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晓因果】草菅人命的报应

【明慧网2005年10月12日】于谦(1398—1457),明代浙江杭州人,是一位正义忠烈之士。他曾任监察御史,常手拍胸脯叹道:“不知此一腔热血,何时洒于何地!”是随时准备以身许国的人。他死后,许许多多的人到坟上去祭祀,并传出:在他的坟上祈求托梦以解疑惑的事,非常灵验。

当朝的宰相,人称“太仓先生”。他的儿子,身患重病,百医无效。

太仓先生也前往于谦坟上去祈祷。当天夜里,太仓果然梦见于谦,问他说:“你身为当朝宰相,有什么事却来问我?”太仓答道:“我不是为朝中的公事来打扰。我一生清贫正直,从来不徇私枉法,但我的儿子却病势沉重,不知究竟是什么罪过所致?”于谦说:“你可记得因拒写一张便条,使27人含冤而死之事吗?”

太仓醒来,十分惊惧。他想起了一件往事:前些年,有一批商人从海外漂洋而来,因遇大风,商船误入辖区。巡逻的士兵把他们当作匪盗抓了起来。大多数官兵都知道他们是好人,想解救他们。请求太仓写一个便条,准许放行即可。太仓却以“向无先例”为由,不肯写此便条。一船27人,统统被当作盗匪打死了。

太仓虽然没有亲自打死人,但他力所能及的好事不干,等于草菅人命。人命关天啊,所以神就将此事记录在他的“生死簿”中,报应到他的爱子身上。太仓先生追悔莫及,悲叹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