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好修炼路 救度有缘人

【明慧网2004年12月17日】我是1995年得法的大法弟子,在师父的呵护下,学法修炼已有十个年头,可谓是一名老弟子。无论是在充满阳光的学法年代,还是在1999年7.20以后的邪魔当道,我都一直跟随师父修炼宇宙大法,受益匪浅。今天写出来个人的体会与同修共勉。

1999年7.20以前,我一直努力学法、炼功,提高心性。首先给自己定位,学法炼功去掉私心杂念。记得那时我在单位负责一项收款工作,因学法修炼,自己一人记账、收款,从来都是真实的做好此项工作,学法修炼比较精進。

1999年7.20以后,我的工作职位发生了变化,作为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这更是磨炼我的意志,提高我的心性的好机会,我充分利用这有利条件坚定的走好自己实修的路。

一、坚信大法,走好修炼的阳光路

1999年7.20以来,先是党员不让炼功,后是全国上下不让炼功。在乌云密布的日子里,我从来没有间断过学法炼功。因为我在五年的修炼过程中,清楚的知道电视、广播媒体宣传的杀人、放火、他杀、自杀、自焚等事情保证不是法轮功弟子所为。法轮功修炼人修的是“真、善、忍”,怎能干此勾当。法轮功真修者要做到善待周围的人和事,杀人会造业,即使是杀大的动物都会造业,怎能杀人?

二、不谋私利,一心为公

在工作中,因我是大法修炼者,所以我不计个人报酬,一心为公扑在事业上。我所在单位几年来动荡不安,几次搬家,困难多多。但我从来不叫苦,我带领全体职工克服困难,终于见到了晴天。在困难面前我常想,困难难不倒大法弟子,战胜困难是过关;听到领导、同事的表扬,我把它当作是考验。在工作中,近两年单位搞建设,我把所有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奉献了无数个节假日,骑车顶风冒雨为单位建设奔波,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常人单位搞建设,一把手会大捞一笔,借机为自己谋利益。可我,车子跑坏了,人累瘦了,没多挣一文钱,我觉得值得,这样的工作环境给我提供了提高心性的好机会。有些部门的领导因租借我单位的物品,几次送钱给我,五百元、一千元、一万元……。都被我一一谢绝,把钱如数给了单位。我是真修弟子,真修弟子应该这样做。我的同志看到我如此廉洁,都觉得不平衡。你天天为单位操心,受累、吃亏,谁领情?不要白不要。在这个时候,我都是智慧的洪法。我告诉他们,我炼法轮功,法轮功讲“真、善、忍”。我懂得天理,因为天理最公道,我没吃亏,假如吃亏了,那吃亏是福。

三、在单位做好工作,善待同志,为洪法铺路

在工作中我力求无私奉献,善待周围的人和事。因此,很多同志及家人非常感谢,我都把它作为洪法的好机会。不管是单位领导,还是同志,就在那段最邪恶的时候,我也把法轮大法好这一事实真象讲给他们听,并送书给他们看,教他们学功。

四、处朋友,交际间做洪法的事

“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与救度世人”(《理性》)。听师父话,跟师父走,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都牢记我是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是当务之急。世人迷得太深,因此,朋友相聚或有机会与人交谈,或有人到单位办事,我都抓住机会救度世人,讲真象。在讲真象中,我注意用智慧去讲清真象,看对方对此态度和交往程度。有机会再深入讲真象,效果较好。

五、家庭聚会、亲戚家办事情之际洪法

中国人有个习俗,逢年过节,家人聚会,我抓住这一时机洪法。娘家、婆家经常有活动,借此洪法,使不修炼的亲人得救。亲戚家办喜、丧事都是我洪法的好机会,哪有事,我尽量把单位事安排好,去参与。一来让亲戚满意,二来借机会洪扬大法。一次,三姑去世,亲朋好友多,我借机洪法。表姑怕我捅出事阻拦,但我用理智去证实法,听说有位远方亲戚是农村公社管这个事的妻子,我更是要讲,讲得她说,他们大队电线杆上贴的大法标语谁也不敢往下撕,怕遭报。

十年来,在师父的呵护下,在同修的帮助下,修炼中做了一个修炼人应该做的点点小事,今后我将更加努力学法,洪法,救度世人,完成大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