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好人”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六日】“七•二零”以前,由于对大法“最大限度符合常人状态”的修炼形式认识不足,我做“好人”做成了“好欺负的人”,自己正当的合法权益都不敢坚持,面对矛盾一概消极退让。不仅没有清除家人不正的思想因素,反而使其膨胀起来,对我说:“你炼法轮功,我干什么你也得忍”,“人为的滋养了邪魔”(《精進要旨》〈道法〉),迫害一开始,被养大了的邪魔利用这一点肆无忌惮的迫害,导致我最终离婚。

现在,我的理解是:有大忍之心,并不等于放纵邪恶为所欲为。在不正当的对待面前,大法弟子的“忍”,是心不动,不因为个人利益的得失而动心,但绝不是必须放弃世间一切。更不是为了表现自己是“好人”而忍气吞声、逆来顺受。

师父讲:“同样人要有人生活的空间和生存的条件,也是要维护的,人还要维持生命和正常生活的。”(《转法轮》)我们不仅要能够放下常人中的一切,也要敢于维护常人中正当的一切。我们不在乎人间利益,不等于我们必须放弃这些利益,更不等于听任不正的因素任意欺凌。在面对不公正的对待、强加给我们的不公时,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清除一切破坏大法的不正的因素,保护大法在人间的表现形式,正是大法弟子在人间助师正法的体现。能否完全站在大法的角度上看问题,是每一个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基本素质。再用“大忍之心”来掩盖自己的懦弱和怕心,是太没有悟性、不能彻底放下人、走出人的表现。

关键是:我们真的对大法有那么坚定的正信吗?如果我们真的认为修炼大法堂堂正正,真的肃清了头脑里被邪党灌输的“党一贯光荣伟大正确”的毒素,那么,为什么在自己正当的权益被他人无理侵占的时候,都不敢坦坦荡荡的坚持?难道大法弟子非得处于被侵犯、被欺负的境地,才是好的、对的?为什么我们对“不被骚扰、不被关押”的现状心满意足,而不敢“奢望”成为自己世界的主角被众人敬仰?当我们畏畏缩缩的放弃自己在人间那一份份正当权益的时候,是不是在给邪恶留下一个又一个苟延残喘的空间?

以上,是我从新学习了五篇师父评语文章(《三言两语:好人》、《大法的威严》、《什么是真正的善》、《除恶不忘正法修炼》、《去除魔性》)后的一点个人所见,有不符合法的地方,还望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