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纪实

【明慧网2004年1月12日】我于2002年被强行抓到烟台市芝罘区强制洗脑班(用于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我第一次深刻地体会到了“人间地狱”的真实意义。

烟台市芝罘区的“法轮功强制洗脑班”设在幸福十六村马路的一幢旧楼里,外面挂的是“幸福法庭”的牌子,大门口是沉重的推拉式的铁门,常年锁着。进去后有楼梯直通三楼,在三楼的西面也设有一道沉重的推拉式铁门,常年用锁锁着。铁门外有烟台“610”的恶警一天24小时轮流值班看守。门里则非法关押着修炼真、善、忍的大法弟子。这个洗脑班只有4间房间,1间作为非法审讯及动用私刑时用。另三间分男女作为关押大法弟子的牢房,人多时达到了50多人,其拥挤状况可见一斑,一张窄窄的单人床上能挤上3-4人。被抓到这个洗脑班的大法弟子一般都是被强行抓来的,再就是被各派出所以各种借口给骗来的,理由都只是为一个:因为他们坚持修炼法轮功,坚持追求真、善、忍。有的甚至是因为不愿骂法轮功而被强行抓进去的。

被抓进这个洗脑班的大法弟子都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进门直接被关进一个小房间里,坐在宽约10厘米左右的长条凳上,24小时被5-6个人轮流团团围着看守,整天整夜地轮流对大法弟子进行疲劳轰炸,将各种栽赃、陷害法轮功的事件强行灌输给大法弟子,逼着大法弟子写所谓的“保证书”、“揭发书”等,在所谓的保证书上还要大骂法轮功及其创始人。不写“保证书”就不让动,不让起身,不让睡觉。吃饭在长条凳上,大小便就在长条凳的20公分范围内,并且是在4-5个人的注视之下。

如果随便动动身子或是犯困打瞌睡,轻则拳打脚踢,重则棍棒相加。一个女大法弟子被用棒子打脑袋,打得整张脸都肿得变形。满脸都是黑紫色的淤血,眼睛肿得睁不开。另有一位年轻的女大法弟子,不堪忍受这种精神、身体的双重折磨,用她在这种环境下唯一能够自主使用的方法——绝食以表示抗议,抗议她所受到的非法虐待。追求真、善、忍不应该受到这种非人的折磨,要求放自己回家。结果,她被近10个人用手铐反扭双手铐在一张带背木椅上,用皮带把她的身子捆在椅背上,用细尼绒绳把她的双脚分别捆在椅子腿上。几个人分别压住她的腿和身子不让她动,一人用手抓住她的头发使劲往后扯,使脑袋后仰,和身体成90度的直角,一人用手使劲捏她的鼻子,鼻子不透气时只能张嘴呼吸,一人用厚厚的竹板撬开她的牙齿,用勺子往喉咙灌事先调好的浓盐水。灌完浓盐水再灌糖水,然后再灌奶粉,据说这样的三种液体灌入喉咙和灌辣椒水的感觉一样。这位女大法弟子当场被厚竹板撬掉了两颗门牙,舌头、口腔内壁被竹板上的毛边刺的血肉模糊,在灌浓盐水时差点窒息,在拼命挣扎下挣断了捆她身子的皮带。喷出的盐水合着她嘴里的血全是红色的血珠,喷得满墙满屋都是,那景象简直就是人间地狱一样可怕。这位大法弟子没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她只是追求真、善、忍,想做一个好人,想坚持自己的信仰,就被芝罘区610的恶警及其帮凶打手施以如此的酷刑

芝罘区610不仅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地私自绑架大法弟子,还以各种名目向大法弟子的家人勒索钱财,他们公开叫嚣:“对待法轮功,打死是白打,打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要在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拖垮,不写保证书、揭批书,就别想活着走出这个门。”

这种种恐怖事实早已揭示了610[注]就是个非法的恐怖组织。请所有善良的人们共同关注并制止法轮功所受到的残酷迫害

(注:610,即“610办公室”:1999年6月10日,江××下令设立了“610办公室”,授予这个机构凌驾于中国宪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之上的权力。“610办公室”是一个上至中国权力核心下至最低层农村,专职迫害法轮功并执行国家恐怖主义政策的系统,中国的“盖世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