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曾子论孝

【明慧网2006年6月10日】孝是儒家思想中的核心观念。曾子说:“孝分三等,大孝是让父母获得尊敬,次等是不辱父母的名声,下等是仅能供养。”公明仪问曾子说:“先生您能称得上孝吧?”曾子说:“这是什么话!君子的孝,应当在父母表示之前就知道他们的意思,提前就做了,又能让父母明白那时做人的道理。我只能够供养父母,怎能算是孝呢?”

曾子说:“身体是父母的遗物,用父母的遗物来行动,敢不恭敬吗?日常起居不庄重,不是孝;为国君做事不忠心,不是孝;做官不谨慎,不是孝;做朋友不讲信用,不是孝;打仗不勇敢,不是孝。这五个方面做不到,灾祸会累及父母,怎能不恭敬呢?如果仅仅把饭做好,品尝后端上去,这不是孝,只能叫供养。”

“教化民众的根本是孝,表现在行为上叫赡养。赡养可以做得到,但要做到‘敬’就难了;敬也可能做得到,但是要做到自然就难了;自然也可能做得到,但要一生都这样做就难了。父母去世后,还能小心行事,不使父母蒙上恶名,这可称得上终身行孝了。仁者也就是以孝为本,礼者就是要实行孝,义者就是行为合乎孝,信者就是用行为证实孝,强者就是一直努力做到孝。欢乐就是由于孝道而产生的,刑罚也是由于违反了孝而带来的。”

曾子又说:“孝有三等,小孝出力气,中孝建功业,大孝没有欠缺。想念父母的慈爱而忘记自己的劳苦,可以称得上出力气了;尊崇仁德,习惯按道义行事,可以称得上建功立业,为父母争光了;如果把仁德的教育普及到四海,使万物都能受益,可以称得上没有欠缺了。”

“父母喜欢自己,要高兴的记在心中;父母不喜欢自己,要反省并谨慎行事,不要有怨言;父母有过失,要婉言相劝而不要违逆;父母去世,要用自己的劳动成果来祭祀他们,这样就称得上终生行礼。”

出自《礼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