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为什么要炼功
在92年初,我正在台中读高二(四川三台重点高中),我突然感到两臂乏力,渐渐的两腿沉重,慢慢的眼皮下垂,眼睛没有力气睁开,后来发展到头也抬不起来,咀嚼困难,下蹲困难,说话很吃力,以致全身无力,我经常摔得浑身是伤,我深刻体会到心有余而力不足是什么滋味,94年在攀枝花市瓜子坪医院确认为是重症肌无力,同年在华西医科大学手术,服用药物溴比斯的明2颗/次,稍有控制,98年特别严重,药量加大为每次6粒,也无济于事。
在我绝望之时,我幸运的遇上李洪志老师弘传的法轮大法,通过修炼法轮功一周后,和以前判若两人,精神明显好转,药量降为2粒/次,直至不用再吃药。我生活充满了活力,修炼法轮功给我身心和健康带来了美好,我感到幸福和快乐,因为重症肌无力是绝症,而这么七天解决我这么多年的痛苦,可见法轮功的神奇、玄妙。
天有不测风云,自从99年7.20以后,江××流氓集团疯狂镇压法轮功以来,我遭受一场非人的折磨和迫害。
二、因坚持炼功 被非法拘留
因为我要继续坚持学炼法轮功,我和家人多次受到不同程度的折磨和迫害。99年7.20以后,街办居委会刘安仁两次非法收缴我的两本《转法轮》。在99年12月13日,我正在上班,说保卫科找我,在那里我看到了攀钢公安分局袁斌等,问我炼不炼法轮功,我说“要炼”。公安要求我收拾准备坐牢了,保卫科说影响了单位。我被非法拘留在五十四拘留所十天。
三、公民上访的基本权利被剥夺
为了给福益我身心的大法和师父讨一个公道,还一个清白,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为了反映攀钢公安分局对我不公正的待遇,99年12月22日,我踏上了上访之路。到了北京却受到攀枝花市驻京警察的诱骗:今天是星期天,明天是星期一带我去上访。在驻京办,我亲自听到一名姓刘的女警察打电话马上送我回攀枝花市,同时我还受到她的非法搜身。晚上我出走,并准备上访,谁知在信访办门口,却受到两名攀枝花市男子挟持和那女警察强行搜身。当时,路过的北京市民都指责他们态度蛮横,欺负一个女孩。
我被强迫推進一辆红色出租车。在攀枝花市驻京办,他们非法收去我的现金100元左右,一张磁卡约有450元,说是找我的路费,他们用铐子把我铐在一张桌子旁。在驻京办那个女警察说:你们的上访信在我们这里,用手指了一下,并扬言不看扔進垃圾桶。
四、攀枝花市弯腰树看守所对我的迫害
2000年1月9日,我被送進攀枝花市弯腰树看守所。因为我坚持炼功健身,看守所所长指使犯人给我戴了一副38斤重的脚镣。第二天我继续炼功,被戴了背铐(两只手交叉放在小腿部位,背铐将双手固定铐在小腿部位不能移动,人二十四小时弯曲无法直腰站立或躺下,),铐在我手腕的骨头上,很痛很紧。当天手肿得非常大,痛得我无法睡觉,坐了一宿,后来才换了一副大的背铐。
当时在弯腰树看守所受迫害的有米易县的李慧琼、刘清华,攀枝花市供电局的赵凤英等因坚持炼功都被强迫戴过38斤重的脚镣。不久我转到9号室,每天都要受到犯人们的攻击。当无法动摇我对法轮大法的信仰时,由于戴着背铐,行动不便,号长张某不准任何人帮我。铺床时我只好一点一点吃力去做,吃饭时,碗放在地上的右边,左手绕过右腿下的膝盖处,头勾到膝盖处用勺子一点点的吃饭。最艰难的是上厕所,左手绕过裤裆后一点点拽右边裤子,或相同的方法拽左边的裤子,光拽裤子就得花费十几分钟,走路就像没有腿的残疾人一样一点点的在地上挪动。
春节后我又开始炼功,胡小川欺骗强迫我顶墙(脚离墙两尺左右,身体弯曲90度,头顶墙,全身重量靠头顶墙支撑),说只要顶一个对时就可以炼功了。有一次胡小川叫我到门口顶墙,戴着脚镣不一会儿累得蹲在地上。我被他们迫害,背铐一个月左右,顶墙一个月左右,脚镣到3月6号攀钢公安分局提我到三医院鉴定没有精神病时才摘掉。到3月16号释放,我被非法关押酷刑折磨了69天。
五、在看守所再次被迫害
因为被严重剥夺人身自由,出狱后,我受到单位陈霞、杨倩和家人非法看管。为争取合法环境,我于2000年5月16日再次去北京上访,又被非法抓進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我坚持我的信仰,又被强制戴38斤重的脚镣,由于恶警非法搜缴我们师父叫我们做好人的经文,我唯有绝食抗议对我的迫害。看守所对我進行了野蛮的灌食,警察师洪波指使五、六个人把我摁倒在地,按手,按头、按脚以及腹部,七手八脚,我的头发,衣服,胸罩上都沾满了那种白色糊糊,嘴也被撬烂了。不多久,我开始拉肚子,由于戴的脚镣不方便解手,弄在了身上。换上了干净裤子,又弄脏了,一直重复了五六道,直到没有裤子换了,第二天才摘掉了脚镣。这次迫害严重地摧残了我的身心,出狱后我在三楼兑帐后,却无法下楼,两腿都不听使唤了。
六、第三次上访遭受的迫害
2000年7月下旬,因为公安又到家骚扰,为了讨个公道,我又去北京上访。我和一名辽宁同修在信访办被绑架到天安门附近的派出所。警察罚我们蹲,用皮带打我们,用电棍电颈部等处。8月25日我再次被绑架到攀枝花市看守所,9月8日,因为炼功多次遭到犯人陈锐、蒋晶、霍利等的干涉,阻挠,我又被强制戴脚镣。我、姚佳秀、袁宇贤、黄世容被警察刘燕等罚站,罚不准睡中午觉,我被刘燕打了几巴掌,不准我写讲清真象的内容,没收了我的纸和笔以及律师委托书,判决书等。我向师洪波警长如实反映时,却遭到了睡刑床。后来,又把我调到10号室,我受到的折磨更凶残。几乎每天都是我坐在那儿炼功,曾小敏管教就指使犯人打我,黄××掐我、恶语骂我。一次曾小敏叫我蹲,被我拒绝,她就用脚踢我,强迫我蹲下,我坚决不蹲,又继续站起来,曾小敏指使一名路过的男犯对我行凶,被我严肃的制止。还有一次,由于我坚持我的信仰,曾小敏用拖鞋打我的嘴,打累了用鞋子往我的嘴里塞,一直吃晚饭为止,叫两个犯人拖我進号室并当众宣说:谁看见我打罗秀梅了?她的残暴引起了许多犯人对她的反感。我当时还被罚睡死人刑床两次,每次手脚都被铐在上面,腰部横一铁链,人极度痛苦。
2001年8月13日我被非法判刑四年送简阳省女子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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