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月12日,我们乘火车去北京,途经莱阳时火车开始查票,当查到我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时,我想我堂堂正正的按照“真善忍”做人,不说假话,于是回答:“是”。就被强行带下火车。在莱西站被北沟派出所接回后,没作任何询问,就把我们三人铐在派出所门前的双杠上冻。我想我们是按照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向政府反映情况,为什么这样粗暴地对待我们?难道真的是权大于法,我们连说句话的权利都没有了吗?直到上午8点多,我被送到鲸园派出所。在这期间,北沟派出所长(不知名)在我的财物中拿走100元钱,说是收汽油钱(没有单据)。我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里,早晨炼功,恶警不干,把我带到零下7—8度的地方冻,而且不准穿棉衣。就这样我还是坚持炼功,它们就用布条把我的大拇指从背后一上一下绑起来。大拇指被勒成黑紫色,胀痛难忍。还有罚站、罚蹲等长达8—9个小时。而后我每走一步路上一个台阶都非常艰难。就这样,我靠自己对大法的坚信走过来了。
2000年3月7日,我再次进京上访。因第一次被恶警非法剥夺了权利,所以这一次我要在“两会“期间,到人民大会堂向更多的人大代表说明我们的真实情况。于是冲破层层封锁到了人民大会堂。结果什么也没让说,又被非法关押在烟台市公安局驻京办事处,遭到文登市刑警队长(不知名)的毒打。后被鲸园派出所恶警王东青带回。在这期间,王东青把去看亲戚和他在北京一天的费用,包括出租车247元、食品费286元、餐费323元、药费20.8元,还有一张看不清是从哪里到北京的火车票,用笔改成北京—烟台的火车票22元、不知名的单据及飞机、火车票共计4668.6元(其中2000元没有任何单据),全部从我的工资中扣除。
13日我被非法拘留。在拘留期间我还是坚持炼功,结果重复着上一次的体罚迫害。后来我们联合抗议恶警迫害,环境得到改善,可以自由地炼功了。2000年4月1日,我正在单位上班,被鲸园派出所恶警非法搜身,因身上带着缩印经文,被非法刑事拘留。在看守所期间因坚持炼功,被看守所指导员(不知名)强行戴上手铐、脚镣。还要每天坚持18—19小时的劳动。直到第12天,二区的杜队长找我说:“老沈哪,在这就别炼了,都是本地人,也不想看你这样。”我说:“不能!杜队长你不知道一个满身疾病的人,炼功后身体没病的感受!你没有亲身经历,是无法理解的。我以前有多种疾病:皮肤病、胰腺炎、过敏性鼻炎、还有不知名的感冒,最让人痛苦的是夏天不能开着窗子睡觉,那么热的天,那怕开一道小缝,第二天就要感冒不能上班,没有几付中药是无法解决问题的,要不是修炼了法轮大法,就这样的地方,我早就不知病成什么样子了”。后来杜队长见没有办法让我停止炼功,就以理发的名义给我把手铐、脚镣解除了。我又开始了正常的炼功。直到一个月后也就是2000年5月1日,恶警刘杰、刘京虎又以破坏看守所秩序为由,继续对我非法拘留。我又象往常一样坚持炼功,被恶警铐在晒衣服的牵线上,风吹、日晒、雨淋,有时还要双脚不着地挂在牵线高处。迫害在不断升级,由开始的8—9小时发展到18—19小时。后来我们认识到这是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就联合抗议邪恶的迫害。最后恶警怕铐在外面人多,就把我铐在死人床上,双手铐在床头上,不能躺,只能面对床头坐,就这样我仍然坚持炼功。恶警见没办法阻止我炼功,就以不给同室拘留的人饭吃相威胁阻止我。
在临近释放的前一天,市政法委书记刘××到拘留所检查工作,说要见大法弟子。见面后,他说我们是不明真象,被别人利用了。我说:“你说的不对,你才不了解真象,我们按照大法书上的要求做好人,身体达到无病状态,这些都有铁的事实,你有权力,你可以到单位去调查,看看以前我们每年花多少医疗费,到现在炼功4—5年了,一分钱药费也没花,医疗卡就是见证,这些都是可以查到的。你也应该查明,对国家负责,向上反映反映真实情况”。政法委书记无言以对,警察目瞪口呆,只好草草收场。
2000年7月24日,我去泊干看望功友,被蒲湾派出所恶警以串联为由带走,在蒲湾派出所期间,恶警不问原因,把我铐在大铁门上。它们用折叠的铁门夹我,铐在电线杆上晒我。后来,被恶警刘杰非法拘留。在这期间恶警刘杰以五天五夜不准睡觉为期进行精神迫害,把我的手铐在铁椅子上,脚固定在椅子上的铁圈中,只能这样坐着。到了第5天,我依然精力充沛,恶警刘虎见达不到目的,就用书打我的头,往我脸上倒开水。就这样它们也没有达到目的,最终以失败而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