反哪条法律。与本案无关。”

正义律师在法庭上要求出示提供杨俊琦被刑讯逼供的证据,经过法庭辩论,法庭出示了在市医院被抢救的病志,这说明对杨俊琦进行刑讯逼供是事实。

律师依法质问法官:“中国宪法、刑法哪条哪款规定法轮功是邪教?请出示法律条文。”法官无语,默认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律师依法要求立即无罪释放大法弟子杨俊琦。

这次开庭,执法人员执法犯法行为,已成为舒兰司法史上的笑柄。有听众反馈:“知道了,学法轮功真不违法呀。”

吉林省舒兰市
电话区号0432
邮编132600

舒兰法院
刑事庭长:  王钰霞 手机13500900148 家8228148
刑事庭副庭长:王竹云手机13324321015  家8230976
院长张洪福  13904443318
副院长曹晏鹏15948495000 家电8224606
刑事庭法官 刘勇 家电7968060
一般法官王明伟13904440682 家电8236080
书记赵守信手机13394410001 家电 8260003

舒兰市人大李桂芬13843265000家电8260017 8222892

局内领导:
徐春英 手机13904422066家电 8260015 2577866
张玉林:    8218360      13904445501   8235523
李甲哲:13843235599 8210633(已调出)
国保大队:
8219079
宋世宁:13804440886 8229027(现已调到舒兰市国保大队任队长)
李琢: 13596233300 8218807
李耀臣:13904445789 8224922
六一零主管张海峰
8260610
主任兼政法委副书记 陶亚民 8217610  13944295000
副主任 许铁臣 8217610  15044610005

北城派出所
齐文亮:13904440932 8225477
于国辉:13654456455 8222677
王喜民:8213480 13504750600 8239989
环城派出所:
邹忠祥:13704440017 8239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