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下午14点左右我们被带到了第17区警察局,登记后我被带到了一个房间。和前面进来的几位一样一只手被手铐铐在椅子上。
4点左右我和另外两位男士被带到一间办公室,一个男警察说要记录一下。他说我们违反了法国的法律,我们没有得到许可,不可以在街上发法轮功的小册子。我说我当时在和朋友聊天,根本没发任何东西,他就说因为我带了黄围巾所以才被抓的。我说我们并没有犯法,为什么你们警察要暴力的对待我们,还把我铐起来?他说是他们的一个错误,向我们道歉,然后说他知道我们是好人。他向上级请示说让我们等到6点就可以放我们。
下午5点30分我被释放。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2/2/44672.html