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7月22日】1、2002年11月7日上午,因为我坚决不写决裂书,恶警李秀锦、孙丽敏、周佳慧将我吊背铐起来,长达一上午。看我坚决不写,恶警孙丽敏冲上来就住我的头发就打,把人打抽了,才放下了吊背铐。中午吃完饭后,就又来第二次给我上背铐,强行让我写(即背叛和诬蔑法轮功的材料)被我拒绝。恶警掰我胳膊,继续吊背铐,我痛得撕心裂肺,它们上来一帮强行按住我的手写了个名,警察李秀锦和周佳慧又对我大打出手,大嘴巴子左右开弓,揪住头发拖来拖去,打得我嘴角流血,头脑发晕,倒在地上。
2、2003年8月间,因我不写所谓的“作业”,被李秀锦叫到教室,又被大背铐,把我铐抽搐了,才放开。
3、2003年6、7月间,上食堂路上,因走路慢,恶警刘亚东上来打我,拳打脚踢,将我打倒在地,口吐白沫,刘仍然一脚一脚狠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