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要求提过不止一次了,应协调人要求希望能发到明慧上引起该同修和有类似情况的同修的注意。说到资料来源的可靠性与否,同修可用法来对照,如果觉得资料内容不符合法的要求,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或者不接受,但是一直执著要求到资料点见面的做法实在是对自己和对同修的不负责任,希望能多考虑全局,放下个人执著。再说,资料内容也不一定是在资料点的同修个人确定的。
另外,还有一个情况,就是同修之间有时候约好时间见面,可其中一方因种种原因却没有按时赴约,这种情况,如果是迫不得已的也没有办法,否则,作为一个修炼人,守时守信是应该做到的,而且在大陆这种特殊情况下,为同修负责,也应注意。这种情况也希望大家注意,希望大家都能为同修负责,为大法负责,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