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环球邮报7月29日报道,加拿大安大略法院发出扣押一位中国外交官资产的通知,因为他要对诽谤法轮功学员的罪行承担责任。
报道介绍说,安大略高等法院2月份裁定,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在2003年4月25日给“多伦多星报”的信中诋毁法轮功学员乔-契普卡罪名成立。
报道表示,潘的信是回应契普卡早前的一封信,契普卡在那封信中批评加拿大政府不谴责中国的政治腐败、及践踏人权的行径。
邮报报道,在契普卡先生和他的律师的请求下,安大略高等法院于7月14日向潘发出债权扣押令。扣押令允许债权人在没有债务人直接合作的情况下,比如说通过债务人的金融机构或雇主,索回债务。
契普卡说:“这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原则,有义务让来访的官员知道攻击加拿大人没有豁免权。”
报道说,在2月份的判决中,主审法官裁定,潘在做出针对契普卡的言论时不是在行事公务,因而不能享受外交豁免权。潘缺席了审判。法官判处潘向契普卡支付一千元赔偿及法律费用一万元。
报道引述契普卡的律师彼得-唐纳(Peter Downard)说“那些不完全是外交官的领事官员的豁免权受法律的限制。”
唐纳先生说:调查潘在中国政府的中国银行个人帐户的资金没有成功。他补充说,该行的多伦多分行通知他潘的帐户中没有钱。
唐纳先生说,他的委托人可以要求对潘進行资产审查,要求他说明资产现状,以及没有付钱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