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通河县法轮功学员自述被迫害遭遇

【明慧网2004年5月23日】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就发生在您的身边,令人触目惊心。自从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团疯狂镇压法轮大法以来,法轮功学员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残酷迫害,我就是其中的一名。凭着对“真善忍”的正信,我闯过了不平凡的四个年头,这期间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是常人难以承受和想象的。

我的父亲因我被非法劳教一年,难以承受恶警的无端骚扰,惊吓过度早早的离开了人世;母亲精神受到强烈刺激从此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亲朋好友也因此受到株连;妻子也离我而去。在非法劳教期间,家中只剩下一个九岁的女儿和一个卧病在床的母亲。一个幸福和睦的家庭就这样被江氏流氓邪恶集团迫害得家破人亡了。

因我不放弃修炼法轮功,黑龙江省通河县派出所几年来经常骚扰我家。有一天,所长孟凡文,恶警刘波带人闯入我家,强行带我到派出所,用手铐子铐住,对我拳脚相加,大打出手,又强行罚款2000元。同时参与迫害的还有富乡书记初立波,妇联的张艳秋,及其它邪恶之徒:韩大江 曹万龙 雨军 许小虎 杜明辉等。

在此之后,恶徒又把我送到通河县看守所。邪恶之徒把我铐住,用刑具“小白龙”打得我全身上下紫黑色;用18公斤重的脚镣子,铐我长达16天之久。我在看守所里过着非人的生活。

在非法关押期间恶徒们还对我進行精神折磨。夜间不让睡觉,教唆犯人王启东,苗朝军对我進行殴打;寒冷的腊月里,家人送来的棉被不让盖,三个月后才给我。后来又将我送往转化班强制洗脑,强行让我和其他法轮功学员看诽谤大法的书籍和光盘,逼迫我们写所谓的“三书”。

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恶徒看守所所长滕振新,现已遭恶报。因涉嫌“江四”案件,已被判刑。通河县二派出所指导员刘伟心甘情愿充当邪恶集团的打手,遭恶报,掉進松花江清沟淹死。四年多来,全国各地公安干警及各级执法人员因受谎言蒙蔽,盲目追随江氏邪恶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恶报的人数不断上升,各地都有报导。仅通河县清河镇就有十多个邪恶之徒遭恶报。

今天提笔写下我的亲身经历,目地是真诚劝告那些还在迫害抓捕法轮功学员的各级执法人员,赶快悬崖勒马,停止作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